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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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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0-01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出席会议;公司高管沈志荣先生、韩继友先生、陶伟强先生、廉福寿先生、张学如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累积投票议案

  ■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其中7-9号议案采用累计投票表决方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

  律师:章建伟  杨晶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0-01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许祺琪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选举许祺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0-015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股东大会产生新一届董事人选后即下发通知并送达各新任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拟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由全体董事投票表决,选举曹继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由全体董事投票表决,选举陶毅铭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曹继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姚名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张学如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沈志荣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曹继华先生提名,聘任韩继友先生、陶伟强先生和廉福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严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人员任期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

  (有关人员个人简历附后)

  9、《关于继续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根据本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纲要要求,本届董事会继续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将根据其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向董事会提交相关报告和文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拟签署〈补偿协议〉的议案》

  因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对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补偿费用达成《嘉兴市火车站广场及站房区域改扩建项目-沪昆线嘉兴站站场及站房改扩建工程影响民丰特种纸生产补偿协议》,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次性补偿给公司总计人民币6,500,000元。

  详见公司《民丰特纸关于签署〈补偿协议〉的公告》(临2020-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附:有关人员个人简历

  曹继华,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民丰波特贝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陶毅铭,男,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嘉兴化肥厂财务科副科长;嘉兴华杨实业公司副经理;嘉兴市化建工业局财务审计部副主任;嘉兴市实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姚名欢,男,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民丰特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系统组织处处长、管理监控处处长。现任民丰特纸董事会秘书、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学如,男,1980年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本科学历。历任韩泰轮胎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沈志荣,男,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民丰集团公司对外经济处副处长;浙江丰莱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民丰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和民丰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海盐分公司总经理、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继友,男,1974年出生,东北林业大学制浆造纸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六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陶伟强,男,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装备部副经理、科技工业园建设指挥部规划部经理、彩打纸工程经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高科特分公司副总经理、民丰特纸总经理助理兼高科特事业部副总经理、七分厂厂长。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廉福寿,男,197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普瑞克民丰纸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烟用纸事业部副总经理,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民丰波特贝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七分厂厂长,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严水明,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宣传部、企划培训部工作人员。现任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 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建投)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改造期间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拟与嘉兴建投签署《嘉兴市火车站广场及站房区域改扩建项目-沪昆线嘉兴站站场及站房改扩建工程影响民丰特种纸生产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6,500,0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具体收益影响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

  一、交易概述

  因嘉兴建投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改造期间会对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为了对公司所受影响给予适当补偿,经双方充分协商,拟签署补偿协议,补偿费用总计人民币6,500,00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2020年4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协议对方为嘉兴市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及管理;城市有机更新范围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城镇的开发与建设;市场建设、开发、管理;市场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市场设施租赁服务。嘉兴建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补偿系因嘉兴建投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给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所给予的补偿,不存在具体标的物。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补偿的标的物基本情况

  此次补偿系因嘉兴建投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给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所给予的补偿,不存在具体标的物。

  2、补偿的形式、金额

  补偿费用由一次性改造费用与增加日常运行费用两部分组成,总计为人民币650万元。

  3、标的物的移交与验收

  此次补偿系嘉兴建投因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给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所给予的补偿,不存在标的物的移交与验收。

  4、征收补偿款的支付

  嘉兴建投同意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协议约定的补偿款一次性全额支付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5、违约责任

  嘉兴建投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嘉兴建投需按照每逾期一日按补偿总金额的万分之三的数额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补偿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本次补偿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补偿系嘉兴建投因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给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所给予的补偿,不存在出售资产的情形。

  嘉兴建投对沪昆线嘉兴站进行改造,预计会对公司煤炭及煤灰运输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因此将对煤灰管、煤棚、道路、地下管网等进行改造,同时改造期间预计将会发生因卸煤效率降低导致船运费上涨、部分原煤改变运输方式增加运输费用以及煤灰出售价格下降等情况。公司将通过内部改造以及加强内部管理尽可能减少上述改造所带来的影响,预计此次改造不会对公司整体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就上述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民丰特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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