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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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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25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高海龙先生主持。应出席持有人182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82人,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0,000,000份,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00%。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6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高海龙先生、李新芳女士、陈学谦先生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高海龙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60,000,00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

  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7日、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182人,参与认购对象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6,000万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规模为6,000万份(1元/份)。参与对象具体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占总份额比例如下:

  ■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B882322300)所持有的3,494,02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29日全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17.17元/股(交易对价总额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94,0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根据《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13509         债券简称:新泉转债

  转股代码:191509         转股简称:新泉转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523.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26%。新泉投资本次质押股份1,521万股,占其持股比例为20.22%;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4,982.5385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66.22%。

  一、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新泉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3.88万股。未来半年内,唐志华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4.1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3%,融资余额为8,890万元;未来一年内,唐志华先生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200万股,新泉投资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521万股,上述两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合计为3,721万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32.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5%,对应融资余额为18,69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志华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主要为股票分红、工资薪酬等,将按规定以自有资金按期偿还。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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