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其中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
公司负责人张近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志松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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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填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减了因实施股份回购减少的股份数118,710,321股。
2、截至2019年末公司完成对苏宁金服、苏宁小店和日本LAOX出表,本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受去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的影响,使得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05.45%。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亏损5.00亿元,同比2019年同期亏损9.91亿元,以及环比2019年四季度亏损15.59亿元改善显著。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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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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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计算定期报告中每股收益等相关指标时,发行在外的总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准。“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按照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填写。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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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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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概述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一季度社零总额同比下降19.0%,全国网上零售额同比下降0.8%,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同比下降29.9%,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同比下降3.6%,零售行业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外部环境挑战。与此同时,受到疫情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和习惯在线购买和到家服务,品牌商和零售商则更加积极的推进互联网化和数字化进程,对企业的商品经营能力、渠道会员运营能力以及履约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快速的调整应对。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各地家电3C、百货门店根据地方疫情管控规定进行了阶段性暂停营业或者缩短营业时间,销售受到较大影响;受交通管制、小区村庄封锁及上门安装等条件的限制,上门安装类的产品销售也受到较大影响。3月复工复产以来,线下客流虽逐步恢复,但仍有所下滑。面对疫情,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充分发挥公司多年积累的全场景互联网运营能力、全品类优势以及自营物流的优势,予以积极应对。
公司快速推进门店互联网化运营,积极发展到家业务。持续加强对终端员工的互联网运营技能培训,利用苏宁直播、苏宁推客、苏宁拓客、云店小程序等互联网工具,进一步挖掘社群消费潜力,疫情期间数千家互联网在线店面开展直播带货,来自门店推客订单同比增长194.84%;家乐福超市坚持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深度整合大快消供应链,2月份快速推动家乐福小程序、苏宁易购APP及苏宁小店APP家乐福到家业务上线,家乐福超市门店到家业务销售占比逐月快速提升,3月份占比近10%。
同时,公司结合消费需求,快速补充完善商品供应链,深化运营,加快对外开放。报告期内,家电及消费电子类产品销售受到影响,但快消百货、母婴个护、食品生鲜类等商品销售增长迅速,一季度公司快消百货类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167.99%。为有效激活消费需求,推出家电3C产品24期分期免息、发放消费券等多种方式;配套物流、金融等扶持政策加快平台商户的招商入驻,商户数量及活跃度也有较大的提升。疫情爆发期间公司月度活跃用户数同比增长36.87%,截至3月31日公司注册会员数量为5.78亿。一季度公司实现线上平台商品交易规模为610.40亿元(含税),同比增长12.78%,其中自营商品销售规模368.72亿元(含税),开放平台商品交易规模241.68亿元(含税),同比增长49.05%,未来公司将坚定推进开放平台发展,实现销售规模稳步提升。
公司自营物流优势凸显,苏宁物流在春节、疫情期间坚持不打烊。依托公司广泛布局的终端店面,快速推进家乐福门店快拣仓建设,为用户提供“30分钟达”、“1小时达”即时配和“半日达”服务,截至2020年3月31日家乐福超市“1小时达”服务覆盖217家门店,“半日达”服务覆盖123家门店。同时,苏宁物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通面向疫情严重地区免费运输救助物资的“绿色通道”,并启动全国100多个城市运力调配以满足物资运输需求。此外,苏宁物流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合作伙伴覆盖家电3C、家居家装、生鲜、百货、母婴、健身器材等多个领域。
总体来看,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8.39亿元,同比下降7.07%,但受益于对外开放赋能,生态圈合作伙伴不断丰富,公司整体一季度商品销售规模为886.72亿元,同比增长2.01%,其中大陆地区商品销售规模同比增长4.8%。
1、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门店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由于疫情对门店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公司加快了调整,更加注重一二线市场的“大店”布局,核心商圈以苏宁易购广场和苏宁易购云店进行覆盖,社区商圈以家乐福超市作为发展重点,结合位置及经营质量加快对专业业态店面的调整;在低线市场则按照既定计划加快推进零售云加盟店模式。报告期内,家电3C家居生活专业店新开5家,关闭163家;红孩子母婴专业店新开1家,关闭24家;为有效整合资源,将8家苏鲜生精品超市全部纳入家乐福中国进行统一运营;新开零售云加盟店466家店,关闭苏宁易购直营店561家。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互联网门店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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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自营店面面积为各店面合同约定的可使用面积。
注2:苏宁易购广场为百货业态店面。
(2)可比门店经营质量
① 家电3C家居生活专业店
受疫情期间暂停营业影响,一季度公司家电3C家居生活专业店可比门店(指2019年1月1日及之前开设的店面,下同)线下零售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2.60%。公司将积极紧抓市场复苏,提升店面互联网运营能力,通过发放消费券、24期免息等政策以及送装一体、以旧换新等服务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刺激销售,形成对用户的服务能力,改善店面销售。
② 红孩子母婴专业店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开设在广场、购物中心的红孩子母婴店暂停营业,对于红孩子母婴店可比门店销售收入带来影响,一季度可比门店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0.91%。
(二)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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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期内,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07%。公司旗下家乐福超市坚持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快速上线到家业务,业绩稳步提升,一季度家乐福中国的经营利润继续为正且有所增长,经营性现金流同比改善明显。
(2)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同店收入下降,线上业务发展较快,受销售结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随着快消供应链进一步整合,自主产品的发展,以及开放平台、物流服务等业务的发展,预计综合毛利水平将改善。
(3) 运营费用方面,公司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各项费用支出,强化绩效考核,提升内部管理效率;针对线下门店积极洽谈降租、免租,严格控制促销推广投入,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费用率同比下降0.74%。报告期内因公司计提2018年发行公司债券利息,以及短期借款规模增加和完成5亿中期票据的发行,带来公司财务费用率同比增加0.15%。整体来看,公司总费用率较同期下降0.59%。
(4) 公司投资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减少带来公允价值变动,受此影响同比下降887.98%。
(5)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带来其他收益同比增长656.73%。
(6) 主要由于去年同期对持有的万达商业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调整带来投资收益增加,故本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下降68.25%,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90.64%。
(7)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罚款违约金支付较同期减少,带来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50.60%。
(8)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亏损增加,带来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134.72%。
由于去年同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使得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三)资产、负债及权益类分析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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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要由于报告期公司收到苏宁易购天猫旗舰店信息服务费返还,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同比下降31.19%;
(2) 一方面公司基于业务需求,保持较好的流动性,另一方面疫情期间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带来公司短期借款有所增加,较期初增长32.78%。
(3) 依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的销售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预收款项中的税金部分重分类至应交税费—应结转销项税,由此带来预收账款和应交税费的较期初变动。
(4) 主要由于外币报表折算差带来的其他综合收益增加,较期初增长100.88%。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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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下滑,部分货款支付以及费用支出相对刚性,带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25亿,但基于公司逐步优化的运营资金管理能力,较去年同期增长32.52%。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2.30%,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赎回到期投资理财带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4.50%,主要由于去年同期苏宁金服因业务需要新增融资。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如下:
1、员工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员工: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线上线下运营管理、商品供应链经营、物流服务等业务体系中高层人员;
(3)技术开发体系骨干;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
(4)公司认可的有特殊贡献的其他员工。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自筹资金、合法借款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方式取得的资金。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5,91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依据《苏宁云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并返还其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截至2020年3月31日,符合上述情形公司员工525人,涉及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2,308万份。
5、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公司选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安信-苏宁众承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报告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如下:
1、持股员工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涵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零售、物流、金融三大业务体系的中高层人员及业务骨干,技术开发体系核心技术人员,职能管理体系的中高层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3,070,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即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30%,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4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可累计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初始持股总数的70%,锁定期满后36个月内可累计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持股总数的100%。
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应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及利息(届时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执行标准)。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依据《苏宁易购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的参与资格将被取消: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员工持股计划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份额,收回价格按照该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加资金利息与市价(以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的原则确定。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前述份额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收回的持有人份额由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
截至2020年3月31日,符合上述情形公司员工159人,涉及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734万份。
5、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
6、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确认等待期间的管理费用金额约0.22亿元。
(三)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080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含)。2019年8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19-081号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2019-082号公告),2019年8月22日公司公告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470.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10.7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5,484.2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
五、委托理财
单位:万元
■
注:1、按照类型披露的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2、未到期余额是指报告期末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9100万美元购买CSI Global Markets Limited的理财产品,按照2020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7.0851折算人民币为64,474.41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近东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44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
管及核心业务骨干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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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划增持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未有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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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拟增持股票的价格不高于11.00元/股。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个人自筹资金。
7、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的公司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判断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出现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以下期间增持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若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在增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增持主体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作相应调整。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4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董事7名,董事杨光先生、徐宏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近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20-043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44号《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4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参加监事3名,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晓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