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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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和楚金桥先生基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在2019年年度董事会中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投弃权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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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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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涵盖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铸造生铁两大业务板块,其中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板块。由于公司业务涉及不同领域,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如下:
(1)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装备制造业,目前已形成以煤炭综采设备(主要包括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掘进机、采煤机等)为核心,以煤矿综合服务为延伸,以零部件配套为辅助的业务体系,其范围覆盖了煤机装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综合技术服务。
公司煤矿机械的经营模式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根据客户需求设计生产装备产品,并提供相应的专业化售后服务。
公司的煤矿综合服务业务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重机矿建。该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为:首先,公司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煤质、储量等诸多技术指标,为煤矿进行设备选型;其次,公司生产或采购煤炭开采所需的相应设备;最后,为煤矿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并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等。通过上述一系列服务,公司按产量向煤矿收取相应的费用。
公司煤矿综合服务业务是公司装备制造业务的延伸和拓展,是公司将业务模式从设备销售向为矿主提供综合服务的转型,是公司“装备制造+咨询服务+融资租赁”等优势的完美结合。该业务不仅摆脱了公司严重依赖煤机制造业务的局面,而且降低了煤矿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提高了生产效率,实现了公司及煤矿企业的双赢。
(2)铸造生铁业务
公司于2012年收购了重机林钢,开始从事铸造生铁业务。重机林钢是国家发改委、中国铸造协会确定的“全国优质铸造生铁生产基地”企业,是国内最大的优质铸造生铁生产基地。重机林钢的主导产品有优质球墨铸铁用生铁、优质铸造用生铁和低钛高纯生铁(风电生铁)等3个品种11个牌号,其中低钛生铁冶炼获得国家专利。重机林钢的生铁以内在质量球化性能好,化学成分稳定,低钛、低锰、低磷、低硫、低有害微量元素的显著特点备受用户青睐,产品在汽车、高铁、核电、风电等机械铸造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第五节、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和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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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04,657.62万元,同比下降49.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133.18万元;综合毛利率5.21%。其中:
煤矿机械及综合服务业务实现收入69,128.13万元,同比下滑20.89%;毛利率为8.93%,同比下滑16.42个百分点。其中煤矿机械实现收入57,356.76万元,同比下滑12.78%;产品毛利率8.33%,同比下滑19.68个百分点。公司矿建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1,771.38万元,同比下降45.55%;毛利率11.85%,同比下滑5.41个百分点。该板块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煤机产品订单较去年减少;二是矿建服务业务合作项目到期,项目总量减少;三是固定费用变化不大。
铸造生铁业务实现收入28,726.48万元,同比下降73.62%;产品毛利率-6.69%,同比下滑15.31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铸造生铁业务收入下降,毛利率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受环保政策及流动资金的影响,2019年全年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生产不足3个月,收入较2018年大幅降低。
公司军品业务实现收入4,101.5万元,产品毛利率43.01%。虽然目前军工产品对公司的收入贡献仍较小,但是,经过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公司军工产品已逐步具备快速增长的基础。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大型军工集团建立了合作关系,并承接、交付了多批次的订单,具备了批量交付的能力。
2、瘦身健体,聚焦主业
为集中优势资源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在“瘦身健体,聚焦主业”的经营理念下,陆续置出、剥离了多家非主营或主营盈利能力不强的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平顶山东联采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同时启动了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工作。
3、推进基础管理工作
2019年公司按照“抓体系、夯基础,企业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盘活闲置资产等多项措施,提高了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水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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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经营性亏损:受国家金融“去杠杆”政策的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母公司订单较去年减少,收入降低;受环保政策及流动资金的影响,子公司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2019年全年生产不足3个月,收入较去年大幅降低;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到期,项目总量减少,收入降低。
②减值损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 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8)。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①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需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②变更时间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
③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④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7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9141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经自查,发现2017年公司预付兰州中煤支护装备有限公司设备款195,000,000元,设备尚未到货,公司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并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2019年该设备仍未到货,兰州中煤支护装备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返还设备款195,000,000元。上述预付设备款应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同时不能作为累计资产支出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2018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应调整2018年度、2017年度预付账款、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交税费、未分配利润、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对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
单位:元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0-002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8: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楚金桥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46,576,211.5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26%;利润总额-2,151,353,168.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1,331,758.59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和楚金桥先生基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投弃权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027)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和楚金桥先生基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投弃权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8)。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赵正斌、陈景功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30),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30)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和楚金桥先生基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投弃权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名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郭钏先生、赵正斌先生、郭日仓先生、吕江林先生、朱小平先生、宋绪钦先生和郭永红先生等9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朱小平先生、宋绪钦先生和郭永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拟任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032)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3)。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3票。
独立董事张复生先生、李伟真女士和楚金桥先生基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投弃权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煤机装备市场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现生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林县重型煤机设备厂厂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七台河重机金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鸡西金顶重机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尔多斯市重机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市合鑫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市祥华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市因地福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现生先生持有公司238,970,6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81%;与公司董事韩录云女士为夫妇关系,与公司董事郭钏先生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韩录云女士,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林钢站北锻造厂会计,林县重型煤机设备厂会计,林州重机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林州重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晋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市林庆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州市通宝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录云女士持有公司70,550,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80%;与公司董事郭现生先生为夫妇关系,与公司董事郭钏先生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郭钏先生,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监事,林州重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林州琅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铸造协会汽车铸件分会第四届理事长,林州重机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钏先生持有公司101,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董事郭现生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董事韩录云女士为母子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赵正斌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天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天津锦绣圆融文化旅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天宫空间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亿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融康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正斌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郭日仓,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工程师。曾任林州市铝型材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处长、副总经理,河南华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经理,林州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日仓先生持有公司56,4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吕江林先生,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河南安阳史家河企业集团劳资部科长、会计、分厂会计、主管,河南华发铝型材股份有限公司氧化车间副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科长,河南华发幕墙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处科长、处长、研究所副所长、总经理助理兼质量管理部办公室主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江林先生持有公司15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小平先生,男,194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有加拿大居住权。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教授,工大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宋绪钦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曾任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企业管理系教师、贸易经济系教师,河南万国咨询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企业发展研究所所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绪钦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郭永红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5至今在河南林州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8年担任林州市人民政府特聘法律顾问,首席谈判代表,新闻发言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永红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0-002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3: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也符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与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0027)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吕江林回避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30),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0-0030)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郭清正先生作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赵富军先生、李荣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拟任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也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032)同时刊登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是鉴于煤机装备市场仍处于缓慢复苏阶段,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的前提下,决定将其终止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
郭清正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河南邓州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生产副总经理;现任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清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清正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职工代表监事
赵富军先生,男,汉族,1974年出生,河南省林州市人,大专学历。曾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副处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煤装备业务部部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富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赵富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荣女士,女,汉族,1974年出生,河南省林州市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绿地环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出纳、主管会计、财务科科长,中农颖泰林州生物园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成都天科精密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荣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0-002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5463270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证券期货业务许可
上年总业务收入:70,400 万元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61,100 万元
上年证券业务收入:10,500 万元
是否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 30 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2 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 余名,其中:合伙人 110 名、注册会计师近 700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50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尚英伟,注册会计师,曾负责过多家大中型国有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改制审计、管理咨询工作经验,参加和主持过众多大型央企、国企审计、咨询,具有丰富的大型项目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尹涛,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会计、审计、及咨询经验,亲自负责多项财务咨询及审计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对上市公司审计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大型企业集团的报表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郭国卫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国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对首次发行A股申报材料、企业股份制改造、发行债券及相关会计、审计业务、期货公司年审业务具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执业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业务收入为 7.04 亿元,2018 年净资产金额为 8,796.94 万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34 家,收费总额311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四)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1 个、行政监管措施 13 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尚英伟(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尹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国卫(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1.2 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 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且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的财务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出具了审计报告,在审计活动中工作态度严谨、负责、专业,顺利完成了2019年审计工作。本次续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0-002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19年度将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销售、采购原材料等业务。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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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将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销售、采购原材料等业务,总额不超过46100万元。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如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5772324982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张复光
5、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7月14日
7、住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矿机械设备检修;设备租赁;机械加工;铆焊加工;煤机产品检验检测;经营进出口业务;煤炭销售;矿山机械、重机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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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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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郭钏先生担任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87084754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陈景功
5、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12年7月5日
7、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2号楼208室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景功先生担任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赵正斌先生担任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之子郭浩先生担任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副董事长,前述关联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934053520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铁军
5、注册资本:1491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3月30日
7、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路11号院
8、经营范围:矿山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耐磨复合钢板制造、加工;调度绞车、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钢材、建材、工矿配件、电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煤炭;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房屋租赁。
9、股权结构: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0-002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6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