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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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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31号)核准,鹏欣资源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183,431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1.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138,215.92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6,861,776.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230003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12月31日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4936元折算后的取整值(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对应的孙、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6.53万元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有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7)230060号)。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6月26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70,000.00万元,实际使用72,748.14万元。其中“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项目已完成,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的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908.38万元(包含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258.9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此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作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鹏欣资源本次结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5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事宜已于2018年6月7日办理完毕。

  一、标的资产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至2024年,业绩承诺期内的累计承诺净利润依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23006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为基础进行确定。根据2017年公司与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向鹏欣资源承诺:若宁波天弘2018年至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低于194,386.08万元,则向鹏欣资源承担补偿义务,鹏欣资源有权以1.00元价格回购姜照柏先生、姜雷先生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相应股份。

  二、宁波天弘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标的资产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的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304007号《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宁波天弘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65.37万元,与承诺利润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标的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5,065.37万元,未达到盈利预测水平。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该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定波、姜雷、王冰、张富强、公茂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该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经营需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括:

  1、向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办公用房。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2、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3、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4、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勘探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5、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6、向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7、向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定价原则为:依据市场定价原则。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伟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绿化镇富华路79号16幢2215室(上海绿化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地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文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5楼B单元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节能科技、健康科技、网络科技、农业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创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企业登记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物业服务,代理记账,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雷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航路 1515号301室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4日

  注册资本:375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在闵行区浦江镇 533 街坊 5/3 丘地块内从事工业厂房、公建及附属设施的开发、建造、租赁、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电子元器件生产、组装、 研发,销售自产产品;会议展览展示(主办承办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广告除 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登记代理,国际经济、科技、环保、物流 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照柏

  住所: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 65 号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6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 的销售;本核准经营范围内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 65 号

  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7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 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咨询,房地产 经纪,餐饮企业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体育场馆管理,健身服务,日 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庆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6幢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设备维修,保洁及绿化服务,停车场(库)经营, 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餐饮企业 管理(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毅敏

  住所:上海市榆林路75号底层A

  成立日期:2006-05-2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文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1层

  成立日期: 2015-10-0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金融信息服务(除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食品流通,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百货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和上海鹏晨智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晨联合实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鹏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春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闵行分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上海北沙滩置业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和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7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使2020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7322万元,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2020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为7322万,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位于刚果(金)的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其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中原预计可使用年限主要基于自有矿山开采寿命预计,现公司调整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的商业模式,通过增加外购矿石投入,减少自有矿石使用,从而延长了自有矿山开采寿命,相应固定资产经济寿命得到同步延长,且资产实际使用寿命也较原先预计寿命延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本次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接近,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可靠、更准确,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能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二)变更方案及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

  (三)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公司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使2020年计提折旧减少额约7322万元,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在 2020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增加2020年度净利润为7322万,增加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309万元, 最终影响数以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金额为准。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公司资料后,发表如下审核意见:鹏欣资源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等相关规定编制,未发现后附的专项说明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作出的,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将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28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情况概述

  1.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本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合理地计量公司大宗商品贸易类销售收入,使会计政策更符合本公司实际业务特点,自2019年起,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中关于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做如下变更:

  变更前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全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变更后大宗商品贸易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

  (1)对于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净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并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期间。

  (2)对于除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外的商品贸易,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按全额法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上述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调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上述贸易收入会计政策变更自2020年1月开始执行,并对以前年度可比期间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规范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融资类大宗商品贸易全额法改净额法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9 年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追溯调整后对各期留存收益均无影响。

  该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20-02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880,000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11元/股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11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和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示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5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7年9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10,0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为1,891,366,862股。

  7、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储熠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9月10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于2018年9月18日予以注销。

  8、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3,920,000股股份已于2018年10月26日上市流通。

  9、2018年11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金嵬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4月11日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已于2019年5月17日予以注销。

  10、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注销。

  11、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公司拟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合计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将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11元/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95元/股,2019年央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1.50%,计息期间为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4月28日共计963天)回购数量为合计2,880,000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183.68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该指标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核准为准),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限制性股票2,8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一致同意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2,880,000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第三批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2,880,000 股,回购价格为4.11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15,767,079股减少至2,212,887,07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215,767,079元减少至2,212,887,079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30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募集资金来源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31号文《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和成建铃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01,183,431.00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矿投”)49.82%股权。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 (2016)230007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月27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183,431股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9,999,991.95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38,215.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6,861,776.03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230003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758号《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向姜照柏和姜雷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265,693股及支付400,000,000.00元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弘”)合计100%股权,进而间接取得CAPM 的控制权,CAPM的核心资产为南非奥尼金矿矿业权。本次增资行为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验字(2018)23000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334,524.00股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89.16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4,18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19,989.16元。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04005号验资报告。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同日披露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年度)》附表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附件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度)。

  (四)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4,605,980.47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58,797,302.1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5,784,835.8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7,481,473.31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9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7,673,784.53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137,673,784.53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2、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收入累计共计人民币139,391.99元,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取收益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4,000,00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4,000,000.00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75,999,958.6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139,422.49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银行存款10,139,422.49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的余额为0.00元。

  (五)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内部资金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严格审批投资产品准入范围,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内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2020年度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1、实施主体: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购买额度: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拟安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2,000万元;2018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拟安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拟安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在董事会批准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6、信息披露: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一年期内(含1年)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于期限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计划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及时披露进展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保本理财业务,通过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五、截至年度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总额度不超过1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总额度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定。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鹏欣资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31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姜照柏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758号)核准,鹏欣资源向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西藏暄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营口海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计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07,334,524股,发行价格为5.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99,999,989.1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18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19,989.16元。2019年4月1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04005号),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此外,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丙方)签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支付南非奥尼金矿生产建设项目。公司(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丙方)签署《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在乙方开设的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交易相关费用。

  截止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9年5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5,999,958.66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4月28日的具体使用情况为: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40,0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1,418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5,999,989.16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综上,公司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鹏欣资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欣资源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32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690,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万元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获取融资支持,使其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0,000万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获取融资支持,使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独立、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减轻母公司为其提供营运资金的负担。根据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以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

  被担保人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表为2020年度预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融资方协商,才能最终确定担保相关条款,为了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签订担保协议的具体情况,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在上述被担保人之间(包括授权时间范围内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配担保金额和被担保人,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寅

  公司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东河沿68号6号楼403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867.3469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业投资,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矿产品勘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上海鹏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伟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188号1幢西楼5层A单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农业科技、信息科技、网络科技、机电科技、环保科技、电子科技、化工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上海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连根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黄金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除毛钻及裸钻)、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上海鹏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连根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11号302部位368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金属材料及制品、五金产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室内装饰材料、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珠宝首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运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从事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宁波天弘益华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连根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267号2134室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矿产品、有色金属、贵金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钢材、矿用电气设备、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外)、棉花、五金产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纺织品、橡胶原料及其制品、石油制品、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沥青、食用农产品、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批发;国内货运代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服务;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环保科技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储越江、楼定波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20,290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香港鹏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储越江、姜连根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鹏荣国际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姜连根、李晓琛

  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万港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连根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皮棉、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燃料油、冶金材料、焦炭、煤炭、饲料、木材、木制品、纸制品、金银饰品、五金产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制品、汽车、汽摩配件、食用农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矿产品、建材、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原料及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国内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上海鹏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成立,2019年开始实际经营活动。

  CAPM African Precious Metals (Pty) Ltd

  执行董事:赵文杰

  公司住所:1st Floor SUI HING HONG Building,17Commissioner Street,Gauteng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奥尼金矿的开采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4%)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何寅

  公司住所:刚果(金)加丹加省利卡西市希图鲁镇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希图鲁矿床的开采,对该矿床开采的矿物进行金属处理,以生产铜及其他各类金属并销售此类产品。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2.5%)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云南欣玺空间生态修复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储越江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广南社区广南村绮云山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空间生态修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壤、大气、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等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市政园林绿化设计与施工;城乡规划、环评水保方案编制与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股权比例为60%)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资源服务商”,致力于发展黄金、铜、钴等有色金属的开采、选冶、销售和大宗有色金属贸易全产业链。通过布局上下游产业,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业务,大幅提升抗风险能力,创造更多利润增长点。按照2020年预算和整体战略布局,需要通过跨平台衔接,扩大融资渠道,采用银行授信、仓单质押融资等多种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对上述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以及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6亿元的反担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

  担保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一)、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银行给予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使用综合授信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担保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2,495.13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金2,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金3,000万元,港元8,500万元;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2019.12.31日美元汇率6.9762,港币汇率0.8957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

  综上所述,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2020年度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亿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以上范围内的对外担保,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核实施,有效期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申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各项对外担保工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也将及时向董事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2020-033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6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19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2.人员信息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事务所2019年底有合伙人127人,比上年增加14人;截至2019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83人,比上年增加17名;注册会计师中有500多名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19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988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08,624.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97,169.3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0,274.35万元;净资产9,228.51万元。出具上市公司2018年度年报审计客户数量4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4,772.00万元,资产均值225.90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19年共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8,205.05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事务所受到的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16次,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小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洪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及IPO审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近三年因执行上市公司业务受到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情况如下表,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整改。

  ■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总额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业绩承诺审计费用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与去年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将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本次续聘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2020-03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万豪虹桥大酒店二楼万豪阁一厅(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270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姜照柏、姜雷及其他参与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2、社会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4、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3315;5、登记时间:2019年5月18日9: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根据《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次序的通知》规定,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3、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677397

  传真:021-62429110

  联系人:章瑾

  邮编:200336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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