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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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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涵盖整车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并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出行服务、新零售等领域,进行多维度的产业布局。

  长安汽车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乘用、欧尚汽车、长安凯程、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等众多知名品牌。截至目前,已推出CS系列、逸动系列、锐程系列、欧诺、欧尚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资品牌拥有全新福克斯、新蒙迪欧、翼虎、锐际、CX-5、CX-8、昂克赛拉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逸动EV、新奔奔EV、CS15EV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否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否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行业挑战,长安汽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质量提升“365”登高行动,围绕“深化改革、提升效率、狠抓营销、质量领先”,全力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先于行业调整,转型初显成效,经营质量稳步回升,有力助推企业向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升级。2019年全年,长安汽车实现销量176万辆,销量排名居行业第六,自主净利润逐季环比大幅改善,三、四季度实现扭亏为盈。报告期主要经营业绩如下:

  1.战略转型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稳步实施

  发布“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3.0版,进一步明确了“强主业、稳转型、拓市场、建生态”的总体发展思路,通过对行业形势的充分研判,结合企业发展规划,着力围绕“智能”“出行”“科技”的战略布局,进行资源聚焦配置。有序推进新能源、江铃控股、长安PSA等8大改革项目。江铃控股改革成为行业首个央企、地方国企、民企混改案例。深化组织变革,基于矩阵式变革要求,构建专职化战略业务承载团队,组织活力、效率不断提升;强化激励约束,持续开展人岗匹配与项目跟投机制;人员结构持续优化,加大对智能化、新能源、资本运营等领域人才引进和投入。

  2.经营措施稳步落地,扎实开展效率提升

  围绕“增收、节支、降本、控投、降库、融资、变现、改革”十六字方针,强力推进经营质量提升工作,扭转经营下滑势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自主品牌单车均价稳步提升,降本增效成效显著,经营质量逐步回升。强力推进1/2工程,流程效率不断提升,流程执行时长显著缩短。优化运营流程架构,完成多维度运营流程架构设计。强化数据驱动管理,运营水平持续加强;持续强化CA-DDM内外部数据融合,建立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细则,加大内部系统整合和指标治理力度。

  3.全力打造经典产品,技术创新成果显著

  CS85 COUPE、CS75PLUS、锐程CC、CS55PLUS、欧尚X7等多款全新或换代产品按期上市。备受关注的A+级SUV明日座驾CS75PLUS在9月6日引爆上市,上市首月即销量破万,创公司产品上量最快纪录;12月月销量首破2万,上市四个月累计销量突破7万辆。欧尚X7凭借当红的品质实力、超高的性价比,15天预售达1万辆,上市30天订单突破3.5万辆,有力助推欧尚汽车转型发展。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强化“时尚、绿色、智能、愉悦”技术标签,自动驾驶三级技术、Icar平台开发、燃料电池等40项关键技术实现突破。第三代动力——蓝鲸动力按时投产,多项指标行业领先,荣获“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13款国六车型以最小投入完成国五切换,打响自主品牌蓝天保卫战的第一枪。

  2019年上市产品表

  ■

  4.“北斗天枢”计划有序实施,“香格里拉”计划加速推进

  强化智能化标签,APA5.0搭载CS75PLUS国内首发;基于5G的L4级自动驾驶投入示范运营,成为中国品牌第一。首发微信车载版亮相智博会,携手腾讯创造“最强跨界CP”。历时8年、总投资43亿的全球研发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开放共享,全球协同”的研发4.0时代正式来临。

  新能源融资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完成新能源科技公司增资扩股混改;燃料电池汽车亮相智博会。发布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国际一流、国内首创的高科技产品——长安智慧芯;燃料电池、电池安全等核心技术取得阶段性成果;新能源科技公司英国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揭牌,未来将聚焦氢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正向构建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平台;新能源产品日益丰富,纯电SUV E-Pro惊喜上市,E-Rock在广州车展亮相。

  5.品牌营销拼搏向上,客户经营不断提升

  持续提升品牌势能,CS75PLUS上市提振品牌势能,声量与关注度均远高于同期竞品;蓝鲸动力的推出,驱动舆情良性发展,加深用户、市场、行业对“技术长安”企业形象认知。渠道重心继续下沉,长安乘用品牌已建设多家3.0形象店,五、六线渠道覆盖率、核心商圈产品覆盖率持续提升,实现渠道数量向质量的转变。长安欧尚优化营销组织机构,稳步切换店面标志,持续推进渠道向乘用化转型。构建高层、专业人员与客户直达沟通互动平台,大力提升客户体验;实施“2倍工程”,加大骨干人员、高层的时间和资源投入,确保客户经营投入2倍以上。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优化投诉升级流程,万台车客诉量同比明显改善。发布“知音伙伴计划”,向用户作出“诚信服务五项承诺”;创新客户在线服务模式,千余名技师、工程师在线解决客户问题,推进客户体验提升。

  6.合资合作不断深化,合资企业勇迎挑战

  强化高层沟通,发布“长安福特加速计划”,完成林肯品牌合作落地。成立长安福特研究院,持续培育本地化开发能力,未来三年将向中国市场投放18款产品。全新福克斯Active、全新金牛座、新锐界ST/ST-Line 8月上市,表现良好;长安福特加速计划的首款战略级全新产品——全新福特锐际Escape全力出击二十万元级中型四驱SUV高端市场,以福特2.0时代“更福特、更中国”的承诺,拉开长安福特全面反攻的序曲。进一步巩固长安与马自达合作关系,整合马自达在华资源,加快产品结构调整;2019年投放次世代MAZDA3 昂克赛拉、2020款CX-5款等2款产品,有力支撑公司经营质量。

  7.生态圈建设扎实推进,稳健探索未来布局机会

  携手华为、联想、恩智浦等“香格里拉联盟”成员成立联合技术创新中心;与腾讯、华为、格力、小米等30余家战略伙伴深化战略及跨界合作。持续研究品牌战略,坚定打造高端品牌信心。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海外市场,首家海外合资公司在巴基斯坦投入运营。调整长安及T3出行业务策略,整合车和美、欧尚style、智慧门店等创新营销模式,不断优化新兴业务发展方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31、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长安汽车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车和美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张宝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2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财会[2017]7号、财会[2017]8号、财会[2017]9号、财会[2017]14号、财会[2017]22号以及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七个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其它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根据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列报影响如下: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分类的判断依据,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后该部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63,584,845.00元计入合并报表其他综合收益;对公司持有的交易性权益投资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后该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2019年的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889,154,888.69元计入合并报表当期损益。

  该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对财务报表期初数的主要影响如下:

  ■

  2.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据此,在2019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上列示“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125,657,732.02元。

  (二)新收入准则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四)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五)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利润表中,“研发费用”项目除反映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外,还包括了原在“管理费用”项目中列示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无影响。此外,随本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其他应收款”项目中的“应收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改为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参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不追溯调整比较数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29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长安汽车科技大楼会议室和中国长安会议室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其中:董事朱华荣先生因公外出,委托董事张德勇先生投票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八节“公司治理”的有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五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12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71.83万份。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有赵森、汪正胜共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17万份。综上,公司董事会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81万份。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31)。

  议案六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数据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一致。2020年度经营目标: 2020年实现汽车销售量191万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当期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2,646,719,356.53元,未达到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经董事会研究,考虑到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长远发展,提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是因为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有较强的资金需求,同时其他汽车行业上市公司在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下一般都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的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及满足公司新能源及智能化战略的资金需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由于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议案九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该类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张东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2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  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0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继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并授权管理层与审计师协商具体收费标准。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3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公司将注销881万份股票期权。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291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466288.61万股的0.625%。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共202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人,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188人,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为首期计划,有效期为5年。本次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6、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上报了申请材料。

  2、2016年8月2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转发的国资委《关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2016]73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16年8月12日,根据国资委的反馈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8月30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依照相关规定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4.12元。

  5、201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6、公司于2016年9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16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202人授予2914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长安JLC1,期权代码:037046。

  8、2017年6月22日,公司根据《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依照相关规定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478元。

  9、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销股票期权1,082.66万份。

  10、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注销股票期权950.34万份。

  三、本次注销情况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实际达成情况如下:

  ■

  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不达标,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71.83万份。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赵森、汪正胜共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励资格,同时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17万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拟注销相应股票期权881万份。

  四、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激励对象因离职等放弃行权,公司无需确认第三个行权期的股权激励费用,并对已经确认的股票期权费用予以冲销,该冲销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为增加净利润2396.19万元。

  上述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对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七、监事会意见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律师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注销的具体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附属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等日常交易,与合营企业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314.12亿元,2019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156.90亿元。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张东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该交易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披露日期及索引:2019年2月1日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

  (二)关联人2018年度财务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备注:因关联方2019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18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3月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了《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于2018年3月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上三份协议已经长安汽车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均为三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 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2020年各项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批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成都分所”承办。安永华明成都分所于2007年2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成都分所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9号香格里拉中心1706室。安永华明成都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以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旭龙先生,为香港注册会计师,自1989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艳女士,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0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请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15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20年5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2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15日

  B股股东,应在2020年5月12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0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重庆长安汽车科技大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议案五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议案七  2020年度投资计划

  议案八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九  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0年度内控报告审计师的议案

  议案十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十一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11.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1.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1.5发行数量

  11.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1.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1.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11.9上市地点

  11.10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议案十二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十三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四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十五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十六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议案十七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十八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议案十九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议案二十  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二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二十二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程序》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六十四次会议、六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4月28日、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其中,议案六、议案十至议案二十二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同时,议案十至议案二十二属于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66055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温馨提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司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此,公司董事会建议:

  1. 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重庆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严格的防疫管控,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重庆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近期行程登记,并于会议当天实行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股东如就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以在5月21日之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上述非累计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4月1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  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0-30)。

  议案三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31)。

  议案四  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数据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一致。2020年度经营目标: 2020年实现汽车销售量191万辆。

  议案五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人员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内容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二、四项议案尚须提交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4月26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37)。

  议案二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召,本着爱心回报社会,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宗旨,努力成为国家信任、社会信赖、员工自豪的社会责任建设典范,拟向云南省泸西县捐赠人民币500万元、砚山县捐赠人民币550万元,具体扶贫内容包括民生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以上捐赠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通过宣传收获社会效益,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公民形象,提高公司作为优秀企业公民的美誉度。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3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4月2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3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0-3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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