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直营销售与特许加盟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致力于品牌建设与推广、营销网络建设和供应链管理,组织旗下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祺等品牌时尚休闲服饰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并通过线下店铺渠道和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自有品牌的推广和相关时尚休闲商品的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五大品牌发展,持续完善品牌升级、产品升级、渠道升级以及零售升级。同时,针对服饰零售市场变化,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启动新零售策略升级,通过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数字化能力变革深入挖掘市场机会,以供应链模式创新满足消费者对时尚潮流产品的追求,为企业未来发展打开新的空间。
1、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借力新零售发展契机,推动策略升级
为适应服饰零售市场环境的变化,更好满足目标市场消费者的需求,公司进一步优化原有的渠道布局和零售策略,对效益不佳、缺乏增长潜力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公司短期业绩受到影响,销售收入及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但长期看是建立新型零售渠道布局的必要举措。2019年四季度,随着公司新供应链能力的进一步加强,新零售策略升级以传统平台电商为基础,结合社交零售等多种新业务场景共同打造企业新零售生态。
2、 “以消费者需求”驱动的数字化能力变革
2019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逐步尝试基于数字化能力,精准挖掘品牌目标消费人群需求,深度透视目标消费人群市场机会,通过全域统一营销企划方案,提供线上线下全渠道、同节奏及同价格的更优消费体验。
“双11”期间,公司通过以上策略实施,旗下五大品牌Metersbonwe、ME&CITY、Moomoo、ME&CITY KIDS、CH’IN皆实现线上渠道及线下门店销售收入两位数以上增长。其中Metersbonwe品牌线上销售增长11%,线下门店销售增长15%;ME&CITY线上销售增长23%,线下门店销售增长30%;两个童装品牌Moomoo及ME&CITY KIDS均实现线上销售增长超过100%,线下门店销售增长超过50%。
3、供应链模式创新
2019年春夏季,由于新品上市时间延后,对公司销售收收入及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只依靠原有供应链模式已无法满足快速更新的时尚服饰消费需求。2019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持续加强整合供应商的产品创新能力及生产供应能力,打造“M2C”供应链模式,发挥行业平台价值以及品牌价值,为消费者提供快速更新的时尚产品及优质购物体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63,291,97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25,472,850元,同比下降2145.20%;每股收益为-0.33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1750%。主要变化原因系报告期内受春夏商品货期因素影响,导致 2019 年春夏新品上市延期,未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在四季度借力“双十一”、“双十二”等重大营销活动,加大存量商品变现力度,导致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对净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集团发生以下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新金融工具准则: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需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此外,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27。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 注销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潮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 注销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 注销子公司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除以上事项之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度一致。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胡佳佳、胡周斌、林晓东、张玉虎、单喆慜、沈福俊、郑俊豪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佳佳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于审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相关内容。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佳佳、胡周斌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佳佳、胡周斌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644982_B0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472,8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1,343,001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亏损,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上述预案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细请见同时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鉴于外部环境、未来发展重心、募集资金用途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调整战略规划,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拟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未来公司将根据新零售业务发展及企业整体升级转型的需求,调整后期融资计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胡佳佳女士、林晓东女士、张玉虎先生、刘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福俊先生、郑俊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单独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胡佳佳女士提名张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运作,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公司系统整体的资金安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各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以银行的具体授信为准。
同时,为确保上述总额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公司本身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拟提供相应的担保,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抵押、股权或应收账款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授信及担保相关之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财会[2017]22号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胡佳佳、胡周斌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该事项的相关细节可参见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7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 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四)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 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2020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1、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2、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做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议案5、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该议案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和2020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 至17:00;
3、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
联系人:胡周斌、隗聪联系电话:021-38119999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69;
2、投票简称:美邦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如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1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1位。
本次会议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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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说明: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计投票议案,请填写具体票数。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冯辉、蒋勤和杨翠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冯辉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蒋勤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9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中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四、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0644982_B0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472,8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1,343,001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亏损,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财会[2017]22号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该事项的相关细节可参见同期对外披露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1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财务记录、决策记录、相关合同及实际履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一、 2019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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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向关联方承租房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房产租赁协议,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子公司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三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93.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393.00万元。
2、根据子公司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两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48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480.00万元。
3、根据子公司昆明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昆明美邦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上述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合计500.00万元。
(二)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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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2019年度,公司从华服投资共计拆入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利息为人民币556,438.00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说明。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18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财务记录、决策记录、相关合同及实际履行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就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否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利益进行确认。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 2019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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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四) 向关联方承租房屋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房产租赁协议,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根据子公司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温州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三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393.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393.00万元。
2、根据子公司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武汉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两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48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相关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480.00万元。
3、根据子公司昆明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与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签署的《租赁协议》,昆明美邦租赁使用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处房地产,年租金合计人民币500.0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根据上述租赁协议,公司2019年度向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房屋租赁费用合计500.00万元。
(五)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六)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2019年度,公司从华服投资共计拆入资金人民币80,000,000.00元,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利息为人民币556,438.00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说明。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1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 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1、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2020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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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批情况
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1、 基本情况
(1)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工业区泰力路48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工艺品(不含金饰品)、玩具、家具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纸制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持有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93.3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胡佳佳女士持有该公司6.70%的股权。
(2) 黄岑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夫,周建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妹,周献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姐姐,上述自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自然人现为本公司加盟代理商,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黄岑期、周建花、周献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根据以往的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0年公司与黄岑期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2020年公司与周建花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预计2020年公司与周献妹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租用上述关联方的房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拟与美邦集团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0年公司与美邦集团进行的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及房产租赁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成本,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19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 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七、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3、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在对2020年经营环境和市场情况进行总体分析之后,对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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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审批情况
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联方介绍
3、 基本情况
(3)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集团”)成立于2000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工业区泰力路48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工艺品(不含金饰品)、玩具、家具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纸制品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持有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93.30%的股权,公司董事长胡佳佳女士持有该公司6.70%的股权。
(4) 黄岑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夫,周建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妹妹,周献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的姐姐,上述自然人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4、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自然人现为本公司加盟代理商,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九、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黄岑期、周建花、周献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根据以往的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0年公司与黄岑期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预计2020年公司与周建花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预计2020年公司与周献妹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租用上述关联方的房产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拟与美邦集团续签的房屋租赁协议,预计2020年公司与美邦集团进行的房屋租赁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十、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及房产租赁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范围,降低成本,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十一、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上述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 备查文件
4、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5、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6、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等工作,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二)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炯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为中国的央企、国企和A股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年度法定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盈利预测审核、各种专项审计和验资等业务已有逾22年的丰富经验。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零售消费品、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及贸易服务等在内的广泛行业;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炯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22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为中国的央企、国企和A股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年度法定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盈利预测审核、各种专项审计和验资等业务已有逾22年的丰富经验。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零售消费品、商品流通、交通运输及贸易服务等在内的广泛行业;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柳婧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7?年执业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审计、年度法定审计、各种专项审计已有逾7年的丰富经验。在业务范围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消费品、软件、贸易服务、医药等在内的广泛行业;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近27年的执业经验,在A股及香港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在高科技、零售消费品、化工、工程、教育培训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三)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净资产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五)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对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遵循执业准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 公司2019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0)审字第60644982_B0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5,472,850.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1,343,001.0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7,993,533.00元。
2、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19年度出现亏损,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 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3)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2019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7,993,533.00元,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情形。为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2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情况概述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57,993,53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 受春夏商品货期因素影响,导致 2019 年春夏新品上市延期,未能及时满足市场需求,期间业绩受负面影响较大。
2. 公司在四季度借力“双十一”、“双十二”等重大营销活动,加大存量商品变现力度,导致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对净利润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3.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44,43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减值11,351万元,存货跌价计提减值22,328万元,长期待摊费用计提减值4,927万元。
三、应对措施
面对上述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未来将继续坚持数字化变革来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目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以下措施争取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价值:
1、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品牌升级、产品升级、渠道升级及零售升级,加快数字化能力变革,重塑核心竞争力,实现经营效益的提升。
2、清晰回答消费者为何选择公司品牌,以品牌营销创新、面料\款式创新、版型\工艺创新,重建品牌竞争力。
3、加强机制能力建设,以小单元现金流循环结算机制,确保“店店是盈利店,店店是形象店”,建立以数据透视组织价值、以价值创造分享成果的组织保障机制,去除不创造效益的店铺、产品和组织。
4、积极投入新零售线上平台业务发展,保持线下门店与线上平台电商业务互动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优的社交购物体验,并通过数字化能力建设及快速供应链模式使线下渠道融入新的业务场景,有效持续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3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 2019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2. 2019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84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2019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积极配合并做出回复,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4. 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5.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修订的《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第二次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6. 2019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订及数据更新。
7.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相应通过了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0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次修订的《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其他第三次修订后的相关议案。
自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年1月下旬以来,公司绝大部分直营、经销店铺均采取了暂停营业、限制人流等措施,对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收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得到有效巩固,但居民的实体门店消费、购物的频率仍受心理因素等方面影响未能恢复到疫情前正常水平。为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公司将加快数字化能力变革、新零售策略升级及供应链模式创新,并进一步推进线下渠道优化及通过物流仓库整合提升商品流通效率。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2019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投资用于品牌升级与产品供应链转型项目。基于上述情况,短期内不适宜继续在这一项目上加大投入。
因此,鉴于外部环境、未来发展重心、募集资金用途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调整战略规划,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未来公司将根据新零售业务发展及企业整体升级转型的需求,调整后期融资计划。
三、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定向股票发行相关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加快公司发展,在时机成熟后再次启动相关发行申报工作。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六、监事会意见
经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4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人任职资格的审查结果,拟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作出如下提名: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提名胡佳佳女士为公司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胡佳佳,女,1986年8月31日出生,2010年毕业于阿斯顿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11年取得伦敦马兰戈尼学院时尚营销硕士学位,2011年至今,在公司曾任职于总裁办公室、Metersbonwe 鞋类开发营运部、品牌营销部、战略发展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成建先生与本公司股东胡佳佳女士系父女关系,与本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胡周斌先生系姐弟关系。截止董事会召开,胡佳佳女士持有225,000,000股公司股票,占比8.96%。
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提名张玉虎先生为公司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玉虎,男 ,1982年10月24日出生,2011-2015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ME&CITY男装品牌部总监;2015年至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ME&CITY营运总监。2020年3月至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张玉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提名林晓东女士为公司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林晓东,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0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职于公司Metersbonwe品牌华东区零售管理部、Metersbonwe品牌摇滚品类部、Metersbonwe品牌男装产品开发企划部、Metersbonwe品牌营销企划与商品运营管理部。现任Metersbonwe品牌总裁助理。
林晓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提名刘岩先生为公司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刘岩,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2006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6-2014年任职宝洁(中国)有限公司,2014年4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职集团国际业务发展部、渠道营运与发展部。2017年2月任Metersbonwe渠道营运与发展总裁助理。
刘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 提名张纯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纯,女,1963年12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
张纯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提名沈福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沈福俊: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兼职律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2017年3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沈福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提名郑俊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基本情况如下:
郑俊豪: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 DBA。现任裕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3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郑俊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胡佳佳女士、林晓东女士、张玉虎先生、刘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俊豪先生、沈福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胡佳佳女士提名张纯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纯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5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依据财会[2017]22号通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依照新准则要求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将更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只涉及到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发生变化。公司将于2020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26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交易提示:
●交易主要内容:为支持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1、 本次交易情况
为提高融资效率,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资助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0.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概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周成建
注册资本:33,528.5714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1号3号楼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66049783P
营业期限:2007-09-06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企业策划,景观设计。
2、 关联关系
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0.65%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华服投资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
2、 交易标的及数量
华服投资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3、 关联财务资助资金来源
华服投资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交易公允,定价合理。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按照咨询时间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本次财务资助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5、 财务资助期限
本次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四、 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也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本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公允,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财务资助期限是自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自批准之日起至今,本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华服投资财务资助金额共计人民币80,000,000.00 元,借款年化利率为4.35%,应付利息为人民币556,438.00元。
六、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实施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效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4、 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2020-030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两名。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蒋勤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勤,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9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支持部人力资源专员、C2M业务HRBP负责人,现任ME&CITY品牌人力资源与培训部总经理助理。
蒋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临2020-03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