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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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司负责人张小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昌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在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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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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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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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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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19308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2020年3月25日,公司就《反馈意见》公开披露《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并在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该事项详细公告可参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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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1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张小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另有3名董事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现场出席董事9名,董事侯军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孙隽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23)。
四、关于完善《2020年度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江宁支行办公大楼原址重建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企业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9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20年一季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周石华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现场出席监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行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行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调整第三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2019年呆账核销情况的检查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19年内控体系架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9年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的检查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9年岗位责任落地情况的检查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60 证券简称:紫金银行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通知,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规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60 公司简称:紫金银行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