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54 公司简称:春兰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华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爱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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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4 证券简称:春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春兰集团泰州宾馆(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来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颜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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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5、6、7须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投票情况详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岩平、孟奥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20-012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沈华平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选举颜旗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颜旗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增补一名委员。经董事长提名,选举颜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颜旗先生简历
颜旗: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泰州春兰销售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员,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苏中管理处主任、南通综合代表处首席代表、南京营销管理中心主任,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江苏春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54 股票简称:春兰股份 编号:临2020-013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春兰集团泰州宾馆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柴宁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