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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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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总资产322,814,787.22元,净资产181,077,018.03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0,424,666.81元,净利润-36,709,287.37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不含税)。

  7、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25,413,215.06元,净资产63,479,482.16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85,769,787.26元,净利润2,828,669.96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10万元(不含税)。

  8、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华。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物业管理;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餐饮管理(不含餐饮经营);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8,567,384.62元,净资产14,270,561.94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6,371,985.63元,净利润4,386,568.78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不含税)。

  9、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26,220,539.74元、净资产16,206,309.52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3,554,548.03元,净利润4,080,413.46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0万元(不含税)。

  10、美国美光通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万美元。住所:旧金山市蒙哥马利大街300号535单元(300 Montgomery Street, Suite 535 San Francisco)。主营业务:从事通信产品研发、市场(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际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美国美光通信公司总资产11,714,435.13元,净资产4,661,608.35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779,656.42元,净利润352,446.94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万元(不含税)。

  11、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耿皓。注册资本:42,095.0025万元;住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一楼101-64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海洋网络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60,087,913.89元,净资产369,006,583.91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40,085.09元,净利润-32,360,097.4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不含税)。

  12、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子仪。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5,756,324,406.83元,净资产2,363,669,430.91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4,393,616,809.53元,净利润419,871,690.2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13、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系统设备及器件生产车间1号4楼。主营业务:通信、软件、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安防监控技术、智能网络控制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及软件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及优化服务;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防雷设计与施工;广播、卫星电视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工程,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楼宇智能化、计算机专业四技服务;通信线路维护及铁塔维护、机房装修、机房空调维护;通信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租赁;通信网络设备的租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016,499,555.4元、净资产354,740,335.47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465,651,495.97元,净利润93,777,419.51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14、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25.38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电子产品及相关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通信产品的系统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烽火星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961,295,738.79元、净资产1,085,081,850.68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672,491,042.85元,净利润301,984,328.5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15、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光纤通信、数据通信、无线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科技开发及产品制造和销售;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对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及期限内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19,731,956.32元,净资产147,880,430.48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576,568,992.58元,净利润29,875,191.09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不含税)。

  16、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88,374,669.47元,净资产503,810,946.45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24,429,528.42元,净利润96,707,931.64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17、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戈俊。注册资本:3,333万美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1楼。主营业务:通用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机、存储产品、云计算、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545,760,232.23元,净资产117,790,148.76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50,803,093.88元,净利润-69,685,878.79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万元(不含税)。

  18、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广文。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主营业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371,321,893.47元,净资产135,338,040.08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6,899,811.34元,净利润-19,711,771.32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693万元(不含税)。

  19、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勇。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主营业务: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9,007,200.15元,净资产18,668,270.92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36,622.25元,净利润-1,331,509.08元。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20、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昆初。注册资本:150,113.0586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92号楼。主营业务:研发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应用软件、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微电子器件;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4,346,903,647.25元,净资产873,854,808.24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751,984,953.89元,净利润15,062,234.75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00万元(不含税)。

  21、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山。注册资本:4,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主营业务: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22,846,887.23元,净资产14,,929,483.29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9,117,035.76元,净利润528,867.22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

  22、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向峰。注册资本:7,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3幢4层研发大楼。主营业务: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及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42,688,361.31元,净资产40,559,251.81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2,448,206.65元,净利润-19,382,281.67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23、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建明。注册资本:27,5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产业大楼二楼。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器件、通信系统设备、软件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飞思灵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564,009,420.94元,净资产508,591,395.57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6,823,072.37元,净利润3,799,061.34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00万元(不含税)。

  24、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7,091.5万元。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附4号。主营业务: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设计、开发、销售、安装、维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并提供相关服务及技术培训;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制造与服务;通信网络、通信工程、信息系统、防雷工程、安防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集成、维护及咨询(含无线电基站及配套电源馈线铁塔设施、核心网、线路、固网等业务领域)服务;通信工程相关房屋建设、装修及服务;劳务分包;节能产品研发、制造、集成、销售、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建筑智能化施工;自营及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077,905,248.01元,净资产541,802,126.27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1,004,351,701.7元,净利润129,337,646.24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万元(不含税)。

  25、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才洪恩。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6,452,716.08元、净资产539,752,544.57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763,125,157.06元,净利润31,515,899.54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

  26、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83,241,750,036.08元、净资产33,795,528,831.75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1,321,353,859.23元,净利润311,626,365.47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不含税)。

  27、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7,622,352,964.23元,净资产19,643,399,930.58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3,968,997,781.27元,净利润1,525,777,481.21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20万元(不含税)。

  28、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照全。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主营业务: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54,070,903.46元,净资产161,036,483.05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1,817,062.15元,净利润19,119,084.66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29、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7,5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主营业务:网络产品、通信系统与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专用集成电路、相关元器件、零部件及材料等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88,104,018.03元,净资产147,609,176.45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4,826,513.02元,净利润2,730,680.51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含税)。

  30、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志勤。注册资本:88,210.8472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主营业务: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机、仪器仪表、文化办公设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一般经营项目: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及通信设备、移动电话机、仪器仪表、文化办公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系统集成、光电缆、微电子器件、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空调设备、通信基站机房节能设备、专业作业车辆;安装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空调设备;通信及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信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7,390,437,516.64元,净资产617,936,328.73元,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16,499,963.41元,净利润572,052,856.11元。(以上数据系合并数据)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大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交易是公允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0号)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9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17,207股,发行价格为36.38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3,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39.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960.47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31.72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9,2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4]11332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号)核准,光迅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166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13,749,914.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28,091.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21,822.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度存款利息收入70.45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30万元,募投项目支出6,048.8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60,360.7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598.22万元。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公告将本次募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专户已销户。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度存款利息收入213.47万元,购买银行存款产品4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置换先期固定资产投入6,192.87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01万元,设备投资支出1,243.2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349.4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6年10月制订,2015年3月第二次修订。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开立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与中国工商银行武汉武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5年3月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2019年4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宽带网络核心光电子芯片与器件产业化项目”已竣工投产并完成结算审计,项目累计投入60,360.7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59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公告将本次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具体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固定资产自筹投入6,192.8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43.2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注:2、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5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公存款产品,期限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7日,年利率4.6%。

  注:3、2019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2019年5月2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元。

  注:4、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将该资金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和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不适用。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1,928,748.9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从募集资金专户偿还给公司经营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2019年12月25日公司公告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19年12月10日余额4,029.37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累计存款利息收入3,431.15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2019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不适用。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1: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件2: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号)核准,光迅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653,166股,发行价格为28.40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813,749,914.4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028,091.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5,721,822.57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4月9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2,000.00万元(含102,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以下简称“数通项目”或“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5,721,822.57元,少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承诺投入金额、截至2020年3月31日累计实际投入金额如下:

  

  ■

  (三)拟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受新冠肺炎影响,公司停工停产导致数据通信用高速光收发模块产能扩充项目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相应市场拓展计划也无法如期完成。同时,近一年来由于技术快速迭代升级和需求放缓,100G数据通信用光模块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公司如再按原计划进行投入,其产出效益将无法达到预期,已不具充分的经济可行性。

  由于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及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情况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数通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的59,572.18万元缩减为18,5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1,072.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加上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222.84万元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1,295.02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净收益)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51.62%。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余额及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5月14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购买了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的对公存款产品,期限2019年5月14日-2020年5月7日,年利率4.6%。

  (二)数通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数通项目总投资102,280.37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9,572.18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3年,实施主体为光迅科技母公司,实施地点为武汉市江夏区。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7,436.12万元,具体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如下:

  ■

  (三)缩减数通项目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情况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按照当初计划实施已不具经济性和合理性。公司经反复论证后认为在一定时间内也无其他需要投资的项目,同时考虑到新冠疫情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缩减数通项目投资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金额为准。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注:利息收入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

  公司对缩减后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进行了充分预计。同时,公司保证如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若项目出现资金预留不足的情况,则公司将自筹解决,确保缩减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缩减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主要原因

  目前光迅科技数通100G光模块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位列全球数通100G光模块关键供应商之一。但当前数通市场竞争加剧,100G光模块价格逐步降低,行业整体毛利率不及预期。同时,业界数通光模块技术正向200G/400G速率快速迭代。

  公司一直致力于核心封装工艺持续效率提升和生产自动化改进,调整缩减投资规模后公司100G数通光模块设计产能基本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需要,若按原计划投入则可能导致资产利用效率低,综合效能不增反降。

  基于以上原因,面对疫情冲击造成的内外部压力,综合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审慎分析决策,决定缩减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三、缩减后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继续投入部分设备形成适当产能后,不再实施原投资计划,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缩减后,数通项目投资金额为18,500万元,已累计投入7,436.12万元,拟继续投入11,063.88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二)可行性分析

  募投项目缩减后,公司资本性支出减少,产能规模适中,通过降本增效,积极拓展市场能够抵消部分市场整体需求下滑带来的影响。在利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通过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提升生产线的兼容能力和效率,不断提高良品率和产品质量,用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赢得客户信赖,从而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竞争力,促进公司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缩减以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下行趋势明显,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停工停产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预期计划进度进行投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按原计划投入其产出效益已不能达到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障抗击疫情期间公司流动性充裕,公司拟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在继续投入部分设备形成适当产能后,不再实施原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有合理性。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次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缩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立信具有专业的审计经验、职业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支付立信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底,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48万元,并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预计为48万元。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是一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素质较高,服务态度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建议续聘立信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建议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48万元。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2019版)通知》(财会[2019]16号)。根据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司应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起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相应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说明: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3)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将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上述变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新收入准则变更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2019版)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2019版)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1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缩减非公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关于批准公司2020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增补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0日和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22日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公司独立董事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股东如拟委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的,请填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样本。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有效期: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1

  2、投票简称:光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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