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2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章国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43,829,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0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41,644,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3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85,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2,226,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1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85,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99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因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其所持的141,602,941股股份,在以下的分类表决中,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4,5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2.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5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3.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销售产品、商品15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4.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5,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5.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采购产品、商品5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6.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2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7.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3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8. 预计与数源科技联营企业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等18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9. 预计与数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交易,收取房租等4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10.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支付“西湖电子债”发行费及利息等3,5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38,8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68%;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79%;反对8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33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孔舒韫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