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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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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17                           公司简称:中再资环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管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赣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跃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本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年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2 本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

  3.1.3 本报告期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2019年6月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2019年7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2019年7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就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先后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中再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再生投资、叶庆华、杨文斌、官圣灵、辛泰投资、沃泰投资、郑安军、张兴尔、易铭中等25名股东持有的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97.45%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十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0%。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文件。

  2020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3178),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0年1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1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7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2020年3月5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先后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方案的议案》,调整后的此次重组因募集配套资金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配套融资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就《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反馈意见回复和该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重组相关工作,上述重组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6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如下修订: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进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列: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9,2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1年,融资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同意公司为洛阳公司该授信额度内的第一笔融资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9,8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为黑龙江公司该授信额度内的第一笔融资1,000万元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黑龙江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第二笔融资,即向农业银行申请的12个月期限、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的8,8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同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额度为8,8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2,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利率以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同意公司为广东公司此次融资提供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七项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已由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同意对以下七项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仅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

  ■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该七项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3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洛阳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拟为黑龙江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8,8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拟为广东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9,2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洛阳公司上述额度内第一笔融资5,000万元提供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贷款人民币8,8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上述8,800万元融资提供额度为8,8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办理2年期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广东公司上述2,500万元贷款提供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 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洛阳公司向工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洛阳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5,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7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7.8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公司向农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贷款8,800万元人民币、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8,8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87%,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龙江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83%,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⒊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公司向建设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广东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申请办理2年期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利率拟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宜,提供2,5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38%,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东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99%,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中再生洛阳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孟津县平乐镇新庄村

  ⒉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微型计算机,手机、小灵通、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吸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凭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按核定范围经营),废电路板综合经营(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核定范围及能力、规模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及处理;环境保护与治理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洛阳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洛阳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2,681.75万元,总负债为23,752.87万元,净资产为38,928.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89%。洛阳公司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89.37万元,实现净利润5,060.67万元。

  ㈡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

  ⒉法定代表人:曹伟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再生物资回收、经销;建材经销(不含木材);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铁矿粉经销。(以上各项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项目)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黑龙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龙江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2,349.89万元,总负债为24,489.92万元,净资产为17,859.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83%。黑龙江公司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118.40万元,实现净利润2,958.58万元。

  ㈢广东华清废旧电器处理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了哥岩水库东侧再生资源示范基地内A区19号地

  ⒉法定代表人:赵连全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处理利用和再生资源利用及销售、有色金属制品及塑料贸易。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广东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广东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4,811.78万元,总负债为29,043.91万元,净资产为25,767.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99%。广东公司201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902.32万元,实现净利润5,503.46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洛阳公司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黑龙江公司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广东公司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㈣被担保金额:为洛阳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为黑龙江公司提供8,800万元人民币,为广东公司提供2,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三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司为洛阳公司、黑龙江公司和广东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6.49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35.94%,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洛阳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3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苏辛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监事2人。与会监事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㈡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㈢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名称已由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仅涉及公司名称的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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