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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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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0-01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0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及上交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重大违规行为。我们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20-01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10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1.3公司负责人张学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平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上海精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2011年6月24日,法院接收破产资料,排队等待法院裁定。201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类型划分的通知》,2016年年底上海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会议,公布上海法院已在有序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健全重整企业识别机制,构建推进府院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快简单案件审理程序。2017年2月20日,法院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材料,等候法院最终裁定。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张学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学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平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355                                                  公司简称:精伦电子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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