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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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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臧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延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为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扩散,可能对全球笔记本电脑消费需求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市场及订单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一方面稳固提升中大尺寸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降低生产成本,不断强化一体化电容式触摸屏(OGS/OGM)在中大尺寸触摸屏市场的竞争优势;一方面进一步加大SFM/SFI结构柔性触摸屏、GMF结构电容式触摸屏模组、一体黑等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同时加大公司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产品在车载、工控、智能家居等专业应用市场的推广力度,努力降低上述市场订单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

  2、公司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公司面临汇率变动风险。2020年上半年,受产品最终销售客户分布等因素影响,公司海外销售占比仍然较大,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可能使公司的汇兑损益增加。

  为积极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紧密跟踪汇率走势,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做好外汇资金财务规划,在确保运营外汇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降低可能造成的汇兑损失。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28,282.55万元,增加14.77%,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到期货款影响所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2,229.14万元,减少16.49%,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到期货款影响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1,108.54万元,增加42.49%,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影响所致。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94.85万元,增加52.35%,主要是本报告期员工备用金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5、预收款项: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875.46万元,增加87.32%,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客户预付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2,749.92万元,减少24.70%,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2019年绩效薪酬影响所致。

  7、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9,202.81万元,增加21.32%,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8、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5,231.42万元,增加19.29%,主要是本报告期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收入增加相应增加销售成本影响所致。

  9、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90.95万元,减少37.65%,主要是本报告期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应付客户对价的返利冲减销售收入列报影响所致。

  10、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702.94万元,减少218.22%,主要是本报告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产生汇兑收益、去年同期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产生汇兑损失影响所致。

  11、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290.17万元,减少38.01%,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影响所致。

  12、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24.13万元,减少38.27%,主要是本报告期转回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减少影响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16.53万元,增加63.62%,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影响所致。

  14、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76万元,主要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公益性捐赠影响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938.52万元,增加291.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增加相应计提企业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实现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897.94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产品销售毛利增加、财务费用减少影响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9,797.47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到期采购材料款增加影响所致。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541.65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设备采购款减少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设备采购纠纷仲裁事项的说明

  2018年9月,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因各自向韩国SNTEK Co., Ltd.采购的设备的部分性能不能达到验收标准,分别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并获得受理,公司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等相关金额为人民币896.13万元,重庆莱宝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等相关金额为人民币6,116.47万元。

  2019年4月,公司及重庆莱宝分别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寄来的《仲裁通知书》,韩国SNTEK Co., Ltd.就公司及重庆莱宝的以上仲裁申请分别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反请求,请求公司向其支付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合同剩余未支付的金额52,500美元、重庆莱宝向其支付本次仲裁申请涉及的设备合同剩余未支付的金额1,621,400美元,并请求由公司、重庆莱宝承担相应案件全部仲裁费用。

  2020年3月16日,公司及重庆莱宝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深圳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裁决日期:2020年3月6日),仲裁庭裁决如下:解除公司及重庆莱宝与SNTEK公司签署的共计四项《设备买卖合同》,SNTEK公司返还公司及重庆莱宝的设备价款合计3,778,300美元,SNTEK公司赔偿公司及重庆莱宝律师费150,000元和公证费合计4,500元,本案相关的仲裁费及反请求仲裁费由公司及重庆莱宝与SNTEK公司各自承担50%,驳回公司及重庆莱宝提出的本案其他仲裁请求,驳回SNTEK公司提出的本案其他反仲裁请求。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及重庆莱宝未收到SNTEK公司支付的上述裁决执行款。截止2020年4月28日,公司及重庆莱宝已收到SNTEK公司返还部分设备款及还款利息合计315,032.67美元、仲裁费及律师费、公证费合计395,411.00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20年4月30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19)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在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增加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由原来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调整后的担保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

  (4)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签批。

  (5)授权有效期内发生对重庆莱宝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刊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的2/3以上通过,并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存在大量进出口贸易业务,特别是出口贸易业务,基本以美元结算,近1年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波动影响;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时,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与符合相关条件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外汇交易品种丰富、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适时、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1、外汇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日或某日前以确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额金融产品。

  2、外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以货币A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B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币A。

  3、外汇期权:是一权利合约,指买方在支付一定费用(称为期权费)后,享有在约定的日期或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某种外汇金融资产的权利。

  4、货币互换:是交易双方同意按一定的汇率交换一定数额的两种货币,在协议到期时,双方按同样的汇率换回各自的货币。在此期间,双方根据交换金额相互支付利息。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说明

  1、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2、交易期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3、业务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4、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上述审批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5、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根据金融机构要求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方式为占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直接缴纳,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或反向平仓式展期的方式。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或利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的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衍生品业务以保值为原则,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衍生品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

  5、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衍生品》、《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及时予以披露。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则可从一定程度上避免外汇波动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是,如外汇实际变化趋势与公司预期的外汇变化趋势产生较大的背离,则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将会在一定程度降低公司的收益。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衍生品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审计监察部将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因此,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2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

  ●本次担保金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公司为重庆莱宝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0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2019-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2018年12月26日公司与重庆莱宝共同签署Corporate Guarantee(企业担保函),公司对重庆莱宝提供担保期限由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最高担保额度为4,000万美元的持续、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具体内容参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2020年3月以来,重庆莱宝的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全贴合产品销售持续增加,相应需要采购价值很高的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模组(TFT-LCM),对应的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重庆莱宝的担保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由原来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至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调整后的担保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公司对重庆莱宝的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

  (4)授权有效期内发生的、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签批。

  (5)授权有效期内发生对重庆莱宝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

  (6)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

  就本次担保事项,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299号

  (4)法定代表人:臧卫东

  (5)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6)主营业务:制造、销售触摸屏、真空镀膜玻璃、平板显示器件及电子产品。

  (7)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3月31日,重庆莱宝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重庆莱宝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及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庆莱宝最新的信用等级:AA+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重庆莱宝的资产负债率为:31.1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发生,担保范围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相应担保,累计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本次对外担保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新增签署对外担保协议。公司后续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其偿债能力、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有利于增加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预计为重庆莱宝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信用证、借款、应付账款履约提供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增加额度并延长担保期限,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升全资子公司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期限由原来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假设本次担保最高金额达到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则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405,428.93万元的14.8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按担保发生日2018年12月26日美元兑人民币基准汇率1:6.8845折算为人民币27,538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05,428.93万元的6.7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定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2:00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公司”)《关于提请增加莱宝高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节能公司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和《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以及对应修订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说明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和其他会议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至2019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规定,需要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的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征求意见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9号 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1日登载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1日登载的《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1日登载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4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10)刊登于2020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1日登载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8、《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11日登载的《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9、《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和《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完备。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之规定,本次会议提案均采取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5、提案7、提案8、提案9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要求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异地股东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和下列地点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号路9号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7

  传真:0755-29891997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联系人:王行村、邓移好

  3、联系电话:0755-29891909

  4、传真号码:0755-29891997

  5、电子邮箱:lbgk@laibao.com.cn

  (三)本次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方式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6”,投票简称为“莱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路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莱宝高科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了解了公司本次会议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的内容,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以在下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

  1、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 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内打“√”表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对应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行为视为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姓名(法人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莱宝高科股票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必须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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