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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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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耿俊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亚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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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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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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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预期,根据公司与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公司进行补偿。在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及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要求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后,公司一直催告并催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补偿义务,并就补偿事宜与业绩承诺方保持密切沟通协商,但业绩承诺方仍未履行其补偿义务。

  2018年5月31日,因业绩承诺方未履行其补偿义务,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绩承诺方支付业绩补偿款、诉讼费等合计约26,574.93万元(详请见《重大诉讼公告》,临 2018-037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款2,419,988.73元(详请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 讼进展公告》,临 2020-018号)。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刁建敏、王靖和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业绩承诺方”)与公司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匠”)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00万元、4,200万元、5,000万元。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科匠2017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需按照协议的约定以股票、现金等方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并返还在利润补偿期间的现金分红,上述业绩补偿款、现金分红款返还等合计金额为264,380,615.07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已收到法院执行款2,419,988.73元(详请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临 2020-018号)。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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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20-01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购买理财产品的汇总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1号,华夏银行1733号定制理财、华夏银行1468号增盈企业定制理财产品,宁波银行启盈智能定期理财,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中融信托圆融1号,平安信托汇锦3号,财通证券润富6号、财通证券月月福20号、21号、23号、25号、财通证券月月福集合资产管理A4、财通证券敦信大运钱塘1号、财通证券华润鑫华2号,瑞银证券中国灵活策略债券私募基金一号,国泰君安君享盈活2号,东吴证券汇天益1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万宏源金利二号集合、申万宏源金利三号集合、申万宏源快利7天,第一创业汇金稳健收益1期。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7亿元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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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本次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本次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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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资金池、券商理财资金池、信托资金池、债券基金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信息

  本次委托理财,以下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2)、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0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1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55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16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97)。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均已取得合法合规的理财、信托、基金等相关金融执照,其财务指标暂未公示,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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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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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129.2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累计数为91,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96.54%,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7亿元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以获得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在上述额度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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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20-020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周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形式:网络平台互动方式

  ●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0年5月7日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mail@sunyar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情请参阅2020年4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并基于公平信息披露与交互的原因,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公司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周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进行网络互动

  二、 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总裁李峰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徐丽君女士和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叶晖先生将通过网络平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

  三、 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5月7日(周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传真:0571-56686777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

  邮政编码:310053

  五、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公司向投资者提前征集问题。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0年5月7日12:00前,将关注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mail@sunyard.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投资者提交的问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要求。

  欢迎广大投资者热情参与!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571                           公司简称:信雅达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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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样式和质量都非常差,太令人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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