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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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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0-018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本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2.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3. 审议《2019年度报告和2019年度报告摘要》。

  4.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告编号2020-007、2020-008、2020-009、2020-010、2020-011、2020-012、2020-013)。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7个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议案6和议案7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中国华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议案5、议案6、议案7和议案8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6层613室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于5月19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8。

  2. 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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