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股东李海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66%)。
2019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海鹰先生于2019年11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657,000股。
2019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李海鹰先生分别于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00股、2,266,000股,自披露减持计划后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2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减持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减持数量已过半。
近日,公司接到李海鹰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已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4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00,000股、5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截至本公告日,在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23,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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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11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09%。
二、 股东减持达到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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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持股5%以上股东李海鹰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目前,李海鹰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