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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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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二○年五月

  发行人声明

  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重大事项提示

  1、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6.84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6.84万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8、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并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等,详见本预案“第四节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情况”。

  9、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后公司经营风险将得到有效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但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从资金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募投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实现之前,公司的收益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规模的增长幅度,公司短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zhou Medicalsystem Technology Co.,Ltd.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3990

  中文简称:麦迪科技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康

  注册资本:11,245.48万元

  联系电话:0512-62628936

  传真:0512-62628936

  网站:www.medicalsystem.com.cn

  经营范围:研发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通信技术,医用机器人导航系统,微创手术平台系统,机电一体化产品;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网络及数据处理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咨询;组装生产微型计算机;销售本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从事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有房屋租赁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医疗信息化多维度发展

  2018年4月,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其中涉及部分医疗信息化相关政策: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在医疗、养老等多领域推进“互联网+”;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加强全科医生、儿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发展“互联网+医疗”、医联体等,把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从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推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加强“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七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

  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年度重点工作是切实发挥电子健康档案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根据各地基层信息化和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水平以及居民健康服务实际需求,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为突破口,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等形式,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方便群众查询自身健康信息,调动群众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的积极性,提高群众获得感。

  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加快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电子病历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同时,要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到2020年,三级医院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

  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智慧医院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并提出以下要求:1、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2、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到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到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2019年3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决定在应用信息系统提供智慧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2019年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使各级医院的智慧医疗建设、升级改造加速推进。

  2020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各省份远程医疗平台作用,鼓励包括省级定点救治医院在内的各大医院提供远程会诊、防治指导等服务,借助信息技术下沉专家资源,提高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处置疫情能力,缓解定点医院诊疗压力,减少人员跨区域传播风险;有条件的地方可运用5G等新一代通信技术,提高定点救治医院网络稳定性和传输质量,满足患者救治工作需要。该政策将进一步推动院内信息化互联互通平台和物联网医院的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的升级改造,加快智慧医疗行业的发展。

  上述产业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激发了医疗机构、健康机构及政府部门对医疗卫生信息化系统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我国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企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2、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在新的医疗改革政策的推动下,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花费不断扩大,各类产品和服务市场快速成长。根据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发布的报告《中国医疗IT市场预测,2018-2022》显示,2017年中国医疗行业的IT解决方案(包括应用软件和应用软件相关的服务)的市场规模为117.5亿元,比2016年增长了20.2%。IDC预计2022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233.6亿元,2017至2022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4.7%。据该报告测算,2017年中国医疗行业的IT花费是427.5亿元,较2016年增长了13.6%。IDC预测,到2022年我国医疗IT市场规模将达到627.8亿元,2017至2022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9.5%。

  尽管我国医疗信息化投入增长较快,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仍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医疗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2013年的数据显示,全球医疗卫生费占GDP的平均值为6.79%,当时仅占我国GDP的5.6%,美国高达17.1%。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指出2017年我国卫生总费用相对2016年增长11.34%,占GDP百分比为6.2%,该比例与2016年相应比例基本持平,我国医疗信息化投入占医疗卫生费用的比例仍较低。因此,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伴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深化以及医疗卫生投入的增长,我国的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巩固和提高行业地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医疗临床信息化领域,经过近15年的发展,研发形成了DoCare系列临床医疗管理信息系统产品和Dorico数字化手术室及正在推广的数字化病区和数字化急诊急救平台整体解决方案,并已在全国32个省份的1,700多家医疗机构得到成熟应用,在临床信息化细分领域形成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高品牌知名度。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下,医疗信息化市场空间巨大;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努力向医疗信息化平台模式转型升级,因此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和“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项目,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医疗信息化行业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2、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

  由于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公立医院,其采购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的财政拨款,公立医院的资金付款审批受到多环节和多部门的制约,同时受宏观经济去杠杆的影响,实际付款周期通常长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会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而出现较快增长。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93亿元、2.27亿元、2.76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持续增长,对公司营运资金占用持续增加。同时,公司于2019年10月完成收购玛丽医院51%股权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二)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按照下述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P0,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P1,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时每股送股/转增股本数为N,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为D,那么: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P1= P0/(1+N);如发生派息/现金分红时,P1= P0-D;如同时发生前述两项情形时,P1=(P0-D)/(1+N)。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6.84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由于本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本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认购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6.84万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1,245.48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康直接持有公司1,682.52万股的股份,通过苏州麦迪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2万股,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为14.99%,其一致行动人严黄红持有759.59万股的股份,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5.0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74%。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3,373.64万股计算,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4,619.12万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合计持股比例为16.72%,仍处于控股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呈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把握发展机遇,公司拟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4,606.84万元(含),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拟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7,282.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282.60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院内传统急危重症系统在新一代通信技术应用下的升级改造和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急危重症患者区域化协同救治方向扩建和升级。其中,院内传统急危重症系统改造内容包括智慧急诊及专科中心系统、智慧手术室系统、智慧重症系统;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急危重症区域化协同救治建设内容包括区域急救及五大专科协同救治平台、区域手术协同救治平台、区域重症协同救治平台。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

  本项目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及通信技术,以病患为中心,将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及医疗机构连接起来,形成医疗信息沟通的信息化系统平台,通过丰富的互联网终端、智能医用设备、智能医疗器械、智能医疗应用、智能医疗平台等,实现在远程急救、远程诊断、远程监测、远程手术等各个环节的高度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和移动化,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院的就诊效率和诊断水平,节省医院的运营成本。总体而言,本项目将涉及以下六个子系统/子平台,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智慧急诊及专科中心系统

  ■

  (2)智慧手术室系统

  ■

  (3)智慧重症系统

  ■

  (4)区域急救及五大专科协同救治平台

  ■

  (5)区域手术协同救治平台

  ■

  (6)区域重症协同救治平台

  ■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国家政策导向,满足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体系建设对信息化服务的需要

  在医疗领域,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和中毒等急危重症对患者危害巨大,且一旦发作,病情往往十分急迫,救治时间紧,致死致残率较高。因此,及时且准确地抢救对患者转归及预后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概念应运而生。所谓区域协同救治体系,即在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以及不同层次医院之间形成的一种协同互助救治模式,目的在于加强院前急救体系与医院之间的衔接,并合理调配区域内的专业医疗资源,以充分提高急危重症的抢救成功率。

  2015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8年改名为卫健委,下同)在《关于提升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急救能力的通知》中要求以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为重点,建立以区域协同救治体系为核心的急救体系,以提高我国急性心脑血管疾病的救治能力。2017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将“以急危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作为十大医疗服务创新重点之一,推动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的建立,全面推动急危重症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建设。在政策支持、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医疗信息化服务在区域协同救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显。通过医疗信息化服务,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过程整条链路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提高抢救准备与实施的效率,达到实时跟踪抢救过程的目的;同时,医疗信息化服务还可将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信息传输系统以实现急救信息的高效共享,及时进行区域内专业医疗资源的调配。

  本项目系顺应国家医疗改革政策导向的重要举措,项目将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技术对现有急危重症救治解决方案进行升级,以满足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体系建设对于信息化服务的迫切需要。

  (2)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医疗及相关服务机构对高效互通的医疗信息的需要

  医疗信息化对于现代化急诊急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HIS、EMR等信息系统在医院急诊科获得了广泛的应用,急救效率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但在医疗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首先,医院内各个信息化系统可能为多个厂商软件,从而导致医疗数据共享受阻,院前急救系统与院内急诊科系统缺乏有效衔接;其次,不同医疗机构间以及医院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间的医疗数据缺乏连通性,重要的急救数据和病人数据尚未建立统一有效的健康档案管理,无法对数据进行后续的挖掘和利用,如急诊病情判断、病情仿真模拟、科研教学等;最后,医疗数据的高效传输也是医疗信息化建设中的一大难题,如何快速且高质地将数据传输至另一端口是目前医疗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专业的医疗信息化厂商,公司深刻明白信息技术的迭代升级在区域协同救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基于上述问题,本项目将基于具备高速度、低时延、高可靠等特点的新一代通信技术,对公司现有急危重症解决方案进行开发升级,通过搭建智慧急诊及专科中心系统、智慧手术室系统、智慧重症系统以及区域急救及五大专科协同救治平台、区域手术协同救治平台、区域重症协同救治平台等系统与平台,全面覆盖事件监测、急救中心、院内急诊、院前呼叫与调度指挥、知识库辅助快速诊断、院前院内一体化协同、医联体急救联盟双向转诊及质控管理,进而切实高效地推进院前院内、不同医疗机构间、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间医疗信息的共享和连通,充分提升救治效率。

  综上,本项目将充分利用新一代通信技术技术优化升级现有解决方案,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满足医疗机构及相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对于高效高质、共享互通的医疗信息的迫切需要。

  (3)顺应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趋势,满足公司行业地位提升的需要

  根据国际统一的医疗系统信息化水平划分,医院信息化发展普遍经历医院管理信息化(HIS)、医院临床医疗管理信息化(CIS)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GMIS)等三个阶段。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基础医疗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医疗信息化建设正逐渐向着区域医疗卫生服务(GMIS)方向发展。GMIS是指运用信息和通讯技术将社会医疗资源和服务进行连接,以此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联合体,实现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该系统可实现区域内医院与医院、医院与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医疗保险等机构间信息的互联互通,进而消除单个机构的信息孤岛现象,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以及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的管理。

  可以看到,在移动化联网、大数据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GMIS)将是医疗信息化行业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在此背景下,公司将积极应对新形势下市场需求变化趋势,拟通过本项目对现有业务功能模块和技术进行丰富与升级,针对胸痛、卒中、创伤、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等急危重症,建立区域协同一体化的整体信息化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医疗信息化由局域网医院信息系统向广域网医疗信息系统的转型,促进区域范围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医院与各级公卫服务机构间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

  本项目系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战略发展需求做出的重要举措,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对公司的行业地位的巩固和提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技术可行性

  作为专业的医疗信息系统和服务供应商,公司一直致力于将信息技术与医疗知识相结合,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地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为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有效的信息技术支持。

  作为一家技术密集型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医疗信息化研发平台的建设,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大研发建设投入,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并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具备强劲的技术力量。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促进信息技术与医疗实践的结合,反以医疗实践带动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助力于公司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开发;公司也积极与其他科研单位开展合作,如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科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等,以此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技术力量。

  综上,公司在医疗信息化领域拥有强劲的技术力量和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2)市场可行性

  医疗信息化是医学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医疗信息化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不断迭代,我国政府也正在积极推进医疗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越来越多的国内医疗机构正在加速实施医疗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医院协会信息专业委员会(CHIMA)发布的《2018-2019年度中国医院信息化情况调查》报告,我国已有96.96%的医院制定了部分或全面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且已参与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医院占比为49.82%,其中借助区域信息化平台进行信息系统与数据整合的占比为51.95%。可以看到,我国医疗机构对信息化建设日益重视,且正在向着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方向拓展,区域医疗信息化建设存在较大的深化空间。

  未来,随着分级诊疗作为医改任务重点推进,区域医疗协同信息化平台将成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市场前景十分广阔,为本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市场动力,有利于本项目销售规模的实现。

  (3)经验可行性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和业务积累,公司主要产品已在全国1,700余家医疗机构稳定运行,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市场声誉,并形成了强大的市场示范效应。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医疗机构代表客户覆盖的三甲医院用户已超过500家,包括解放军301医院、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等;公司承做的苏州市健康市民“531”信息化建设(二期)医院信息系统项目、苏州市吴江区“531”信息化项目、苏州市相城区“531”工程急诊及专科中心信息化项目等相继通过卫健委和专家组正式验收,并中标昆山市区域一体化平台(含急诊、五大专科及专科数据应用系统)项目、苏州市健康市民“531”行动计划信息化项目(三期)等项目。同时,公司已建立覆盖全国32个省份的营销网络,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苏州、福州、昆明、西安和乌鲁木齐等城市设立了客户服务中心,力争为客户提供最佳的售前、售后服务。

  综上,通过多年的经营活动,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实力和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以及多个具备示范效应的医疗信息化项目的成功交付,为公司在行业内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信誉,为公司带来了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和战略合作伙伴,对本项目的正常运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期36个月,总投资37,282.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7,282.60万元。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将基于新一代通信技术实现院前院内急救过程整条链路信息的自动化采集,提高医院院前院内急危重症协同救治能力;同时,本项目还将建立有效的区域信息传输系统,促进区域内医疗资源的合理调配,促使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就诊效率和诊断水平,满足区域急危重症协同救治体系建设对于信息化服务的迫切需要。因此,本项目将为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

  7、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本项目的相关报批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拟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23,724.2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724.24万元。

  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基于电子病历的医护患一体化云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服务平台及互联网云医疗平台。主要内容如下图所示:

  ■

  本项目将以公司在临床信息系统手术麻醉、重症、急诊领域长期耕耘经验,结合公司积累的信息集成、设备采集优势及部分试点医院的合作布局,通过对现有HIS系统的重构,从临床需求角度重新设计,实现以患者健康档案为基础,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护、患一体化CPOE信息平台。平台以云架构设计,为互联网医疗提供应用服务。

  其次,本项目还将建设数据交换服务平台,通过建立数据集成标准和数据集成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数据交换、数据处理和数据存储,实现医院各个系统间数据共享和交换利用。数据交换服务平台的建立为互联网医疗提供数据服务。

  最后,互联网云医疗将促使线上就医和线下就医模式形成有效互补,加强医院、医生和患者之间的联系,实现基于线上的诊前服务、诊中服务和诊后服务,实现对线下医疗服务的延续和扩展。

  2019年,公司通过收购玛丽医院进入辅助生殖医疗领域,未来拟以辅助生殖云医疗平台整体解决方案的方式作为本项目在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市场拓展和客户推广的切入点。

  具体来看,辅助生殖云医疗平台解决方案将根据医院生殖中心和生殖专科医院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要求,在院内层面为医生、护士、胚胎师、药师等各类医护人员提供服务,打通门诊、实验室、手术室、检验的数据壁垒和业务流程,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患者进入周期后的全病程管控;而在院外层面,该平台可对接各级医院不孕不育科以及不孕不育患者,实现院间医疗数据的互通,打通患者诊前和诊后环节,实现服务闭环管理,提高患者医疗服务体验。通过该信息平台的建立,可有效优化辅助生殖中心内部的工作流程,降低医疗差错,且医疗信息的共享互通可实现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间的连续医疗,缩短就诊时间,从而促进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的提高,对IVF成功率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总体而言,本项目将涉及以下三个子系统/子平台,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基于电子病历的医护患一体化云信息系统

  ■

  (2)数据交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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