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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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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晋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构成与年初数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与分析

  ■

  (2)费用构成、现金流量表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与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

  *期末出租率、平均租金均根据公司持有的成熟物业统计;成熟物业指运营一年以上的物业。

  ■

  ■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16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情况如下:

  (一)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晋昭

  委员:徐而进、郭嵘、黎作强、邓伟利、吕巍、乔文骏、钱世政、唐子来

  (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钱世政

  委员:徐而进、郭嵘、吕巍、乔文骏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7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50,000万元,其中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东翌置业各股东方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旨在从资金层面为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支持,促进东翌置业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其正常推进各个项目开发,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且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增资,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0-019)。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编号:临2020-017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全体监事签署了《监事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 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20-018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 至一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超272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商业物业的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酒店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1-3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收入为8.81亿元,同比减少13%。

  2. 至一季度末,公司在售的住宅项目主要为天津海上花苑二期、苏州15地块二期、上海及天津存量房、存量车位的销售。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约41%。1-3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0.36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0.86亿元。1-3月,公司实现住宅销售(含车位及配套商铺)现金流入1.31亿元,同比减少82%。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19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翌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持有东翌置业60%股权,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陆家嘴集团持有东翌置业40%股权,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翌置业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7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950,000万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交易性质: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由于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对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关联交易回顾: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后文。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东翌置业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陆家嘴集团按持股比例共同对东翌置业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其中公司持有东翌置业60%股权,出资人民币120,000万元;陆家嘴集团持有东翌置业40%股权,出资人民币8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东翌置业的注册资本金将由人民币750,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950,000万元,股东双方持股比例不变。

  陆家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陆家嘴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名称: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6713C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

  (四)法定代表人:李晋昭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235,731万元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咨询,实体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经营、信息。

  截至2019年末,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6,300,837.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2,636,437.12万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1,895,310.98万元(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BMC7T

  (三)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四)成立日期:2019年4月29日

  (五)法定代表人:徐而进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0万元

  (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市政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十)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十一)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9月,东翌置业以人民币910,870万元竞得了张江中区 56-01、57-01、73-02、74-01、75-02 地块及 57-02 公共绿地、学林路、卓慧路、百科路地下空间(以下简称“张江中区部分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目前,东翌置业已设立四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翌鑫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翌久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翌廷置业有限公司、上海翌淼置业有限公司),从事张江中区56-01、57-01、73-02、74-01、75-02 地块及 57-02 公共绿地、学林路、卓慧路、百科路地下空间的开发工作,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

  截至目前全部地块均已取得审图合格证并完成总包招标,已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翌置业所开发的项目旨在聚焦国家战略,打造国际一流的张江科学城,建成后将为张江科学城带来一个24小时活力四射的城市副中心,也是公司持续提升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和营运能力,以及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品牌效益、经济效益的积极举措。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旨在从资金层面为东翌置业提供支持,促进东翌置业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其正常推进各个项目开发。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旨在从资金层面为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支持,促进东翌置业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其正常推进各个项目开发,目标明确,具有可行性。且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并以现金方式增资,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由于本次关联交易出资双方均按持股比例对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7条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相关豁免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智依投资有限公司以认购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资入股该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亿元,股权比例为20%,并同比例配置股东贷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偿还公司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同时,公司在同等额度和条件下,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4亿元委托贷款。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展期,展期金额为人民币0.96亿元,展期期限不超过2.5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新辰投资的其他各方股东按同比例对新辰投资委托贷款余额进行展期。2019年末,上海陆家嘴新辰临壹投资有限公司已将到期委托贷款人民币1.04亿元全部偿还。

  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本公司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96亿元。2020年1-3月,公司收到上海陆家嘴新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利息人民币105.16万元,贷款利率分别5.225%。(详见公告临2014-026、临2015-027、临2019-046)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计划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日,接受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贷款余额人民币45.9亿元,贷款利率3.9150%-4.75%。2020年1-3月,发生利息总计人民币4226.75万元。(详见公告临2019-013、临2019-020、临2020-003、临2020-015)

  3、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陆家嘴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75亿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6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5亿元;陆家嘴集团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0亿元。2019年4月,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登记设立且注册资本到位。(详见公告临 2019-017)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书》;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上海东翌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A股 600663 证券简称:陆家嘴 编号:临2020-020

  B股 900932                         陆家B股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20年

  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债券付息日:2020年5月13日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发行的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5月13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发行主体: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 债券简称:19陆债03。

  4. 债券代码:155395。

  5. 债券期限:债券期限为3+2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 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9.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10.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1. 起息日:2019年5月13日。

  12. 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5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1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5月1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5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2年5月1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 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6.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 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8%。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8.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31.04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38.8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及和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2. 债券付息日:2020年5月1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1.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关于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 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 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投资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东育路227弄6号前滩世贸中心(二期)D栋20楼

  联系人:金冶

  电话:021-33841640

  传真:021-33848818

  邮政编码:200126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联系人:陈心昊

  电话: 021-38677925

  传真:021-38670699

  邮政编码:20004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663                                               公司简称:陆家嘴

  900932                                                         陆家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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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 2分 不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不好,不能满足要求。
  • 3分 一般
    商品样式和质量感觉一般。
  • 4分 满意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比较满意,符合我的期望。
  • 5分 非常满意
    我很喜欢!商品样式和质量都很满意,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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