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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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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0-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钰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文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正在证监会审核阶段。

  2.2017年12月,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华扬晟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霍尔果斯华扬晟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甲方”)就拟收购华扬青海乌兰风电场200MW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项目单位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签署了《股权预收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018年6月,双方签署《股权预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双方有权要求对方在目标项目建成条件全部满足等协议约定条件达成时与其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目标项目动态总造价控制在人民币15.408亿,标的股权转让价格为目标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020年1月,本公司与北京华扬晟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上海懿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终止收购青海华扬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约定本公司不再受让标的股权,并解除《预收购协议》中与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约定,《预收购协议》项下,公司累计将人民币24,634.00万元出借给北京华扬,北京华扬承诺《终止协议》签署后30日内归还上述借款的60%,余款在《终止协议》签署后3个月内清偿完毕。

  3.2020年3月26日,本公司就政府拟收储土地事项进行公告,本次收储将收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5,752.0068万元,正式协议尚未签署。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钰峰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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