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联股份;股票代码:002846)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21.4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对重点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自身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动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4、2020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2020年4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股本194,377,760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5.6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19,453.44万股变更为19,437.776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资事项已完成验资事宜,相关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后续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69,108.8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权益分派。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1,875,885.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7.33%;2020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42,671.2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28079           债券简称:英联转债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联股份”)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的通知,鉴于其六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于近期到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于2020年4月3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实际控制人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签署的原协议于近期到期。现经前述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各方愿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的12个月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翁伟武

  乙方:翁伟炜

  丙方:翁伟嘉

  丁方:翁伟博

  戊方:蔡沛侬

  己方:柯丽婉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和己方合称为“各方”。

  甲方现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29.71%,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乙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14.16%;丙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8.98%,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丁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7.25%;戊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6.91%;己方现为英联股份股东,持股比例为2.07%,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各方均为翁氏家族成员。

  (二)主要条款:

  1、协议各方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保持一致行动,包括在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前事先协商一致意见并在召集、提案、表决过程中按照该一致意见进行召集、提案、表决等;协议各方一致承诺在其作为英联股份的股东期间(无论持股数量多少、无论是直接或间接持股),确保其(包括其代理人)全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乙、丙、丁、戊、己五方承诺并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在英联股份的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包括其代理人)的表决保持一致。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13)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丙方承诺保证其(包括其代理人)在英联股份的董事会投票表决时与甲方(包括其代理人)的表决保持一致。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行政总监、营销总监、研发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授予的其他职权。

  4、各方应在会议召集、提案、表决前通过友好协商、讨论等方式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表决意见。如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召集、提案及予以表决,确保一致行动。

  5、各方均承诺其(包括其代理人)在公司相关会议上作出表决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各方承诺,如本协议任一方将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的,本协议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本协议其他方均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持股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7、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满后,各方协商一致仍可延长。

  8、 本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9、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如各方违约则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10、协议各方就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协议各方同意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异议的解决,受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翁伟武先生、翁伟博先生、翁伟炜先生、翁伟嘉先生、柯丽婉女士、蔡沛侬女士六人。本次续签事宜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