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弟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莲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20-01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3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28日以电话及短信形式通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规定,上市公司拟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披露的内容及格式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执行。公司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19 年主要经营业绩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20-012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28日以电话形式通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章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13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0),因公司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就公告中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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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260 公司简称:凯乐科技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本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弟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莲春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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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4,168万元,比去年同期1,695,783万元下降6.58%。实现利润总额 94,996万元,比去年同期112,625万元下降1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33万元,比同期90473万元,下降4.13 %。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1、为了聚焦大通信主业,剥离房地产业,公司加快了对武汉、长沙库存房产的处置进度,武汉房产将凯乐桂园二期房产项目一次性销售给政府拆迁办,长沙房产通过促销、折让等方式出售,致使公司房产利润亏损2.43亿元;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9200万元;3、2019年光纤光缆行业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收入同比减少,利润减少。
2、财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87,174万元,较期初减少3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17,106万元,较期初上升11.42%,主要为报告期内利润增加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3月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朱弟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莲春
4.1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