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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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拟于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9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年度(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人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担保金额如下:
2020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其中:
1、对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7,000万元;
2、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金洋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760万元;
3、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00万元;
4、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450万元;
5、对宁海越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4,000万元;
6、对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5,000万元;
7、对围海(舟山)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保不超过6,660万元;
8、对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9,360万元;
9、对温州乾瑞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51,900万元;
10、对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
11、对除以上子公司之外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超过268,37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9年度延续至2020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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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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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0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在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二)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852.3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23%,其中包括82,529.94万元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人民币71,822.37万元未履行审批决策流程以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质押等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融资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出在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9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将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2%,上述担保金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围海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9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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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冯婷婷女士、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总经理付显阳先生、财务总监胡寿胜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罗云翔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xxx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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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停牌一天,并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3、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ST围海”变更为“*ST围海”;
3、股票代码仍为“002586”;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0年05月0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项、第13.2.3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0年05月0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关于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
公司要求控股股东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和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多种形式积极筹措资金无条件归还相关银行的贷款,协助公司及时解除存单质押;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并及时支付在占用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尽量减少损失。
2、关于预计负债的说明及后续措施
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是基于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并参考相关案例,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存在的担保损失进行的合理预估。针对违规担保涉诉案件,公司已通过代理律师搜集证据并积极应诉,争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并取得有利于公司的判决,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为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公司印章管理,切实规范担保业务审批流程,防范担保风险。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充分保障董事、监事、高管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审计职能;约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规范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4、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公司将大力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建设,完善实时内部监督流程、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除了至少每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外,还应出具内部控制执行监督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提请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审计部及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明细,对相关业务部门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动态跟踪分析。
5、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
公司董事会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全部中高层管理人员,就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本要求、《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6、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该事项取得进展或消除影响后,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联系传真:0574-87901002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
邮政编码:315040
电子邮箱:ir@zjwh.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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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4〕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113,300股,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10.15元,共计募集资金599,999,995.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5,999,995.00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8日汇入围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首期预付款、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949,113.3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0,050,881.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8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3,850,06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7元,共计募集资金2,469,999,995.81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0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58,999,995.81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汇入围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273,850.06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47,726,14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号)。实际支付上述外部费用10,273,850.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8,726,145.7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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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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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结余包括实际已支付但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列支的发行费用741.39万元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针对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六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横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3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针对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及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围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台投资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塘投资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宁波东海银行总行营业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奉化投资公司、六横投资公司、天台投资公司、建塘投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合计共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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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该账户已解除冻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说明。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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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上3个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以上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解除冻结,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五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25,000.00万元,购买的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合计32,0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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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夏银行18,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期后到期后未能全部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注2]: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合计32,000.00万元大额单位定期存单已用于质押,到期未能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注3]:购买的华夏银行7,00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未能赎回,详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051.5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14,540.41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5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609,623,007.72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尚未归还。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项目部于2018年7月13日收到业主方《关于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在建工程项目停工的通知》(甬新围开〔2018〕8号)及其转来的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停止围涂工程建设的通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外,即日起停止施工,项目停工持续时间尚不确定。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审批金额权限,本公司于2019年2月1日使用募集资金1,700.00万元向建塘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已于2019年2月1日将1,700.00万元增资款自募集资金账户转账至建塘投资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根据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3、2019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19年8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19年10月31日;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一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19年6月30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3月31日;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原预计可使用状态为2020年3月31日,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被用于归还逾期借款
2018年12月14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0243,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3月14日,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华夏银行宁海支行向本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1.35亿元,贷款期限8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始至2019年11月22日止。上述贷款到期后,本公司未能足额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12月13日,前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7,000.00万元,收益2,164,054.79元,共计72,164,054.79元,未经本公司同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强行将上述理财到期款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的一般户,摘要显示为“结构性存款到期兑付”;然后又转入本公司开立于华夏银行宁海支行的一般户,归还逾期贷款,摘要显示为“逾欠户部分还款”,未转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被用于违规担保质押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12月28日、2019年3月1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行”)购买大额单位定期存单10,000.00万元、15,0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上述大额定期存单均以质押方式为控股股东浙江省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在该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由于浙江省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未能如期偿还票款,上述存款被划转至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未能如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光大银行诉讼导致账户冻结
2018年度本公司与光大银行宁波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9日止,并由奉化投资公司对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本公司未能如期偿还全部借款,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于2019年7月12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2019)浙0212民初10999号),要求偿还借款本金4,992.89万元,利息(含罚息)20.76万元,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50.00万元,合计人民币5,063.65万元,奉化投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募集资金账户、广发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账号为9550880026000900420募集资金账户、奉化投资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高兴区支行账号为33101985136050511076募集资金账户等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金额为5,063.66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上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金额合计为4,567.86万元,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已解除冻结。
(四)千年工程公司诉讼导致账户冻结
2017年8月24日,本公司与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工程公司”)签订《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以7.13亿元对价购买持有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公司”)40.03%股权,由于本公司未在规定日期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2019年12月25日千年工程公司向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9)浙0291财保23号)。因该诉讼事项导致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账号为3901120029003050154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高新区支行账号为331501985136000006030募集资金账户等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冻结金额为7,714.0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上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冻结金额合计为385.02万元,(其中382.10万元为轮候冻结)截至本专项报告报出日,已解除冻结。
(五)购买的华夏银行1.8亿元理财产品期后到期未全额赎回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购买了华夏银行企业客户慧盈结构性理财产品19230844,理财产品于2020年4月1日到期,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2%,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76.00万元,收回本金10,285.99万元,剩余本金7,714.01万元因上述五、(四)诉讼原因导致该部分金额被冻结未能如期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 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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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奉化市象山港避风锚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BT)项目各单项子项已于2019年下半年陆续完工,目前还未完成竣工决算,故还未产生效益。
[注2]: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郭巨堤工程项目目前还处于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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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天台县苍南产业集聚区一期开发PPP项目(一标)尚在建设期,还未产生效益。
[注2]: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江两侧围涂建设-(分阶段运行)移交工程部分子项目本期已完成竣工验收,并收到回购款2.3亿元,预计项目收益率14.73%(含税)。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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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因事项紧急,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10日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婷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其中,董事张晨旺先生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对2019年年度报告中提到的对千年商誉计提7亿减值,本人表示反对,关于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本人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3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独立董事唐建新先生及李罗力先生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同意并尊重会计师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165.78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87,723.75万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建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拟同意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包括2019年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年度(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人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拟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适用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后一个年度(2020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并拟同意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银行综合授信事宜,在董事长审批通过的前提下,由法人代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会议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其中,董事张晨旺先生投弃权票,理由如下: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不能给本人提供有效依据。
1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2、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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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2020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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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到公司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请寄: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婷婷、夏商宁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15103
2、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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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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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08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事项紧急,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十日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监事会 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这个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165.78万元(母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87,723.75万元,由于未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拟建议,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9、会议4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