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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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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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新纶科技2013年启动业务转型升级战略, 2019年是转型升级重要的一年,通过剥离超净产品业务和高性能纤维业务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将继续聚焦新材料行业,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覆盖上下游业务领域的行业综合服务商。目前公司业务涵盖电子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光电显示材料、电子材料构件、智能模塑、科创&净化工程和个人防护七大核心业务领域。
(一)电子功能材料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薄膜及胶粘材料,包括高净化双面胶带、导电屏蔽胶带、光学OCA胶膜、透明及彩色防爆膜、OLED相关柔性材料、耐跌落抗冲击泡棉框胶等系列产品,主要运用于手机、平板、触控设备等消费类电子行业。
目前直接服务的终端客户包括MAGA(MS、Apple、Google、Amazon)、小米、OPPO、VIVO等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在终端客户创新需求的驱动下,一起合作正在开发更多具有市场前沿,引领方向的新材料,新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终端客户的密切合作,目前量产产品、新产品开发在市场上认可度高。2019年完成了Google等国内外大客户的开发,有关键核心材料通过了大客户产品认证。
(二)新能源材料业务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是软包锂电池的主要材料之一,已被广泛应用在高电压去除PACK的方形内置式电芯及新能源动力电芯、储能电芯的生产中,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
2019年,对于铝塑膜项目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常州铝塑膜工厂先后通过了ATL、锂威新能源等3C客户和LG、CATL等动力客户审厂,同时公司3C铝塑膜已全部转产常州;动力铝塑膜计划在2020年三季度前全部转产常州。铝塑膜项目并购4年后,产地国产化已基本完成,填补了国家产业链空白。在市场销售方面,动力市场在巩固原有大客户的基础上,先后进入了LG、CATL、A123等知名产商供应链;3C市场与全球3C锂电池龙头企业ATL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国产原材料3C铝塑膜已完成研发设计,开始小批量向市场供货,原材料国产化正在稳步实施。
(三)光电显示材料业务
该业务主要以高端显示材料、显示用光学薄膜为业务方向。2018年底两条高精度纳米级光学膜涂布生产线陆续投产,2019年重点对国内大客户进行新项目新产品的合作开发,目前多个产品在客户端的测试验证均已通过,预计将于2020年逐步完成放量销售。
新恒东目前主要产品包括以下三类:
1、防爆膜:手机防爆膜已通过客户端验证,对多个客户开展了批量交付。车载防爆膜类产品目前已在韩系汽车的车载显示上完成量产交付;
2、COP-IM薄膜:目前与上游材料厂商及下游客户都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多款产品通过大客户认证;
3、CPI-HC薄膜:作为国内率先研发该类用于折叠手机盖板产品的厂商,配合国内多家柔性屏厂以及终端企业测试验证,并通过了供应商体系认证。
(四)电子材料构件业务
公司于2018年完成了对千洪电子的收购,通过整合公司下属的多家模切业务厂商,组建电子材料构件事业本部。事业本部以电子功能结构件精密模切为主要业务,主要服务于全球领先的消费类电子品牌厂商,如OPPO、vivo、华勤等国内外一流客户。并持续为其提供优质的电子产品构件模切辅料与解决方案。电子材料构件业务与公司电子功能材料业务具有协同效应,通过整合两大事业本部的资源,为客户提供产品的全制程链解决方案,实现协同发展。
(五)智能模塑业务
智能模塑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天精密。江天精密是国家重点骨干模具企业,专业服务医药包装/医疗耗材/食品包装/日化包装等领域,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自动智能生产线,实现24小时无人自动加工。拥有瑞士研发中心,公司制作的多腔高精密注塑模具远销欧洲、美国、南美洲、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出口业务超过50%。
江天精密通过聚焦全球大客户的商业模式,积极调整客户结构,2019年与Thermofisher和Unilever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与BD、Fresenius Kabi、柯惠医疗、Pall Corporation、日本Nipro、威高、欧莱雅、汉高、统一企业、亨氏、资生堂、强生、NIVEA等著名企业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
同时,江天精密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的产品,涵盖下游的注塑业务,自主生产高端产品如牙膏泵,血液透析等医疗产品以及食品包装产品等,很快就会形成精密模具和注塑产品齐头并进的模式,从而推动业务快速增长。
(六)科创与净化工程业务
科创与净化工程事业本部下设新纶净化工程本部与上海瀚广,是国内领先的集防静电/洁净室净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一体化服务的行业系统方案提供商;中国科创/实验室系统工程及设备提供商与行业领导者。
超净工程团队拥有一支经验超过16年的洁净室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维护一体化营运团队;本年度超净工程团队继续深耕医药、电子和食品行业,把握客户质量,持续服务佛山澳龙制药、山东二叶制药、广西大参林、南京北恒生物、广东香雪药业、广州兴森快捷、武汉华大智造、镇江孚能科技、荆州美的、株洲中车的同时,又与鄄城睿鹰制药、武汉回盛生物建立合作关系。
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是专业从事科创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设计、配套施工及家具、设备开发、生产等业务;专业实验室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欧洲第二大实验室家具、实验室设备生产商-德国威瑟曼(Wesemann)亚太地区独家经销商;美国科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家具国际协会(SEFA)会员企业。服务客户包括中石化、中海油、中核、中广核、秦山核电、巴斯夫、罗氏、诺华、拜耳、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中国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所等石化、制药、食品、日化行业著名企业及政府科研院所。
(七)个人防护业务
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凭借多年在民用、医用防护产品领域的经验,依托“亲净”的品牌优势,组建了个人防护事业部。产品包括各种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为了支持各级政府打赢这场防疫攻坚战,公司第一时间启动了各个生产基地的防疫物资的紧急扩产,在深圳、天津、宁波和苏州启动了日产500万只口罩及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扩产计划。
公司始终践行社会责任,自疫情爆发以来,为了全力支持国家防疫工作,公司第一时间将赶制的6万只口罩全部捐赠武汉,并先后向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光明区慈善会等组织捐赠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数十万只。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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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2月1日及2016年5月5日,受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分别进行了评级和跟踪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评级结果为AA+,主体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9月27日,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所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决定将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债项级别由AA+上调至AAA。
2017年6月23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评级结果为AAA,主体评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8年4月19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评级结果为AAA,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正面。
2019年6月29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的信用情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评级结果为AAA,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020年4月21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新纶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进行下调,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A+,评级展望由稳定下调至负面,维持债项级别为AAA。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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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公司融资成本的上升,为公司业绩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国际上贸易纠纷的爆发,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持续下滑,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下游主要客户销量也出现下降,另一方面,新能源汽车销量下降、补贴政策放缓,对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环境变化,企业融资成本上升,公司以相对平稳的状态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2019年,是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公司通过剥离超净业务和高性能纤维业务迈出了转型过程中坚实的一步。公司凭借多年以来奠定的基础,以及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局、全体管理干部及员工永不言败的信心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生产经营总体维持稳定。
(一)电子功能材料业务
常州新纶2019年在稳定与苹果保持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完成了Google等国内外大客户的开发,同时关键核心材料通过了大客户产品认证。2020年将保持原有核心客户稳定合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开发创新,随着5G终端产品放量及OLED市场的发展,将继续扩大销售规模并保持领先优势。
(二)新能源材料业务
2019年,对于铝塑膜项目来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常州铝塑膜工厂先后通过了ATL、锂威新能源等3C客户和LG、CATL等动力客户审厂。目前,公司3C铝塑膜已全部转产常州,动力铝塑膜计划在2020年三季度前全部转产常州。铝塑膜项目并购4年后,产地国产化已基本完成,填补了国家产业链空白。在市场销售方面,动力市场在巩固原有大客户的基础上,先后进入了LG、CATL、A123等知名产商供应链;3C市场与全球3C锂电池龙头企业ATL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国产原材料3C铝塑膜已完成研发设计,开始小批量向市场供货,原材料国产化工作稳步推进中。2019年,公司铝塑膜项目实现销售量约1500万平方米,近三年保持了50%以上的增速。
(三)光电显示材料业务
新恒东两条高精密纳米级涂布生产线于2018年底正式投产, 2019年重点对国内大客户进行新项目新产品的合作开发,目前多个产品在客户端的测试验证均已通过,预计将于2020年逐步完成放量销售。
(四)电子材料构件业务
2018年公司成功并购OPPO、vivo战略供应商千洪电子,为公司产品及服务成功导入进入国内一流手机品牌OPPO、vivo产业链打通渠道。2019年千洪电子顺利完成业绩对赌目标。
(五)其他业务
实验室&净化系统业务:上海瀚广和净化工程深耕日化、食检、药监、核检、刑侦等领域,升级产品与服务,通过大客户战略不断开发新的客户,通过自身经验和技术优势为大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
智能模塑业务:通过,在医疗、日化、食品领域,稳扎稳打,不断提升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以智能模塑业务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通过不断的研发形成精密模具和注塑产品齐头并进的模式,从而推动业务快速增长。
个人防护业务: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防疫号召,动用一切资源支持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防疫工作,启动深圳、苏州、天津、宁波等多地扩产工作,并按照“疫情不结束,我们不停产”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类防护物资的生产工作。同时,公司践行社会责任,不但第一时间将赶制的6万只口罩全部捐赠武汉,还先后向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光明区慈善会等组织和部门先后捐赠各类防护口罩、防护服数十万只(套)。
在管理层面,公司重新梳理组织管理架构,继续深化转型,强化合规建设,设立合规审计部。同时为应对快速市场变革,激烈市场竞争,持续优化组织结构,实现管理扁平化,提高组织管理效能。
2019年度,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332,196.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988.08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了96.4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957,318.13万元,净资产约478,527.67万元,资产负债率50.0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新金融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追溯调整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016年至2018年,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
2016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6,551,169.77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9,356,742.08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761,044.23元,少确认股东垫付手续费52,514,529.88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92,522,075.86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92,522,075.86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68,559,023.8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68,559,023.83元;
2017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8,282,377.40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4,479,252.35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132.75元,少确认股东垫付手续费51,487,330.55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357,127,931.81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357,127,931.81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72,192,441.74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72,192,441.74元;
2018年多确认营业收入62,339,658.99元,多确认营业成本44,254,103.57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62,585.57元,少确认股东垫付手续费8,998,139.57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64,836,872.58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64,836,872.58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338,632.4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338,632.43元。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孙子公司共31户,详见本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5户,减少6户,详见本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程国强先生、曾学忠先生、宁钟先生、张天成先生、吉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019年是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公司通过剥离超净业务和高性能纤维业务迈出了转型过程中坚实的一步。凭借多年以来奠定的基础,以及股东、董事会、经营管理局、全体管理干部及员工永不言败的信心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生产经营总体维持稳定。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332,196.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4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988.08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了96.47%。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956,373.74万元,净资产约478,527.67万元,资产负债率48.78%。
详细信息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分析与讨论”部分的内容。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详细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号)。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收入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对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年报摘要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954,857.10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880,780.0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2,954,857.10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金额为988,078.0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金额较小。另外,公司目前处于业务转型升级战略实施的关键期,随着新恒东光学膜投产及铝塑膜常州国产的逐步放量,需要投入大量运营资金,使得整个集团资金面较为紧张,因此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十、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千洪电子补偿义务人唐千军、劳根洪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2017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同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1.1亿元、1.5亿元、1.9亿元。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的资产2017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和《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2019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千洪电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元、1.56亿元、1.86亿元,三年累计实现4.61亿元,已超额完成承诺的2017年-2019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业绩承诺4.5亿元,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号);独立董事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9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董事侯毅先生、吴智华先生、翁铁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话通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洪亮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
详细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5号)。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入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6号)。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年度摘要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千洪电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9亿元、1.56亿元、1.86亿元,三年累计实现4.61亿元,已超额完成承诺的2017年-2019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业绩承诺4.5亿元,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7号);独立董事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既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够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因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导致公司2016年至2018年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追溯调整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内容
2016年至2018年,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与自然人张和春控制的多家公司虚构贸易业务方式,虚增收入、成本及利润。
2016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6,551,169.77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9,356,742.08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761,044.23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92,522,075.86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92,522,075.86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68,559,023.8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68,559,023.83元;
2017年多确认营业收入338,282,377.40元,多确认营业成本244,479,252.35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98,132.75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357,127,931.81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357,127,931.81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72,192,441.74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72,192,441.74元;
2018年多确认营业收入62,339,658.99元,多确认营业成本44,254,103.57元,多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62,585.57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多计64,836,872.58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64,836,872.58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多计2,338,632.43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少计2,338,632.43元。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具体调整
公司按追溯重述法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2、2017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3、2018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更正后,公司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三、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的规定,能更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并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作出的相关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关于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审核结论:我们认为,新纶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新纶科技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合理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18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唐千军、劳根洪、中信投资、金石坤享、景从投资及景从贰号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宁国市千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洪电子”)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5亿元。2018年4月19日,千洪电子已就其100%股权的权属变更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千洪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千洪电子补偿义务人唐千军、劳根洪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在业绩承诺期间(2017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同期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低于1.1亿元、1.5亿元、1.9亿元。
2、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深审字亚会A核字(2020)0059号审计报告,标的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下表列示。
■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千洪电子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18,833,906.91元、156,309,516.37元及186,194,094.01元,2017年度及2018年度连续两年实现业绩承诺,2019年完成率为98.00%,略低于该年度业绩承诺水平。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每年应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总价格-累计已补偿金额=-3,401,255.19元,该值小于0,故按0取值。因此,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四、备查文件
1、《标的资产2017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3、《标的资产2019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0-03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5月20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至2020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0年5月15日(周五)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5须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上述第5、7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20年5月15日(周五)下午15:00至17:00在全景网以及同花顺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https://board.10jqka.com.cn/ir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独立董事牛秋芳女士、财务总监马素清先生、代理董事会秘书廖垚先生等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