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20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1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4)发出后,公司股东杨子平先生、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鉴于上述提案属于临时增加的提案,为维护公司经营和管理稳定,公司股东之间需要更多时间就临时提案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延期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召开。
公司董事杨子平先生对该议案发表弃权意见,认为:1.延期理由为股东间需要就临时提案事宜进行充分沟通。目前至股东大会召开还有10日,足够股东间进行充分沟通。请公司确认本次延期的合规合法性;2.如延期,请说明后续沟通机制及工作时间表,该等机制和时间表是否能保证股东间的充分沟通。
公司认为:公司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延期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相关程序的规定。鉴于上述提案属于临时增加的提案,为维护公司经营和管理稳定,公司股东之间将在延期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后就临时提案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1)。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2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0年5月30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4)发出后,公司股东杨子平先生、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均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均予以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鉴于上述提案属于临时增加的提案,为维护公司经营和管理稳定,公司股东之间需要更多时间就临时提案相关事宜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提议,2020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5月30日召开。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30日14点3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9日
至2020年5月30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15:00至2020年5月30日15:00止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20年4月25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4)及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分别刊登的《关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08-6-8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685225
传真:0411-84581972
联系人:丁霞、惠美娜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会费自理。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编号:2020-022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7日、12月10日分别披露了《股东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及《关于股东董事增持股份的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9),股东董事杨子平计划于该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在已持有公司2,127,269股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再增持公司股份3%到10%,即增持不低于3,864,000股,合计不低于5,991,269股;增持不超过12,880,000股,合计不超过15,007,269股。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4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为4,871,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股东董事杨子平。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44,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为4,871,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董事杨子平计划在已持有公司2,127,269股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再增持公司股份3%到10%,即增持不低于3,864,000股,合计不低于5,991,269股;增持不超过12,880,000股,合计不超过15,007,269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主要因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和节假日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股东董事杨子平在履行前述增持承诺时,因其本人粗心疏忽误于窗口期首日(即2020年3月26日)在二级市场买入了上市公司334,12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26%;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2020年3月26日,合计增持上市公司2,744,422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3%,增持金额合计11,849.906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股东董事杨子平已经认识到该等失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对于此次窗口期增持的334,122股股份,股东董事杨子平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股东董事杨子平进一步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