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0-042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中冶大厦召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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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依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兆祥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董事候选人1人,出席2人,张兆祥先生、林锦珍先生出席了会议;国文清先生、周纪昌先生、余海龙先生、任旭东先生、陈嘉强先生、拟任董事吴嘉宁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曹修运先生、张雁镝女士、褚志奇先生出席了会议;
3、董事会秘书曾刚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吴嘉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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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聘任吴嘉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中国中冶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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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调整中国中冶独立董事薪酬。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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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钟云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其审验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0-043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行使赎回权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3日即该笔债券第5个付息日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行使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5中冶MTN001,债券代码:101564017)的赎回权,全额赎回持有人所持债券。
为保证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赎回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5中冶MTN001
4、债券代码:101564017
5、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5.7%
7、债券期限:5+N年
8、含权类型: 发行人赎回权。即于本期中期票据第5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二、权利行使基本情况
1、发行人赎回面额:50亿元人民币
2、赎回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3、行权日:2020年6月3日
三、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四、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双双
联系方式:010-59868385
2、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联系人:杨世峰
联系方式:010-57395551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电话:021-23198708、23198682
本次中期票据行使赎回的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0-044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吴嘉宁先生担任中国中冶第三届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并对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原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陈嘉强、周纪昌、余海龙,其中陈嘉强担任召集人。现调整为: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吴嘉宁、周纪昌、余海龙,其中吴嘉宁担任召集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18 证券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0-04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嘉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关工作,特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职务。陈嘉强先生确认,在其任职期间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嘉强先生辞职于2020年4月29日起生效。
陈嘉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勤勉工作、尽职尽责,对本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董事会对陈嘉强先生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