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峻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伟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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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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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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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新冠疫情的发生,使消费市场萎缩,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已陆续复工,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疫情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和不确定性尚无法准确预测。
2020年1-3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60.34万千升,同比下降48.8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483.76万元,同比下降41.86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598.94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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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以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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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0-1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1 人,实际行使表决权董事 11 人,分别为:赵晓东、刘翔宇、谢广军、张海峰、李光俊、吴培、李兴山、王连凤、朱立青、张桂卿、尹建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 年 4 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0-2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王金泉、邓启华、周洪年。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同意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20 年 4 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0-2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