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5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广陵新城项目土地出让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与扬州广陵新城指挥部签署的开发协议,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南京新城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55%)成为扬州市广陵新城受托范围内土地一级开发的唯一主体。
2020年4月30日,由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扬州泰达受托开发范围内的两宗地块依法定程序挂牌交易并被摘牌,信息如下:
一、地块编号:GZ176,土地面积:158,769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成交价:119,235.52万元(7,510元/平方米)。
二、地块编号:GZ177,土地面积:48,937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成交价:11,059.76万元(2,260元/平方米)。
鉴于地块的开发成本等尚未核算,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的影响须待前述成本核算及审计工作完成后方可确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6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兑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已于2020年4月28日兑付泰达环保垃圾焚烧发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最后一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泰达05”本金及收益。至此公司完成本专项计划支付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复(深证函[2015]655号),本专项计划自2015年12月23日设立,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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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计划的兑付情况
鉴于本专项计划资金专户所归集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已足额覆盖本金及收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市场融资成本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本专项计划。泰达环保已于2020年4月28日兑付本专项计划最后一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泰达05”本金及收益。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兑付兑息结果反馈表》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