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报告》,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补充
原公告“4、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中的“(2)关于对外担保”遗漏独立董事关于优选资本相关违规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补充如下:
“2018年7月,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优选资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向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优选资本返本金、收益;同时,请求公司连带支付本金、收益。根据公司向法院申请调取的相关案卷材料显示,公司曾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承诺为优选资本在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并购基金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我们认为,上述由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保证书》,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们希望公司积极采取包括司法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补充更新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报告》的补充
原公告“二、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遗漏关于优选资本相关违规担保事项的情况说明。
现补充如下:
“2018年7月,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优选资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向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优选资本返本金、收益;同时,请求公司连带支付本金、收益。根据公司向法院申请调取的相关案卷材料显示,公司曾于2017年6月20日签署《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承诺为优选资本在深圳景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项下并购基金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上述由实际控制人签署的《保证书》,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未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补充更新后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报告》。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专项报告》其他内容未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雷先生书面辞呈,由于个人原因,张雷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雷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雷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指定自2020年4月29日起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红霞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尽快选聘董事会秘书人选。
李红霞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与谐园路交汇处加加食品办公楼
电话:0731-81820261 传真:0731-81820215
邮箱:dm@jiajiagroup.com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4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4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4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关注函》后,高度关注,立即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对《问询函》、《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因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正在流程中,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关注函》,公司争取于2020年4月30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关注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0)。
鉴于本次《问询函》、《关注函》涉及事项核查复杂,截至目前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还在流程中,部分材料盖章未完结。且正在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向其主要纾困方获取相关支持文件。故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0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关注函》,争取于 2020年5月11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及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