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14 公司简称:东睦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志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9年4月19日,公司与宁波市鄞州区房屋拆迁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上述两方以下简称“房屋拆迁办”)签订了《非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金钟非-1011),公司与房屋拆迁办及补偿房屋租赁承租方之一宁波兴宁时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协议书》(编号:金钟非-1011-1)。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宁波市鄞州区白鹤街道拆迁办公室支付的房屋征收补偿款0.3亿元。
截至2020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全部房屋征收补偿款263,009,877.00元人民币,此次拆迁事项已全部完成。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1、(临)2019-021、(临)2019-029、(临)2019-031、(临)2019-094、(临)2019-105、(临)2020-015、(临)2020-019。
2、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书〉的议案》。
2020年1月14日,公司签订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103,900万元收购上述出让方合计已持有及待交割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47,362,590股股份,占上海富驰股份总数的75.00%。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0年2月14日,公司持有上海富驰42,806,340股股份,占上海富驰股份总数的67.79%。
2020年3月31日,上海富驰办理完成了章程、董事备案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20年3月起,上海富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8、(临)2019-104、(临)2020-008、(临)2020-012、(临)2020-018。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拟回购股票数量共计35,520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预计回购总金额为181,507.20元。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3月26日注销,公司股本由616,490,037股相应减少至616,454,517股。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8、(临)2019-099、(临)2019-101、(临)2019-102、(临)2020-017。
4、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公司2019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分配预案正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中。
5、2017年4月13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将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嘉恒”)的注册资本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的三年内由60,000万元分次逐步减少至1,000万元;同意东睦嘉恒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同比减资,其中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0%,宁波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0%,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0%,并按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修改东睦嘉恒的公司章程。2017年7月17日,东睦嘉恒进行了第一次减资,其注册资本从60,000万元减资到25,000万元;2020年3月6日,东睦嘉恒第二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其注册资本减少至1,000万元,并取得了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临)2017-032、(临)2017-069、(临)2020-016。
6、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睦广泰”)按出资比例提供的借款余额为24,552.07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应付东睦广泰款项余额1,423.93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东睦嘉恒不计息暂借款6,62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应付东睦嘉恒不计息暂借款余额10,625.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