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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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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表异议声明。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地实施“微细漆包线产业与新能源锂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逐渐形成与同业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竞争优势,公司在稳步推进发展传统的微细漆包线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一)微细漆包线业务

  公司子公司蓉胜超微是一家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超微细及特种漆包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册员工800余人。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感线圈、继电器、微特电机、电声及通讯等高端精密电子元器件,涉及到汽车工业、网络通讯、高铁航空、办公设备及个人应用等多类型多行业领域。近年来,智能制造带动电子元器件,尤其是5G通讯继电器、新能源汽车继电器、接触器等高精密元器件的更新换代仍在加速的过程中,微细微漆包线已成为其不可缺少的关键核心材料。目前蓉胜超微已是新能源汽车的高端用线,5G继电器项目的漆包线用线重要供应商。

  经过三十多年的业务沉淀,蓉胜超微的客户分布海内外,已在业内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多年来市场占有率稳居前列。报告期内,蓉胜超微坚持以创新的理念,不断改进工艺流程,并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力争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与客户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氛围。公司在微细漆包线产品的设计及应用分析研究、生产设备设计与制造、工艺过程设计、规模化生产的现场管理体系等方面已形成独特的技术和制造核心能力。

  (二)新能源业务

  贤深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贤惠新能为公司2017年投资设立的新能源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卤水提锂专用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提锂技术的研发和服务。贤惠新能坐落在广东省惠州市的工业园占地面积约四万四千平方米,1800吨一期产能项目已顺利建成投产。未来公司业务收入将主要来自于两部分:一是通过向有盐湖卤水资源的上游企业销售盐湖卤水提锂所使用的锂离子富集材料;二是提供反应塔工艺改进及卤水提锂并制取工业级碳酸锂产品的技术服务,并基于对该专有技术的独占使用及技术改进,为下游生产企业提供包括生产设备建设、技术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在内的有偿技术支持,实现高效能地从卤水中提取工业级碳酸锂。

  公司专有盐湖卤水提锂技术是一种使用锂离子富集材料从原料中选择性的吸附锂离子的方法,该方法能耗低、效率高,能保障锂的获取,可广泛应用于从自然界的盐沼、天然盐湖、海水(如中国、美国、智力、阿根廷)、地下高矿化卤水、油气伴生水和油气卤水、钻石及其它矿床的卤水(例如西北亚的内湖)中提取锂化合物。公司锂离子富集材料产品的富集效率高,使用周期长,能大幅优化下游客户从高镁锂比盐湖卤水中提锂的成本和效率,同时产品制造过程完全没有三废排放,能达到环保“零污染”,具有极高的技术壁垒。目前,盐湖提锂因其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并未被广大企业所掌握,而在应用吸附法进行盐湖提锂生产企业中,公司的技术及产品处于领先地位,已得到越来越多的行业认可。

  为打造一个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公司与中农集团、中农控股及兴元钾肥等四方合资成立的中贤锂业将利用公司掌握的盐湖卤水初提技术工艺以及兴元钾肥的卤水资源,从事在盐湖卤水中提取碳酸锂的生产经营业务。目前中贤锂业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影响报表项目分类,不对前期数据进行任何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交错复杂。在整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为降低依赖单一业务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坚定实施“微细漆包线产业与新能源锂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与同业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竞争优势,在稳步推进发展传统的漆包线业务的同时,新能源业务已有序展开。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54.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84,465.72万元,同比增长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3,291.20万元,同比增长6.88%。

  报告期,公司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围绕公司既定经营计划开展年度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发展概述

  1、漆包线业务

  报告期内,珠海蓉胜继续围绕做优做强漆包线业务的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更加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保证设备运行高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2019年获得广东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的殊荣;通过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建立客户导向的营销理念,深入挖掘市场机会,积极进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满足市场需求, 2019年公司成功开发多家优质高端客户,并成功进入行业的高端客户市场,同时形成了覆盖国内多地和海外市场的营销网络,使得公司在高端领域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所提升,“蓉胜”品牌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也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市级技术中心、市级工程中心、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国家级资质1项,省级资质4项,其他市、行业资质8项其计13项,并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涉及内容包含设备,装置产品等多个方面。

  公司2019年3月与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政府签订基于安徽蓉胜项目公司的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27号)。报告期内,安徽蓉胜已完成项目工业园多个基础工程及相关辅助生产设施安装工程工作,同时组建了生产车间、工艺技术室、设备部、品管部、综合人事部等生产系统团队。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设备陆续到厂,生产系统已组织调试正常投产,进入试运行阶段。珠海蓉胜在原有的业务基础上积极布局华东市场,定位于高端、精品的微细漆包线品牌形象,未来将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于华东市场。

  2、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贤惠新能一期年产1800吨锂离子富集材料项目已全面建成投产,并完成了第一批订单客户的部分生产交付,公司生产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达到设计值。公司未来将依据市场环境及客户拓展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资金情况,适时启动二期项目建设计划,扩大产能,以满足本产品持续扩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富集法盐湖提锂工艺路径的成本、效能、环保优势被业内逐步认同,将会有更多的碳酸锂生产厂商采用该工艺路径,这将使未来的产品市场持续扩大,公司未来将坚持新能源技术服务商、核心原材料及碳酸锂产品的提供商的行业定位,向着在国内、乃至世界上锂资源行业有重要影响力企业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报告期内,中贤锂业3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建设项目一期1万吨/年工业级碳酸锂生产装置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已经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准予备案、经青海省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过程中。公司业务在国际市场拓展也逐步展开,报告期内,公司与玻利维亚锂业局签署了战略合作方案,拟将先进的、环保的盐湖卤水提锂技术引向玻利维亚并充分发挥乌尤尼盐湖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优势。

  (二)技术研发投入

  在公司转型升级过程中,为进一步增强制造业板块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对新产品项目、研究开发方面进行投入。主要研发内容涵盖车载、电声、安全、智能家电、5G通讯等多个应用领域。通过技术创新与技术研发,加强品质管理,保证高品质产品的稳定生产;投入智能制造设备,提高产品稳定性和一致性,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公司旗下检测中心所提供的检测服务也是蓉胜研究院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新项目、新材料或现有特殊指标所涉及的检测方法开发,将会在今后的研究领域中占据一个极重要的比例。

  (三)完善内部治理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制度流程,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并成立了专项决策委员会,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有序、科学、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决策并有效执行。公司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并设立教育基金,注重人才队伍培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蓉胜超微发布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增强优秀骨干人才凝聚力,提升核心管理团队的战斗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

  4)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3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

  2. 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

  4.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已编入《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及第十节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2019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入《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分析,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基金”)进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与丰盈基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丰盈基金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16.64万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7.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次董事会拟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开展银行授信融资事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确定)。该业务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定,能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向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会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2019〕10号公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以及公司经营情况,修订章程相关条款。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0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0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鉴于董事会提请修订《公司章程》,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0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鉴于董事会提请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人变更为7人。现提名张扬羽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至议案12以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 《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已编入《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15.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因公司外销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港币,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因此,为尽可能降低经营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目前的订单周期及进出口业务的实际规模,未来12个月内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7,500万美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6.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微细漆包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解铜。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对近几年客户远期订单交货情况的统计,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的总额不超过3000吨电解铜的价值(以上年度铜均价计算约为人民币1,692万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7.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董事会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节、第十四节相关内容。

  18.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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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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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 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将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编制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在2019年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编入《2019年年度报告》,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分析,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需要。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所有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监事薪酬事宜,监事会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

  9. 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节、第十四节相关内容。

  10.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编制和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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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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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鉴于天健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会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天健具备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天健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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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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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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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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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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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诚信记录

  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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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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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天健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天健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天健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天健具有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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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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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9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人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盈基金”)进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与丰盈基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经公司第一次、第六次、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先后投资了丰盈基金管理的横琴丰盈惠富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横琴丰盈信德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横琴丰盈睿信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合称“并购基金”),丰盈基金作为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管理并收取基金管理费用。鉴于上述并购基金产品尚未到期,未来一段时期仍将由丰盈基金负责各基金产品的资产管理,预计2020年与丰盈基金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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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铁滔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G2516(仅限办公用途)(JM)

  主营业务:资本市场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22.25万元,净资产为864.89万元,营业收入为793.30万元,净利润为-112.96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丰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7年,经公司第一次、第六次、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先后投资了丰盈基金管理的丰盈惠富、丰盈信德、丰盈睿信(以下合称“并购基金”),丰盈基金作为并购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管理并按股东大会批准的价格收取基金管理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7年4月、2017年11月、2017年12月分别就丰盈惠富、丰盈信德、丰盈睿信投资事宜与丰盈基金签订了合伙协议。

  八、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公司2020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经合法合规审议程序认可的事项。

  2.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生的,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订的,且将与每一项具体业务构成完整合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说明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就实际情况进行沟通的基础上,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导致较大差异产生的原因是: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与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存在差异。上述差异未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也将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与预计工作,使其预计金额相对较为准确。

  十、报备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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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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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进行融资业务。

  二、融资业务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拟开展银行授信融资事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机构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上述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开展融资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定,能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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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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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情况概述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自相关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额度所指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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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有关协议签署日期、签署地点、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名称、担保金额等担保业务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下称“贤丰深圳新能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未来新设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珠海蓉胜超微线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蓉胜”)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81号4栋101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注册资本:20,595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产品(各种漆包线、铜包铝线、镀锡线、三层绝缘线等)、电工电器产品、附件,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金属材料加工(裸铜线、金属绞线、切割线、合金线),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率87.40%;珠海市朋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朋望”)持股比率7.14%;珠海市盈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珠海盈望”)持股比率5.46%。

  财务指标(定审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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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蓉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涉及任何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安徽蓉胜电子基础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蓉胜)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注册资本:6,888万元

  主营业务:生产和销售各种漆包线、铜包铝线、镀锡线、三层绝缘线、电工电器产品、附件;技术咨询,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仪表及系统制造、维修、销售;裸铜线、金属绞线、切割线、合金线、金属材料加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珠海蓉胜全资子公司。

  财务指标(定审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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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蓉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涉及任何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财务指标(定审数):

  贤丰(深圳)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简称“贤丰深圳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桃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率51%;深圳市聚能永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股(简称“聚能永拓”)持股比率30%;横琴丰信汇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丰信汇富”)持股比率10%;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简称“广东贤丰”)9%。

  财务指标(定审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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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深圳新能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涉及任何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贤丰(惠州)新能源材料科技有公司(简称“贤丰惠州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注册地址:博罗县园洲镇腾达路

  法定代表人:刘洋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锂元素的技术开发(不涉及锂矿的开采和选矿);锂离子富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盐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锂材料、锂产品、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贤丰惠州新能源系贤丰深圳新能源全资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持股比率100%。

  财务指标(定审数):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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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惠州新能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涉及任何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担保协议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因此,上述担保均系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连带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珠海蓉胜的股权比例为87.4%,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珠海蓉胜其他股东珠海朋望、珠海盈望将为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持有贤丰深圳新能源的股权比例为51%,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时,贤丰深圳新能源其他股东聚能永拓、丰信汇富、广东贤丰将为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贤丰惠州新能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贤丰深圳新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贤丰惠州新能源提供担保时,贤丰深圳新能源及其股东聚能永拓、丰信汇富、广东贤丰将为贤丰惠州新能源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自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子公司)相互之间向相关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详见公司2019-021号公告《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8,414.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74%,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事项。

  报备文件

  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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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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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9日,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简称“章程修订”)以及《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称“提名董事”)。章程修订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通过是提名董事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独立董事就本次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鉴于董事会提出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人变更为7人。现提名张扬羽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扬羽女士三年内曾任公司监事职务,自其辞去监事职务至今未持有公司股份。鉴于张扬羽女士熟悉公司相关业务且在任职期间勤勉敬业,并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发展战略等方面的能力和经验,董事会特提名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董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梁融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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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扬羽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经理助理、行政总监、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董事会召开当日,张扬羽女士(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规则》第十章所规定的公司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融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于2004年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自2005年6月执业至今,执业经验逾10年,曾先后在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13年11月加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合伙人律师。

  截至董事会召开当日,梁融先生(一)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规则》第十章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三)未持有公司股份;(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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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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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式到村镇);进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四、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五、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3.独立董事选举

  1)梁融先生

  14.非独立董事选举

  1)张扬羽女士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议案11至议案1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所有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议案1至14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7系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议案9系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议案11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至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若议案11表决通过,根据审议通过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3、14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1人,非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若议案11表决通过,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以及审议通过之《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桃子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别提示:议案11表决通过是议案12至1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13、14为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六、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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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书面信函或邮件须于2020年1月20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35;电话:0755-23900666;邮件:stock@sz002141.com。

  (4)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于2020年5月18日16:30之前填报《来访人员备案申请表》,包括登记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一个月出行情况途径地(详细列式到村镇);并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如未提前填报、未提前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丹妮 电话:0755-23900666 邮件:stock@sz002141.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3楼08单元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1

  2.投票简称:贤丰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3:00—5:00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贤丰控股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贤丰控股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贤丰控股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韩桃子女士;独立董事王铁林先生;董事、财务总监谢文彬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丹妮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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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上合并简称“《修订通知》”)。

  根据《修订通知》规定,公司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相应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报表。同时废止2019年1月18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

  5.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中国境内上市企业,按要求应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以下政策:

  6.《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

  7.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根据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主要变动,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8.合并资产负债表

  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9.合并利润表

  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10.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11.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了“专项储备”项目。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2.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13.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本公司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本公司的收入确认过程。

  1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1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16.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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