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号。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 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6119人,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颜新才
颜新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
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娟
王新娟,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颜新才、拟签字会计师王新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合伙人有一项行政监管措施,为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2019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三)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对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表示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实施转型计划,分别收购了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德朗能”)、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鑫合汇”)及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创锂电”)。上述收购交易对方在协议中均对并购标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对照约定的 2019 年业绩承诺,上述企业未达到承诺金额,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业绩承诺情况
德朗能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15,600万元,鑫合汇和七鑫科技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31,500万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9,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德朗能按照承诺利润计算基础计算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595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鉴于鑫合汇和杭州优部落七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鑫科技”)目前的经营现状,鑫合汇及七鑫科技2019年度业绩完成专项报告已无法正常出具,2019年度业绩补偿目前无法正常计算。
海创锂电按照承诺利润计算基础计算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85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原因分析
2019年度,公司因受宏观融资环境的影响,对支持新能源相关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且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及新能源补贴退坡的影响,加之其市场整体融资环境不利,导致上述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致使上述公司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
2018年8月始,鑫合汇因受到互联网金融行业风波影响,大部分投资者进行提前赎回,鑫合汇遭受挤兑影响,在调整经营结构中,裁减了部分人员以节约成本,致使部分重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2019年上半年度,鑫合汇相关管理人员及其他业绩对赌方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进入停业阶段,导致未能完成相关业绩承诺要求。
五、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自2018年度审计完成后,积极与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相关人员通过电话、函、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公司也委派律师发送律师函督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尽快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于近日已启动对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的司法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详见公告编号:2020-104号)
根据2018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美都能源关于控股企业签署〈关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如德朗能动力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总数(即38,100万元),则上市公司有权立即向原股东发出要求其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原股东应保证在收到上市公司回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德朗能动力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告编号:2018-098)。目前,德朗能业绩专项报告已经完成,公司及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开展回售前述股权的相关工作。
2019年6月,公司已委托律师并向相关所辖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鑫合汇业绩承诺方进行补偿义务,但因业绩补偿人员目前仍处于司法拘留状态,其涉嫌的案件已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导致公司对于业绩承诺方要求补偿事宜无法进入实质性司法诉讼阶段。截止目前,该事项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时刻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6月8日下午举行2019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 15:00—16:30
2、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道299号美都中心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预约电话:0572-8222216,传真:0572-8222278,邮箱:guoxiaoying1017@163.com。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6月8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7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美都能源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5:00~16:30
●会议形式:网络互动
●会议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一、说明会类型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e互动服务平台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5:00~16:30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
三、说明会出席人员
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提高本次业绩说明会效率,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22日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和需要了解的情况,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0年6月10日下午15:00~16:30登陆网址http://sns.sseinfo.com 进行互动交流,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筱影
联系电话:0572-8222216
联系传真:0572-8222278
联系邮箱:guoxiaoying1017@163.com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8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相关候选人,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以下董事的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闻掌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陈保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陆锡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选举徐国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选举马志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选举沈水法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选举吴勇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选举林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选举何锦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第九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同日,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相关候选人。
监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傅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杨旭东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张向锋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傅军先生、杨旭东先生及张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第九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候选人除闻掌华先生、徐国强先生外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闻掌华先生、徐国强先生自公司创立之初便在公司任职,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但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也较多,需要稳定的经营管理层处理上述事宜,虽然闻掌华先生、徐国强先生于2018年6月25日受到行政处罚,考虑到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稳定,因此继续提名上述二位为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第十届董监事简历
第十届董监事简历:
董事简历
闻掌华,男,汉族,1964年12月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2002年10月至今,任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2002年11月始,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保印,男,汉族,1980年4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德国多特蒙德大学,后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2008年3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西门子工厂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执行总裁兼华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等职。现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陆锡明,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高级经济师职称。1995年起历任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美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德清美都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总部总经理等职。
徐国强,男,中国国籍,1973年4月生,大专学历。2002年2月入司,任浙江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3月起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审计官。2017年2月至今,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职务,2018年3月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志光,男,汉族,1984年02月生,毕业于石河子大学,管理学学士,2012年11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华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现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融资部总经理。
沈水法,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2003年3月起任安徽宁国美都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美都能源德清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9年1月起任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总经理至今。
独立董事简历
吴勇军,男,1974年10月3日出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教育与科研,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在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光情报基盘技术研究中心,任博士后研究员;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工学系研究科任特别研究员;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浙江大学任副教授;2011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授。
林海,男,汉族,1965年3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学位,中共党员,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在英国德蒙福特大学任博士后研究员,2003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锦成,男,汉族,1964年2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专业。1997年至今就职于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副所长及事务所发起人股东。
监事简历
傅军,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2003年7月起担任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月起担任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经理,2012年3月起调美都控股企业发展规划部,2014年3月起担任德清美都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杨旭东,男,中国国籍,1976年5月生,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2007年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工作;2007年10月至今任职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
张向锋,男,1979年9月生,本科学历。2006年1月入司,曾任公司房地产营销策划部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部门副经理职务,分管公司房地产营销业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4617号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已完成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6086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设计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1. MeiduAmericaInc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资产状况
美都能源全资子公司MeiduAmericaInc 2019年度营业收入648,505,661.43元,营业成本400,092,849.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391,640.62元。MeiduAmericaInc注册地在美国,我们无法到达被审计单位现场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对上述经营业务的经济实质以及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收及预付款的可回收性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MeiduAmericaInc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06,602,369.77元,由于我们无法对油气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实施监盘、观察等满意的审计程序,对这些资产确认和计量、实际使用和损耗状态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本年发生额,以及应收、预付款项、油气资产、存货等资产负债项目的年末余额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所述,MeiduAmericaInc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油气资产账面价值7,335,450,085.40元。我们未能获取对该项油气资产开展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与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实施重新计算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项油气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资产减值损失、油气资产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上述导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美都能源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油气资产等以及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等的金额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如前所述,我们未能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项目做出调整。
三、 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上述导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对美都能源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油气资产等以及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等的金额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但截至目前,由于审计程序受限等原因,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美都能源 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金额。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颜新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新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20年4月30日停牌一天
●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美都
●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代码仍为:60017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版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美都能源”变更为“*ST美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7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时触发了两个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一、公司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美都能源2019年度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四)项的规定,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原有具备优势的业务,保证其能为公司业绩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
(二)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将努力积极解决,公司会直面困难,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和第(四)项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或者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仍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1.公司正处战略转型期,转型的过程中,若相关行业的政策法规、市场环境、竞争格局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转型战略的顺利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2.公司的油气资产位于美国,一方面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存在法律政策风险,境外相关政策、法规等与国内不同。
3.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收回进度、美国油田子公司贷款违约事项、参股公司德朗能股权回购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4.2020年4月28日,上市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工作函(详见公告2020-020,2020-021),要求公司结合上市公司目前的债务逾期、账户冻结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止目前,上市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未来可能将面临较多的债务逾期情况,但上市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努力解决上述问题。针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违规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任何文件,上市公司将继续跟进此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请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
七、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郭筱影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德清大道299号美都中心
(三)咨询电话:0572-8222216
(四)传真:0572-8222278
(五)电子信箱:guoxiaoying1017@163.com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汁报告,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及“无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的内容
1、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1.1、MeiduAmericaInc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资产状况
美都能源全资子公司MeiduAmericaInc 2019年度营业收入648,505,661.43元,营业成本400,092,849.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391,640.62元。MeiduAmericaInc注册地在美国,我们无法到达被审计单位现场实施相关审计程序,对上述经营业务的经济实质以及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应收及预付款的可回收性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MeiduAmericaInc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06,602,369.77元,由于我们无法对油气资产、存货等有形资产实施监盘、观察等满意的审计程序,对这些资产确认和计量、实际使用和损耗状态等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本年发生额,以及应收、预付款项、油气资产、存货等资产负债项目的年末余额作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1.2、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7所述,MeiduAmericaInc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油气资产账面价值7,335,450,085.40元。我们未能获取对该项油气资产开展减值测试的相关信息与资料,导致我们无法实施重新计算等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该项油气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亦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资产减值损失、油气资产及财务报表的其他项目作出调整建议,以及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美都能源全资子公司MeiduAmericaInc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06,602,369.77元,占美都能源合并资产总额的55.14%;2019年度营业收入648,505,661.43元,占美都能源合并营业收入的18.71%。MeiduAmericaInc注册地在美国,截止本报告日我们无法完整获取该公司2019年度业务活动及油气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发表意见所需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专项说明
1、上市公司于2019年12月按往年惯例制定了2019年度审计计划,会计师、评估师计划于3月1日开展对MeiduAmericaInc公司现场审计工作。2020年1月14日,上市公司聘请的会计师、评估师在上海、北京申请签证均被拒签,后期,随着疫情影响,美国实施了对包括中国公民在内的部分国家的入境限制,纽约州、得克萨斯州等各州先后实施了“封城、停工”等措施,并进入卫生公共紧急状态。
2、大华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无法对美国子公司MeiduAmericaInc现场开展审计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并认可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审计受到限制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并有效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就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针对中介机构无法到达美国现场展开审计、评估的情况,上市公司与审计机构商议后,于2020年1月底,对会计师远程开放了美国子公司的财务核算系统,并安排美国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会计师审计工作,包括提供明细账、销售记录、合同等。
公司将在境外疫情好转且取消入境限制后立即安排协助会计师、评估师前往美国子公司追加现场审计程序,对其经营情况、资产减值情况、内控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估,对2019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评估。
综上所述,公司将会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努力将其中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
特此说明。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汁报告,对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一、大华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无法对美国子公司MeiduAmericaInc现场开展审计的实际情况,我们尊重并认可审计报告。
二、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