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优质动力褐煤和区域内较好的取暖用煤,多用于发电、生产、取暖及民用。2019年度,国家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有序释放优质产能,着力推动产能减量置换,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不断提高煤炭有效供给质量,去产能工作重点专向结构性去产能,对稳定煤炭供需形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48.46亿元,比年初减少6.91%;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比年初减少7.57%。2019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42.30%,市场煤销量占25.16%,电煤销量占32.54%。
公司2019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51.50万吨,与上年同期496.78万吨相比增加54.72万吨,上升幅度11.01%,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与上年同期337.85元/吨相比下跌22.23元/吨,下跌幅度6.58%。煤炭销售收入174,064.0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6,223.40万元。公司2019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审批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一是2019年公司收到去产能奖补资金计入当期损益较2018年增加9,837.26万元;二是2019年公司收到客户欠款,冲回坏账准备5,819.14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48.46亿元,比年初减少6.91%;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比年初减少7.57%。2019年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42.30%,市场煤销量占25.16%,电煤销量占32.54%。
公司2019年煤炭销售数量为551.50万吨,与上年同期496.78万吨相比增加54.72万吨,上升幅度11.01%,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与上年同期337.85元/吨相比下跌22.23元/吨,下跌幅度6.58%。煤炭销售收入174,064.07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6,223.40万元。公司2019年度在产煤矿为风水沟矿、老公营子矿、六家矿,合计产能570万吨,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审批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仍处于停产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同比减少3.18%;营业成本24.76亿元,同比减少1.30%;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加利润68.92%。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一是2019年公司收到去产能奖补资金计入当期损益较2018年增加9,837.26万元;二是2019年公司收到客户欠款,冲回坏账准备5,819.14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于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修订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3月31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22号、会计准则23号、会计准则24号、会计准则37号、2019年5月9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7号和2019年5月16日印发修订的会计准则12号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按照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执行财务报表列报格式。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9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4月19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2.202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晓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净利润-0.78亿元。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8.46亿元,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2019年煤炭销量为551.50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董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19年度工作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9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20年计划生产原煤550万吨,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7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8,020,964.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7,176,758.3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2020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合计1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37,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1,000万元。公司2020年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元发生不超过50,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预计将委托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承包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为6,000万元。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截止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3,492.20万元,2019年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612.83万元。预计公司2020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500万元。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2019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执行7.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原则、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双方合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至2019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报酬标准,总经理66.88万元/年,副总经理52万元/年,总工程师52万元/年,财务总监52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净利润-1.04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49.15亿元,所有者权益37.67亿元。第一季度煤炭销量为116.43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7.13元/吨。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8.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同时将审议《关于选举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1项、第2项、第4项至第10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0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4月19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以传真、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杨培功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4亿元,净利润-0.78亿元。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48.46亿元,所有者权益38.44亿元。2019年煤炭销量为551.50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15.62元/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工作报告客观的反映了监事会一年的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2019年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对煤炭市场及平均售价的测算,公司2020年计划生产原煤550万吨,煤炭销售收入实现17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8,020,964.01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7,176,758.30元,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2020年度与平庄煤业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2020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合计1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37,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1,000万元。公司2020年预计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元发生不超过50,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预计将委托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接受其提供的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承包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为6,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截止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3,492.20万元,2019年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612.83万元。预计公司2020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5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7.审议《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20年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为7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谢晓川先生现任六家煤矿通风区瓦检班副班长、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2019年职工监事谢晓川先生履职情况,薪酬拟定于19.64万元/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1.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公司在原固定资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了明细类别,并重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对固定资产分类原则、编码规则、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了调整,使其更加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情况。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2.审议关于《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要求,公司对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双方合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达到了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至2019年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均为生产经营性占用,不存在非生产经营性占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净利润-1.04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49.15亿元,所有者权益37.67亿元。第一季度煤炭销量为116.43万吨,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07.13元/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16.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同时将审议《关于选举郭凡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第1项至第9项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3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资金管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存款、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上述协议,经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截止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3,492.20万元,2019年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612.83万元。预计公司2020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500万元。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与国电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庄煤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预计公司2020年在财务公司结算账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4,5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19.67亿元;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存款利息收入为130.98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截至2019年期末,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3,492.20万元,2019年获取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3,612.83万元。2019年未发生贷款业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斌
3.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D座4层7单元501、502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5,000万元
5.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9日
6.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货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一般经营项目:(无)
7.国电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9.08亿元,同业款项72.8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07.15亿元。总资产393.17亿元,净资产84.98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2.84亿元,实现利息收入12.7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1.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亿元(经追溯调整后),实现税后净利润9.06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实质上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三)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2)2017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财务公司给予平庄能源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平庄能源贷款采用信用方式,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不高于基准利率。
(3)通过“国电网银”系统为平庄能源及其成员单位搭建资金结算网络,协助平庄能源进行资金管理;
(4)协助平庄能源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5)办理平庄能源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为平庄能源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服务;
(7)吸收平庄能源不超过40亿元的存款;
(8)为平庄能源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9)金融咨询与培训服务:根据平庄能源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平庄能源提供不同主题的金融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
(10)其他服务:双方将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平庄能源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2017年9月20日
(2)协议有效期:2017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存在预期对本公司的金融支持,且存款利率等同于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有一定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平庄煤业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4日,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本公司”或“公司”)与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煤业”)重新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物资采购协议》、《煤炭代销协议》,合同约定期限均为3年。上述四个协议,经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2020年,预计本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合计11,000万元(其中,电力6,000万元,热力3,000万元,供水1,000万元,煤炭采购1,000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37,000万元(其中材料销售35,000万元,煤炭销售2,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煤炭代销,获取手续费不超过14,00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5,000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1,000万元。
2019年,公司向平庄煤业采购材料、燃料和动力合计6,654.84万元(其中,电力4,108.46万元,热力1,958.21万元,供水398.44万元,材料采购189.73万元);向平庄煤业销售产品、商品合计22,998.05万元(其中材料销售21,689.80万元,煤炭销售1,308.25万元);接受平庄煤业委托代销煤炭,获取手续费12,023.30万元;接受平庄煤业提供的劳务4,284.87万元,向平庄煤业提供劳务753.06万元。
2.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本公司正在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包括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等公司协商签署《2020年煤炭买卖合同》,预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811万吨,其中与平庄能源所属煤矿预计发生不超过50,000万元的煤炭销售额,其他为代平庄煤业销售。
2019年,公司向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销售煤炭32,677.44万元。
3.与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的物资及劳务采购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公司预计将委托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包括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国电(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国电物资内蒙古配送有限公司等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等货物不超过15,000万元,接受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国电物资内蒙古配送有限公司、北京华电天仁电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劳务不超过1,000万元。
2019年公司委托上述国家能源集团下属企业以招标方式采购设备、大宗材料、劳务共计4,968.73万元。
4. 与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效益,实现人员分流,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素煤矿承包了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价款预计不超过为6,000万元。
2019年,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劳务承包工程,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452.96万元。
5.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徐晓惠先生、赵宏先生、杜忠贵先生进行了回避,由非关联董事张海升先生、彭继慎先生、孙晓东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6.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平庄煤业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0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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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