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刘凯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玉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的正式文件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发行工作。
3.3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0-010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主要经营业绩。
3、 公司负责人刘凯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玉兰保证主要经营业绩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利润表项目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合并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母公司利润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12月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4.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法定代表人:刘凯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勤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玉兰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0-011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以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财会[2019]1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
2、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
3、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列报收入相关信息。
(二)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要求,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按照上述通知对相应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二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4)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5)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上述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B、对母公司的影响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股东权益无影响。
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数据,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2)对母公司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0-012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胜枝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0-01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形成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388 公司简称:怡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