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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中资产账面值未经审计。
注2:上述土地、房产及其他部分资产被司法查封、轮候查封的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披露,现根据核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被查封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补充,且披露新增情况。
注3:上述表格中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根据(2019)粤0310执2490号之十、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19)京04执保93号查封公司资产暂无法获悉申请查封人。
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及不动产、机器设备等资产被查封、司法冻结或轮候查封、轮候冻结主要系公司存在大量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借款合同纠纷、供应商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202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半年度报告》及《关于新增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 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包含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基本户和一般户,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大部分为公司及制造板块经营主体,尚未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商业板块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公司持有的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及子公司被司法查封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未被限制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亦尚未造成影响,但存在冻结股权、查封土地、房产以及其他等资产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
3、 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状况紧张,部分债务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所致。上述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的正常执行,公司部分逾期债务可能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通过部分偿还、展期等方式努力达成债务和解方案,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并通过处置非经营性资产、合法贷款等方式全力筹措资金,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赫美集团”)于2018年12月7日、2019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关于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近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商业”)、深圳浩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美资产”)及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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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1、 惠州浩宁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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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赫美商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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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浩美资产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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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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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情况
公司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尽快解决该事项,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王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赫美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宏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