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265,481,192.16元,计提10%法定公积金126,548,119.22元,2019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8,933,072.94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114,687,760.99元,扣除已支付的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244,963,545.56元、优先股股利147,228,500.00元,2019年永续债股利26,201,527.77元,201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835,227,260.6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19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8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30,347,566.26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1,329,801,164.49元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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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公路运输业,自成立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截止2019年底,公司管辖路段有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郑州至驻马店段、郑栾高速郑州至尧山段(原郑尧高速)、郑民高速、商登高速、德上高速永城段(原济祁高速),管养总里程约79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四车道里程约567公里,六车道约16公里,八车道约209公里。
公司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发展主营业务,积极拓展多元化市场空间,不断提高市场化水平,进一步实现“主业突出、多元反哺”战略规划。在主业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大力发展多元化项目,目前已形成了以高速公路经营为主,银行、信托、保险、股权债权投资、基金、房地产、路域经济开发为辅的多元化发展战略格局。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我国高速公路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河南省被确定为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周口至南阳等5条367公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967公里,位列全国第5位。2019年底,国家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通行效率大幅提高,有效降低实体企业在物流环节上的时间成本,高速公路的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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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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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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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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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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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刊登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19日,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3月20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3月20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4月5日刊登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8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12日,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4月15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刊登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付息公告》,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日,债券付息日为2019年8月5日。该次付息工作已于2019年8月5日实施完毕。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操作规范,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9年6月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及“17豫高速”、 “18豫高01”及“18豫高02”进行跟踪评级,主体评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均为“AA+”。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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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3.86亿元,较上年上升10.56%,实现利润总额19.24亿元,较上年上升71.54%,实现净利润14.68亿元,较上年上升82.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0亿元,较上年上升82.79%(未剔除优先股股息);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应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优先股股利及永续债红利1.73亿元。因此,剔除优先股股息后,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79.01%。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88.13亿元,较上年减少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21.17亿元,较上年增加8.99%。2019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4%,较上年上升8.88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为0.5725元,较上年上升179.0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8。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法”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根据实际已发生减值损失确认减值准备的方法。“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因此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集团信用损失的确认时点早于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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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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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2018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2019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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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 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3)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并无重大影响。
(4)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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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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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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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新增孙公司上海秉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州市英鹏置业有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动及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沉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265,481,192.16元,计提10%法定公积金126,548,119.22元,2019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8,933,072.94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114,687,760.99元,扣除已支付的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244,963,545.56元、优先股股利147,228,500.00元,2019年永续债股利26,201,527.77元,201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835,227,260.6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9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8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30,347,566.26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1,329,801,164.49元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财务报表格式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辉先生、陈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辉先生、陈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含权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5月22日上午9:30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501室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6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及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永续中票”)。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中票)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永续中票,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获批的金额为准。
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单次或多次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存续期限: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的期限为3+N年,3年末附票面利率跳升安排及发行人赎回权。
4、发行利率:根据各发行时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永续中票事宜有关的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本次永续中票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授权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本次永续中票的具体条款、条件及相关事宜,组织实施本次永续中票注册及发行事项,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本次永续中票相关事项,以及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和进行信息披露工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永续中票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2、本次永续中票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永续中票是基于进一步调整及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目的而发生的融资行为。通过本次融资,可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远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事项,关联监事王洛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265,481,192.16元,计提10%法定公积金126,548,119.22元,2019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8,933,072.94元。加上母公司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114,687,760.99元,扣除已支付的2018年度普通股股利244,963,545.56元、优先股股利147,228,500.00元,2019年永续债股利26,201,527.77元,2019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3,835,227,260.6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9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247,371,832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8元(含税),本次派发红利总额为130,347,566.26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计1,329,801,164.49元结转下一年度。2019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0,148,730.75元,公司2019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30,347,566.2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13%,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所处行业为公路运输业,主要营业收入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2020年2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62 号),决定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决定自2020年5月6日0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受上述政策影响,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通行费收入为零。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因此公司适度降低了2019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开支、偿还债务、支付利息以及主业发展的资本开支等。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项目的顺利推进,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2016年度-2018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数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39.41%、43.02%和53.12%,累计三年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和的44.57%,现金分红水平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鉴于公司受到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的政策影响,公司2020年业绩和现金流入都受到一定程度负面影响。为此,公司充分考虑了稳健发展和回报股东的需要,适度降低了现金分红比例,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关于该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当前经营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3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准则,规定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鉴于此,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未来期间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0)第441ZA5005号)。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4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2020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业务开展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辉先生、陈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辉先生、陈伟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1、交通运输部将于2020年开展“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养护和服务质量挂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全面实施,结合路面定检数据,对公司管辖路面三大指标超标路段进行全车道病害处治立项;
2、2020年公司计划实施入口治超二期工程、高速公路通信系统接入网改造、数字化视频高清工程、河南省高速公路视频系统云联网工程、智能配电房改造工程、郑州分公司中原高速智慧调度中心(一、二期)、2019年序列工程、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序列预算等机电项目,存在关联方中标的可能。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成立于2009年7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程日盛,注册资本为2,674,726.269312万元,注册地址为郑州市淮河东路19号,主要经营范围:对公路、水运、航空等交通运输业、交通物流业、运输服务业的投资与经营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总资产19,015,016.09万元,净资产6,239,014.19万元,净利润261,541.94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本公司的关系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5.0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目前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其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市场化定价或行业标准确定的,不会产生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有利于为公司提供稳定的运营环境。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事前确认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5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投资集团”)申请不超过37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对外融资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公司以所持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对应的股权作为质押,对该笔债务提供担保。
(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及公路养护等。借款有利于增加我公司融资渠道,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 过去12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交通投资集团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自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在此期间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2020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决定自2020年5月6日0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上述期间免收通行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为有效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及偿还到期债务用款需求,公司拟向交通投资集团申请不超过37亿元借款,主要条件如下:
1、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对外融资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
2、借款期限:自公司审议批准之日起3年,单笔资金需求根据双方具体情况确定,可提前还款。
3、计息方式:按借款资金实际占用天数计息。
4、借款用途:用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及公路养护等。
5、担保方式:公司以所持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对应的股权作为质押,对该笔债务提供担保。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9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注册资本:贰佰陆拾柒亿肆仟柒佰贰拾陆万贰仟陆佰玖拾叁圆壹角贰分
法定代表人:程日盛
经营范围:公路、航空、水运、运输服务业和交通物流业等综合交通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股权投资、股权管理和产权、股权交易;高新技术产业、酒店管理、房地产、商贸等经营性、开发性业务、经营技术合作、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国家允许或省政府委托的其他业务。(涉及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交通投资集团持有公司45.0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通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3、交通投资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基准利率,且不高于公司对外融资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利息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算。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及公路养护等。借款有利于增加我公司融资渠道,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声明,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辉先生、陈伟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所借款项用于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利息及公路养护等,有利于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需求,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以持有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高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相对应的股权作为质押,对该笔债务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交通投资集团共发生三笔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为:
(一)2019年1月2日,公司对所属服务区、油品、广告等路域资源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河南交投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区管理公司”)中标,并与公司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经营权转让期限八年,第一年经营权转让金6,250,000元,以后每年在上年基础上上涨6.5%,合同金额共计62,980,353.07元。服务区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交通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临2019-012号公告。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整体转让给服务区管理公司。根据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和[2018]评字第40038号),本次公司转让中石化中原高速公司51%股权的转让对价为1,109.88万元。服务区管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交通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
(三)2019年8月13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专项工程的议案》和《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技术改造专项工程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7月29日,公司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送投标邀请书,中天高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高新”)为机电标段中标人,中标价为349,529,599.00元。河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为土建标段中标人,中标价71,631,848.00元。公司控股股东交通投资集团分别持有中天高新95%的股权和实业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中天高新和实业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所辖路段各分公司已分别与中天高新、实业公司签署《施工合同》。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临2019-044、048、05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9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之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ygs600020@163.com,或按照公开的其他方式联络本公司。
一、说明会类型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20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及分红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平台的交流方式召开“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铁军先生、总会计师彭武华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亚子女士将参加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站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之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zygs600020@163.com,或按照公开的其他方式联络本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全召、王妍妍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传真电话:(0371)87166867
邮箱:zygs600020@163.com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捐赠事项概述
为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地置业”)向河南省教育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定向用于河南省实验中学改善教学条件及提升教学质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住所:郑州市正光北街行署国际广场5号楼4楼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410000514556436F
法定代表人:崔炳建
注册资金:400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业务范围: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对教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对外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英地置业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100号501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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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别决议议案:无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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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其他人员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 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五)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306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亚子、李全召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20 公司简称:中原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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