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从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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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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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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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峰新材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已于报告期内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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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公告。),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尤飞宇先生、尤飞锋先生、叶其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补充后如下:
尤飞宇男,1980年6月出生,硕士。曾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控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CEO等职务,现任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关联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尤小平先生、副董事长尤飞煌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金焕先生、尤小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尤飞锋男,1985年3月出生,硕士。曾任优定制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现任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关联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尤小平先生、副董事长尤飞煌先生、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金焕先生、尤小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叶其伟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曾任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20-02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交流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温馨提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请计划现场参会的人员务必提前关注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遵守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6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8须经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分别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有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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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联系人:李亿伦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投资者交流会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688号205会议室
3、公司拟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预约方式:参会投资者于2020年5月20日14:00-17:30通过电话、传真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
联系人:李亿伦
电话:0577-65178053
传真:0577-65537858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会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参见现场交流的人员请务必提前关注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信息,遵守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64”,投票简称为“华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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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提案10 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上表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