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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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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5,185,351.4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085,302,576.21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71,789,092股,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870,307,2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9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679,186.66元(含税)。

  如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构成仍为房地产开发和影视文化。

  1、房地产开发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一直在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领域深耕,为浙江省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近几年,基于上市公司自身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15年下半年正式提出退出房地产行业的战略。随着报告期内天都实业股权完成交割,公司已无在开发房地产项目及土地储备,因此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基本完成主要房地产业务的退出。

  2、影视文化

  现阶段,公司影视文化业务的经营主体以全资子公司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为主,其主要经营模式为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广厦传媒的产品策略为聚焦卫视精品剧,并逐步向网剧、网络电影、院线电影横向延伸。接下来,公司一方面将顺应行业发展及监管趋势,在充分认识行业风险和自身优劣势的前提下,通过整合市场优质资源,加强项目的储备工作,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精品化开发路线,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内生动力;另一方面,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影视行业进入盘整期,头部效应日益明显,同时随着市场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的变化,纯制作类公司业绩波动性加大、周期性特征明显,因此,公司未来将根据市场契机,在充分调研、研究的基础上的进行外延式扩张,布局影视产业上下游或具有协同效应的相关的资产及业务,提升公司在影视传媒行业的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9年利润主要来源于出售天都实业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随着主要房地产项目的退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将以影视行业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0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7.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12.25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939.91%,主要系公司本期完成天都实业100%股权的交割,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中“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广厦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旅游公司)、东阳市广厦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公司)、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投资公司)、广厦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传媒公司)、浙江广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体育公司)、广盛体育文化(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盛体育公司)、浙江广厦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公司)和广厦(杭州)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影视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通知于近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敏、李学尧、楼婷、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邢力、祝继东、叶曼桦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婷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对外融资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多年的生产经营中,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且良好的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等各项活动的需要,公司仍可能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10%以上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未达上述标准的,授权董事长签署批准;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的,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对外融资计划,为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授权:

  1、对单笔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50%以下(不含50%)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权限内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2、对单笔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评估或验资)净资产的50%以上(含50%),且一年内累计发生额不超过20亿元的融资,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等。

  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涉及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通知于近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卫庆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2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经过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为更加客观、准确、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最终确定了2019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发生事实损失的资产进行了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明细情况

  ■

  2、减值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2014年,公司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东阳福添影视有限公司(现为“广厦传媒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广厦传媒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44,781.85万元形成商誉。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2026号),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28,472,700元,低于账面价值340,449,429.40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111,976,729.40元。

  (2)存货跌价准备:经公司下属影视公司策划、市场部门论证,部分早期剧本题材不符合目前市场需求,项目不再往下推进,因此对部分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98,703.26元。

  (3)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613,375元。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导致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转回760,850.64元。

  (5)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系子公司广厦传媒对部分投资款项计提相应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3、上述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计提上述减值,导致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约1.44亿元。

  二、坏账核销

  1、坏账核销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账销案存的原则,对下属子公司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题材内容不符合目前市场需求的剧本(存货)及确认无法收回的押金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累计核销金额6,787,673.26元,其中存货核销金额6,598,703.26元,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188,970元。

  2、上述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核销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要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不涉及关联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来也将继续做好该笔款项的催收工作。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其中坏账核销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事宜。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95元(含税),若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71,789,092股,扣除已累计回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870,307,22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679,186.66元(含税)。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1)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含2019年度已实施回购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基数较大,2019年当年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2)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主要为出售天都实业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随着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现阶段公司主业以影视文化为主,后续仍将通过外延式并购等方式,开发和培育新的产业和业务方向,因此公司需要储备充足的现金为后续转型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3)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各行业均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压力,公司目前处于转型期,未来经营环境、盈利水平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现阶段储备一定的现金有助于维系企业的持续经营,提高企业抵御宏观经济风险的能力,也将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5,185,351.4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085,302,576.21元。为了更好地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95元(含税),若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871,789,092股,扣除已累计回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870,307,228股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2,679,186.66元(含税)。

  (3)如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 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 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059,106.68元,综上,公司 2019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86,738,293.34元,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含2019年度已实施回购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基数较大,2019年当年现金分红金额未达到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主要为出售天都实业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随着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现阶段公司主业以影视文化为主,后续仍将通过外延式并购等方式,开发和培育新的产业和业务方向,因此公司需要储备充足的现金为后续转型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在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各行业均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营压力,公司目前处于转型期,未来经营环境、盈利水平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现阶段储备一定的现金有助于维系企业的持续经营,提高企业抵御宏观经济风险的能力,也将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保障;

  4、综上,根据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和发展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综合考量下,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现金红利82,679,186.66元,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和后续转型发展的储备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1、虽然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但最近三年(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含2019年度已实施回购金额),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规定。

  2、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能够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婷、邢力、祝继东、叶曼桦回避了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此议案出具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平等、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接受劳务”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主要系随着公司退出房地产行业,子公司南京投资加快工程项目决算进度,支付以前年度所欠关联方款项所致。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

  公司一直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生产经营的市场化参与程度,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对于上述额度以外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天都城酒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4年02月18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欢西路1号1幢;法定代表人:王欣;注册资本:480万元;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详见《餐饮服务许可证》),住宿、游泳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2、杭州华侨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0年09月15日;住所: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路39号;法定代表人:张军;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服务:住宿,棋牌等。 服务:物业管理;批发、零售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广厦东阳大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5年06月24日;住所:浙江省东阳市中山路6号;法定代表人:王强;注册资本:800万元;经营范围:中餐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住宿、茶座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1年08月29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239号耀江广厦写字楼三层;法定代表人:许罡;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5、浙江广厦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2003年07月18日;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25号801室;法定代表人:卢英英;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影视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法人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前期与关联方的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所需,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作出合理预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及决策程序为:以市场化为原则,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

  公司及子公司和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相关关联交易均为持续性、经常性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基金产品等业务,本次预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2021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楼婷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公司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款、理财、结构性存款、基金等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资金管理行为,相关产品利率均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关联交易发生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

  2、2020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预计金额和类别

  ■

  注:上述预计金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浙商银行介绍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7.19亿元,法定代表人:沈仁康,住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成立时间:1993-04-16,经营范围: 经营金融业务。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千元)

  ■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在浙商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浙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浙商银行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完备,前期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未出现违约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公司拟在浙商银行以不次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相关交易坚持公平、合理、公允、双赢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预计交易金额。

  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浙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业务,有利于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2020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需要及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公司拟利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富余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概述

  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委托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限额为:在任何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三、投资方式

  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为主体进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资金来源

  拟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六、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为我国金融机构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以及相关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同时公司将把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七、对公司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时,公司将合理规划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与闲置资金理财的时间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八、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2021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

  2020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其他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并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并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2020-027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2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24日

  至2020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广厦投资有限公司、楼忠福、楼明、楼江跃、卢振华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A座14楼

  邮编:310005

  电 话:0571-87974176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黄霖翔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20-028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业绩说明会)暨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内容: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业绩说明会)暨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

  3、召开地点:全景网((http://rs.p5w.net)

  4、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浙江证监局、浙江上市公司协会的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召开2019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并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1、公司主要董事、高管,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2、拟参加我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0年5月14日之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17:00登陆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包宇芬、黄霖翔

  联系电话:0571-87974176、0571-85125355(传真)

  邮件:stock600052@gsgf.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052                                                  公司简称:浙江广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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