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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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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17,924,19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及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产品是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PE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塑料管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塑料管材业正在面临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BOPA薄膜产品主要应用于产品的包装,例如食品、日用品、化妆品及机械电子产品包装等多个包装领域,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最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而且新用途也不断被开发出来。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便携式电子产品将进一步普及,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新兴市场不断涌现,我国消费类锂电池产业亦发展迅速。

  目前,公司在PE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进入国内较大锂电池厂商。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市场部门的订单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原材料均自主采购。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公司与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

  PE塑料管材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管道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公司管材、管件产品的销售和经营,建立了一支拥有丰富PE塑料管材销售经验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较为完善;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薄膜事业部设立了市场部进行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根据主要销售地域和彩印基地的分布,公司设立了两个区域市场部,分管北方和南方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市场经营,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锂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主要由公司锂电池隔膜事业部市场部负责。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和完善销售网络。

  (三)报告期内项目建设情况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于2017年10月份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于2019年4月投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竞争愈加激烈的行业形势,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方针和重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一、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沧州隔膜科技于2017年10月份投资建设的“年产5,000万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已于2019年4月份投产。

  二、公司各类产品情况

  (一)PE管道产品:随着“煤改气”政策逐渐侧重因地制宜推动不同类型的清洁取暖方式,“煤改气”的推进力度逐步回归理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2019年天然气消费增速放缓,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内部通过降成本、控质量、提升生产管理和技术创新等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对外采取灵活积极的调价策略,稳固老客户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PE管道产品销量15.4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6.64%,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4%,产品盈利能力增强。

  公司管道事业部共完成技改技措项目30多个,运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新产品开发、工艺改进、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0余个;公司加大了给水管道产品和地热管的销售力度,产品销量增加。

  RTP管(热塑性增强塑料管)是公司在PE管道产品基础上自主研发的一类产品,公司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全融合玻纤带增强技术,产品主要适用于海陆油气田的开采与集输,目前该类产品的生产技术只有国外极少数厂家掌握。报告期内,该产品在研发、设备改进、产品质量提升及性能改进等方面均取得了成效,取得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美国石油协会API QI (含ISO 9001)认证,安全体系建设也已完成,产品实现了对外销售。

  (二)BOPA薄膜产品:报告期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薄膜事业部继续巩固与主要大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提高中、高端市场的客户占有率。通过制定目标计划不断开发新客户,挖掘产品新的用途创造新的市场需求,2019年销售BOPA薄膜3.3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0.94%。

  公司在BOPA薄膜的基础上自主研发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软包以及药品包装的专用尼龙膜,该产品已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并已成为国内最大的锂电池铝塑膜软包生产企业的合格供应商,2019年专用尼龙膜销售461.22吨。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东鸿制膜公司通过了IATF16949体系审核,并取得了相关认证,德州东鸿公司成为国内第一家通过IATF16949体系认证的BOPA薄膜生产企业,公司BOPA薄膜产品的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随着新能源汽车的迅速发展,动力锂电池需求增长迅速,公司积极建设拓展锂离子电池隔膜业务,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预期,使国内隔膜产能巨量增长快速释放,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

  在生产方面,公司制订了以提高收率为中心的各项改进方案,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的收率和产线速度均有稳步提升。

  销售方面,公司继续坚持以大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策略,目前公司与国内主流锂离子电池生产厂家均建立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并且对国外客户三星SDI的产品导入进展顺利,已开始小批量供货。

  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制定了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公司一切资源,提高重点客户的开发效率和重点技术研发课题攻关进度,提升隔膜产品竞争力。

  三、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在国内军民融合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发挥公司与北京中德汇的产业优势和金融资本优势,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求对公司有战略意义的投资和并购标的,加快公司外延性拓展步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300万元与北京中德汇共同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并购基金进展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2月26日、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沧州明珠关于投资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暨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2019-004、2019-027)。

  四、2019年度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产品质量管控方面

  公司修订了《质量管理责任制度》、《质量检验制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考核规定》;制订了《月度质量投诉汇总流程》,完善质量奖惩制度,将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公司成立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整个公司内部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制定了质量问题应急预案。质量管理委员会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产品标准、质量标准、规范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创新思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质量检查组,定期组织专业质量检查,确保产品质量,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实现产品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的稳步发展。

  2、成本管理方面

  (1)公司组织成立节能管理委员会,各单位在委员会的指导下制定报告期内的工作目标,并在每个月的月度考核报告中加入部门费用、成本管控等管理指标。节能管理委员会针对工作目标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奖惩处理。

  (2)将辅材、五金备件等物资的集中采购,将有限、分散的采购人力、采购资源集合起来,形成一个合力,共同应对市场,充分利用“大市场”资源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所采购物资的竞价。通过招标、询价、比价、谈判,取得价格优惠的待遇,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优化了供应商资源。集中采购有利于采购资源整合、规范采购行为、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采购成本,还有利于公司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之间的诚信度。

  (3)公司各个事业部实行运输共享,各个物流公司针对每单货实行运费网上公开报价比价,不但把分散的物流公司实现了共享,还实现了每单货都做到运输成本最低,有效降低了运输成本。

  (4)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所以配置的辅材、五金备件仓库数量也多。仓库的重复设置导致采购物资的数量过剩、资金占用过大、设备更新换代而库存积压。2019年公司实现仓库整合,实现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浪费,提高了物资利用率。

  (5)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重新梳理各单位编制,根据岗位说明和工作饱和度,适当减少各单位编制,提高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同时,在薄膜事业部试行新的薪酬方案,重新制定各岗位工资,提升员工收入,稳定员工队伍。

  (6)公司通过科学制订资金计划,合理调配资金优化资金收付管理;采用多种融资方式结合测算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综合多种手段,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为公司增加效益。

  (7)公司通过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实施费用包干,新设立部门实际累计总费用较总目标费用节省奖励,成本费用节省金额可用于提高员工收入。此举大大提高全体员工节约意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推动管理创新和费用节约。

  3、企业管理方面

  公司从战略出发,对财务、人力资源、营销、运营、采购等各模块和环节进行架构梳理和管理提升,使得公司运营更规范更高效。

  公司对现有的制度和流程继续进行系统的制定和梳理,2019年共计修改制度48个,作废制度2个,新增制度20个。根据《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制定了《2019年度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工作,出具了《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组织开展了合同风险自查工作,修订了《合同管理制度》;针对资金占压情况,修改了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了各事业部资金占用限额。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各单位的机构、岗位、编制的设置,在充分考虑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流程的科学化、合理化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优化,做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同时提高员工收入。

  为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参政议政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拓宽上下沟通渠道,公司分别在各厂区和办公区设置了总经理信箱。员工对改善企业管理、改进工作流程、提供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人才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的提出了宝贵建议和意见;针对每一个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都及时反馈,信箱的建立拉近了公司与员工的距离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

  4、信息化建设方面

  公司相继开发了SRM采购系统、运输系统、沧州隔膜生产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和球阀生产系统,完成了德州隔膜生产系统的替换和优化;并通过物联网技术在隔膜车间的生产设备上根据统计需要布设物联网数据采集模块,实现设备电量消耗、运行参数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统计分析等。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为节能降耗、工艺优化、新产品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

  5、安全、环保方面

  公司结合省政府 2 号令“双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安全标准化审核的契机,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单位的一把手都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同时,各事业部和子分公司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各级环保职责,制定完善环保考核标准,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6、研发创新方面

  公司修改《产品开发研发项目管理办法》规范研发项目开发流程,完善评聘制度和标准,重组企业技术中心领导小组,重整隔膜事业部研发体系,设立隔膜事业部开发一部(干法)、开发二部(湿法)、开发三部(涂布)。隔膜事业部针对锂离子电池隔膜市场的特殊性,为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重点客户的开发效率和重点技术研发课题攻关进度,制定《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办法》,提升隔膜产品竞争力,促进持续进步。

  报告期内公司提出多个研发项目和攻关课题,部分研发项目和攻关课题已完成,不仅高质量满足客户需求,同时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产品、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7、技术管理方面

  继续坚持技术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使技术档案达到齐全、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效利用的要求。2019年公司制定了《技术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8、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方面

  公司继续完善薪酬和绩效考核,细化KPI考核指标;建立人才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公司发展积蓄人才储备。

  公司全面推行以同岗同酬、岗技区分、突出技能、突出专业为重点的薪酬改革方案,按照公司薪酬改革计划,于8月完成了公司各版板块的薪酬改革,伴随着薪酬改革的实施,岗技考核作为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逐步建立了岗技考核体系,各岗位岗技考核标准在月度记录、考核过程中不断明确。

  公司不断完善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同时为了促进职能部门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的提升与发挥,拓展管理岗位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励管理人员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建立了管理人员专业职称发展通道,经过相关考核考评工作,完成了会计类、安全类的聘任工作。

  9、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方面

  公司开展全面的内部控制检查工作,建设全方位内部控制体系,将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日常业务流程中,持续提高组织抗风险能力。加强投资管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对其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10、企业文化建设方面

  公司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厂区春天随手拍摄影大赛”、“职工创新私房菜厨艺大赛”、全体销售人员团建拓展活动、“致匠心”天车技能大赛、天行“键”计算机操作技能大赛、叉车操作技能大赛、消防趣味运动会等活动。这些活动加强了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了员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充足力量。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9,625.60万元,较上年下降9.89%;实现营业利润22,637.15万元、利润总额22,731.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9.76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35.77%、35.54%、44.24%。

  PE管道塑料产品、BOPA薄膜产品、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4,535.53万元、64,812.70万元、15,736.40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6.52%、20.03%、43.74%。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9.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24%。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销售价格、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导致产品销量、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由于产能未充分有效释放,导致产品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下降;2018年7月公司受让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全部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使公司原来持有的沧州银行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入投资收益,造成2018年度投资收益增加,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9,625.60万元,较上年下降9.89%;实现营业利润22,637.15万元、利润总额22,731.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9.76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35.77%、35.54%、44.24%。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09.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24%。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销售价格、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原因,导致产品销量、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同时由于产能未充分有效释放,导致产品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下降;2018年7月公司受让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全部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使公司原来持有的沧州银行股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入投资收益,造成2018年度投资收益增加,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与上期相比,新增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与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与北京中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伙人类型分别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双方的认缴出资额分别为10,300万元、1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99.9%、0.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宏伟

  2020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0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9: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其中,现场投票表决董事六名,通讯表决董事三名,采用通讯表决的董事分别是迟国敬、李林、陆宇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李林、陆宇建、王子冬(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896,209.9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06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07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08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于桂亭、赵如奇、丁圣沧、陈宏伟、于增胜、于韶华回避表决。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09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0年—2021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信银行沧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沧州分行、交通银行沧州分行、河北银行沧州分行、沧州银行、河北沧州农村商业银行、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浦东发展银行沧州分行、兴业银行沧州分行、光大银行沧州分行、张家口银行沧州分行、渤海银行沧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沧州分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等申请3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跨境融资、承兑质押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授权期限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0号。独立董事关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1号。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2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3号,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沧州明珠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4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稿)》、《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0-015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0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72,594,485.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3,382,640.80元,减去2019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7,259,448.53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41,792,419.90,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6,925,257.69;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9,700,853.55 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896,209.9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二、 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提交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0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等2020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东塑集团子公司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房地产”)、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商贸城”)、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服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营销”),东塑集团控股子公司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商贸城”),东塑集团孙公司沧州御河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河酒业”)、明珠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时尚科技”)、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和房地产”),东塑集团分公司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以下简称“颐和大酒店”)以及董事赵如奇参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轻纺城”)、董事赵如奇兼任董事的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有租入资产、出租资产、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商品、销售商品和存款余额、利息及手续费等交易,预计2020年总金额不超过9,695万元。

  2、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宏伟、于桂亭、赵如奇、丁圣沧、于增胜、于韶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2.5条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320.33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桂亭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注册资本:10,887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东塑集团资产总额461,127.79万元,净资产176,891.17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1.54万元,实现净利润-10,930.34万元。(以上数据为东塑集团母公司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桂亭

  住所: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13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外装饰;销售装饰材料、灯具、家具、陶瓷制品、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物业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东塑房地产资产总额293,062.45万元,净资产87,457.74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8,451.31万元,实现净利润-3,493.1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路南侧新疆大道西侧

  注册资本:98,12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发布、代理、制作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明珠商贸城资产总额150,056.49万元,净资产81,516.1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000.30万元,实现净利润-4,518.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公司名称: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沧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场地、摊位租赁;出租商业用房;房屋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市政工程施工;制造、销售;服装、服装面料、辅料、纺织品;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服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际轻纺城资产总额28,711.71万元,净资产6,000.0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公司名称: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东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饰设计、加工、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明珠服饰资产总额31,766.83万元,净资产16,275.0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750.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公司名称: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广增

  住所:沧州高新区吉林大道沧州明珠新能源材料工业园明珠大厦A座

  注册资本:6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5,326.86万元,净资产-2,560.50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691.78万元,实现净利润-152.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名称:沧州御河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广增

  住所:沧州经济开发区阳光大街12号

  注册资本:1,777.7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酒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2日];加工、销售、分装:粮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御河酒业资产总额13,939.60万元,净资产-6,708.27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165.75万元,实现净利润-289.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8、公司名称:沧州明珠时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沧州高新区明珠大厦802室

  注册资本:2,650万元

  经营范围:服装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装加工生产;网络技术开发推广应用;服装设计、平面设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销售:专用机械设备、化妆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面料、服装、鞋类、配饰;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时尚科技资产总额1,723.18万元,净资产1,487.78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56.94万元,实现净利润-412.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公司名称: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如奇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安路南侧新疆大道西侧

  注册资本:84,76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服务;市场管理;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际商贸城资产总额333,880.25万元,净资产81,523.93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731.39万元,实现净利润-11,827.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公司名称: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圣沧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明珠大厦A座702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颐和房地产资产总额48,899.07万元,净资产4,889.7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60.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公司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泽平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迎宾大道天成首府南侧

  注册资本:506,077.59万元

  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转贴现;办理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客理财;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沧州银行资产总额16,023,968.28万元,净资产1,162,652.79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61,228.40万元,实现净利润123,883.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是东塑集团下属分公司,主要从事餐饮和住宿等酒店业务。

  (二)关联关系

  1、截至目前,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422,586,0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0%,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塑房地产、明珠商贸城、国际商贸城、御河酒业、酒业营销、明珠服饰、时尚科技、颐和大酒店、颐和房地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赵如奇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际轻纺城、沧州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以及沧州银行、国际轻纺城等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数额不大,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基本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在有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确定;在无政府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情况下,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若既无政府指令性价格或指导性价格,亦不存在市场价格,则关联交易价格依据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方式为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根据合同付款。双方可根据本身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在本年度总结后统计计算。已签订协议的,双方执行原协议,未签订协议的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其签订协议。上述交易的某一项内容被终止和调整的,不影响其他交易事项的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等签署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办公用房租赁协议》、《职工公寓租赁协议》、《供电服务协议》、《供水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合同、协议正在履行中。

  2、采购商品和销售产品是在业务需要时签署采购或销售合同,交易价格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等与东塑集团及其子分公司等及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林、陆宇建、迟国敬对以上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850万元,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明珠”)和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明珠”)提供的担保。

  为了更好的保证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2020—2021年拟为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包装”)、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东鸿制膜”)、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隔膜科技”)、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重庆明珠和控股子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锂电隔膜”)、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沧州捷高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捷高”)提供担保,担保业务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衍生品业务等,累计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须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沧州东鸿包装成立于2003年9月2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保鲜膜,聚酰胺切片及其它塑胶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93.13万元、净资产15,748.06万元,负债总额9,445.07万元,资产负债率37.49%;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884.87万元, 实现净利润2,278.9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东鸿制膜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及其它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59.94万元,净资产15,285.03万元,负债总额474.90万元,资产负债率3.01%;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60.76万元, 实现净利润974.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沧州隔膜科技成立于2014年1月21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自营、代理货物进出口。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6,766.74万元,净资产24,556.86万元,负债总额2,209.88万元,资产负债率8.26%;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97.73万元, 实现净利润-3,871.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沧州锂电隔膜成立于2016年2月17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1,84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90%,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新产品的开发;货物进出口。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4,191.81万元,净资产45,458.71万元,负债总额8,733.10万元,资产负债率16.12%;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17.91万元, 实现净利润-7,626.4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德州东鸿制膜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房屋租赁;货物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5,369.87万元,净资产32,085.05万元,负债总额13,284.81万元,资产负债率29.28%;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815.31万元, 实现净利润-2,157.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六)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明珠成立于2009年8月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其他各类管材管件的生产和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提供货物过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及房屋租赁服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9,655.96万元,净资产13,706.94万元,负债总额5,949.02万元,资产负债率30.27%;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66.07万元, 实现净利润7,092.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重庆明珠成立于2013年11月22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与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9,559.73万元,净资产20,679.81万元,负债总额8,879.92万元,资产负债率30.04%;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146.70万元, 实现净利润3,833.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沧州捷高电气有限公司

  沧州捷高成立于2019年2月14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通过并购基金对其形成控股关系,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并购基金的控股孙公司。经营范围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动手提式工具制造;电子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石灰、水泥);工程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营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088.74万元,净资产3,821.41万元,资产负债率6.54%;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6万元, 实现净利润-528.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抵押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期限:以实际申请贷款合同为准。

  (三)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05,000 万元。

  2020—2021年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担保余额情况

  2020—2021年公司拟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余额为人民币10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22.08%,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2.14%。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余额为23,85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期末总资产的5.02%,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7.30%。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沧州东鸿包装、沧州东鸿制膜、沧州隔膜科技、德州东鸿制膜、芜湖明珠和重庆明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的股权;沧州锂电隔膜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0%股权;沧州捷高系公司合并范围内并购基金的控股孙公司。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稳定,资产质量优良,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因此,公司对上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拟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上述拟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拟担保事项有利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支持其业务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上述拟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90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71}号文批准,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9月由财政部批准设立)。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01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11000168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编号为000356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3年11月改制设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分支机构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具体承办。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类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4087287285A,注册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大经街 65 号鼎嘉府邸六区 5 层,所长祁卫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石家庄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业务,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评价制度》及《业务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办法》等各项质量控制制度以及完备的内部管理管理制度。

  3、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目前合伙人共70名,注册会计师446名,从业人员总数1,200名。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转入101人,转出6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79名。

  4、业务规模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7.75万元,净资产2,961.74万元,2018年度收入中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入3,961.41万元,客户数量39家,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资产均值70.9亿元。

  5、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5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6、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管措施1次,受到证监会各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15次。

  ■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杜丽艳,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利萍,注册会计师,2000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少平,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今就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有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90万元整,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2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8万元整。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出相应的变更,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及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进行的相应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沧州明珠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制度,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票据、存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900.9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相关章节。

  2019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3,900.9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88.95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04%,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288.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更公允地反映了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五金、机电产品、纸制品、木制品、润滑油的销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下午14:3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5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8、《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四、八、九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5月19日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061000,信函请注明“2019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207524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沧州市高新区吉林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处明珠大厦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人:李繁联  梁芳

  联系电话:0317-2075245

  联系传真:0317-2075246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08。

  2、投票简称:明珠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9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20年4月29日11: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付洪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896,209.9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我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基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的审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此发表的审查意见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1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1日(周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总经理于增胜先生、财务总监胡庆亮先生、独立董事迟国敬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繁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0-00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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