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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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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公告编号:2020-026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7日、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6、8、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8、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公司证券投资部

  2、联系电话:025-85600533

  3、联 系 人:  徐向峰

  4、邮箱:invest@chixia.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3                证券简称:栖霞建设        编号:临2020-027

  债券简称:18栖建01         债券代码:143540

  债券简称:19栖建01         债券代码:155143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签订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管理效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租赁其拥有的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8幢第二、三、四层和负一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标的的建筑面积为13,068.81平方米,租赁价格为69元/㎡/月,年租金为10,820,974.68元,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

  栖霞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60,85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37%;科技发展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最近一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袁翠玲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06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经营范围:新型建材产品的研发、检测、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发展公司是栖霞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栖霞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租赁标的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9号星叶广场8幢第二、三、四层和负一层,建筑面积为13,068.81平方米,用途为办公用房。该房产为科技发展公司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该项房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参照同地区、同地段及具备相似配套能力写字楼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出租方(甲方):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房屋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0年。

  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三十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69元/㎡/月,年租金计人民币10,820,974.68元。乙方于租赁期内每年的12月10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自然年内租金。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该房屋的水费、电费、中央空调使用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房屋租赁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五)合同终止

  1、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本合同终止。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租赁标的位于紫金山东麓南京城东核心区,所在区位优越, 西靠紫金山,东对人才基地仙林大学城。北依徐庄软件园,南临亚洲最大交通换乘中心马群交通综合枢纽;公共交通便利,邻近地铁二号线和四号线。星叶广场是科技发展公司开发的总部基地项目和住建部批准的住宅产业化基地,招商定位于与住宅产业相关的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建设工程、园林类、室内设计、装饰装潢等相关行业企业。公司此次租赁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与房地产主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相互合作与协同提供了有利的平台。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江劲松先生、范业铭先生、徐水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先生、耿强先生、柳世平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参照了同地区、同地段及具备相似配套能力写字楼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子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因此本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将在最近一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该项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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