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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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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等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议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9:3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玮。

  联系部门: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19396、0755-27521988。

  电子邮箱: liwei2@sunseaaiot.com。

  传真号码:0755-26030222-321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7层。

  邮编:518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网络投票程序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13;投票简称:日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项下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项下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5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刘明先生、王欣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7,058,296,614.11元,较年初增长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38,733,391.10元,较年初增长3.94%。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639,815,897.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7%;实现营业利润79,110,551.3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0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135,811.07元,较上年同期上升8.9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135,811.0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83,779.14元。

  鉴于公司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的战略布局,物联网业务的拓展导致资金需求加大,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资金面情况及银行授信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后,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8,135,811.0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583,779.14元。

  鉴于公司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的战略布局,物联网业务的拓展导致资金需求加大,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资金面情况及银行授信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后,制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发展战略,通过软硬件协作打通产业链,并实现多点布局,物联网业务的拓展导致资金需求加大,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结合当下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后续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支出计划,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2020年度拟继续向股东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润良泰”)申请借款额度,拟将向润良泰申请借款的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原则上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润良泰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6.80%的股份(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约为3775.56万元。公司与股东发生借款事项时,将以交易金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平、杨宇翔、季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润良泰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润良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S80251。

  2、主要业务情况

  润良泰成立于2015年2月16日,主要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04,401万元,净资产为764,368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6,3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润良泰单体报表的财务数据。

  (二) 关联关系

  润良泰为公司控股股东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日,润良泰所持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80%,润达泰所持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69%。

  三、 拟签订的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总额度

  协议约定,借款金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双方就具体的每笔借款另行签订借款协议。

  2、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

  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每笔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且不超过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自款项实际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当日起,开始计算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可以直接展期;公司也可以提前还款。

  3、借款利率

  协议约定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每笔借款的利率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向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了润良泰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向润良泰支付利息874.01万元。除此次及本次关联交易外,自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未与润良泰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润达泰的一致行动人润良泰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同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股东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综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2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

  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拟为子公司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通服”)、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讯通”)、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尚科技”)、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物联”)、 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海”)、深圳日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设备”)、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嘉云网”)、深圳日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城市”)、日海智能物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物联网”)、深圳日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技术”)和重庆芯讯通无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芯讯通”)向银行、非银行金额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上述各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担保,各子公司也可为母公司日海智能担保。上述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上述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在上述担保额度申请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

  注:公司及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应收账款为自身贷款提供质押等担保的不受上述额度的限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九、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二) 被担保人芯讯通无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三)被担保人龙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四)被担保人深圳日海物联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五)被担保人武汉日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六)被担保人隆嘉云网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注:隆嘉云网于2019年11月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被担保人深圳日海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八)被担保人日海智能物联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注:日海物联网于2019年3月设立。

  (九)被担保人深圳日海技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十)被担保人深圳日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十一)被担保人重庆芯讯通无线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

  十、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十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

  十二、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有效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8,942.41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8.54%。

  (二)公司累计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十三、 备查文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2019〕8 号、 〔2019〕9 号、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上会计准则变化自财政部要求时间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你资产交换准则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平先生、独立董事宋德亮先生、财务总监张彬蓉女士、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玮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2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理财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时,将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另行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滚动使用。

  (二)交易对手方: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投资产品及标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投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的投资理财产品以及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产品。

  (三)投资主体: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标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是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维护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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