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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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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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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体而言,公司主要从事心脑血管中成药、骨伤科药、儿科药、妇科药、抗感染药等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有血塞通分散片、血塞通片、藤黄健骨片、跌打活血胶囊、赖氨酸维B12颗粒、头孢克肟片、金英胶囊、蒲地蓝消炎片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相关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始终以“您的健康,方盛的追求”为企业使命,以“新药研发能力”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整合顶尖新药研发资源优势,构建完善的新药研发体系,组建尖端研发团队,研发成果显著。公司已成功开发“欣雪安”牌心脑血管科、“金蓓贝”牌儿科、“美尔舒”牌妇科、“方盛堂”牌骨伤科等几大品牌系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药品生产批件160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转让手续生产批件,下同),新药证书18件,发明专利40项,国际专利2项,外观专利4项。丰富的产品储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撑。

  管理、研发与营销是公司快速成长的“三驾马车”。一直以来,公司对科研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着力打造覆盖全国、功能强大的营销体系,“三驾马车”共同助推公司管控水平与业绩的全面提升。公司也因此先后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最具竞争力100强企业、2012年中国医药行业AAA诚信企业、中国优秀民营企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湖南省示范性医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湖南省心脑血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2018年度“中国医药行业成长50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中成药、化学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生产中心下的物料管理部设采购办与仓储办,由采购办统一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批量,由仓储办根据生产计划及仓库的库存情况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交采购办执行。

  2、生产模式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并通过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四种:合作经销模式、总代理经销模式、KA/OTC经销模式、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合作经销模式即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区域销售经理,采用“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公司与区域经销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负责进行学术推广,负责对经销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市场开发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经销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召开科室推广会,举办各种销售活动,推动销售增长;同时部分委托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代理进行营销推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公司对于部分药品采取总代理经销模式,由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自主决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代理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代理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KA/OTC经销模式是指:制药企业的药品主要采取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销售到零售药店,再由零售药店零售给消费者的模式。公司采取KA/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常用药及儿童用药产品,此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与公司合作经销、总代理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相比,KA/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营销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营销费用相对较高,优势是不受医疗机构招标因素影响,价格相对稳定。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销售经理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活动。公司对于KA/OTC销售的药采用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直供终端控销模式:制药企业的药品通过医药商业批发企业配送到各药店、诊所等各终端,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终端销售队伍,通过控制渠道来控制价格,定点销售的一种营销模式。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体系,实行事业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动销方案,省区经理、地区经理、业务员层层落实终端的具体实施行动。适时指导终端学术培训、产品组合营销、联合用药的专业培训,做好消费者的教育、指导用药。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的价格体系,并制定了严密的价格控制措施及科学合理的销售政策。

  (三)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在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开启后,行业开始进入低速运行区,目前已经进入结构优化变革阶段,竞争不断加剧,市场环境也不断变化。公司坚持已确定的“以制药业务为主体,以大健康(健康消费、养老和医疗服务)为两翼”的发展战略,聚焦主航道,促进资源整合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各省市“忠实大客户”体系,打造标杆市场,推行精细化招商,完善激励措施等手段保证了销售收入的实现。与此同时,成本管控初见成效,制造费用成本持续下降;安全环保工作稳步提升,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有效促进了企业高质量、稳健发展。

  (四)行业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的不断推进,叠加医保支付端变革、“4+7”带量采购、一致性评价等政策的全面铺开,行业迎来了一个结构优化、分化加剧的新时代,2019年也成为加速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另一方面,在人口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和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依然是全球医药行业最大的新兴市场。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3,908.60亿元,同比增长7.40%,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3.6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119.50亿元,同比增长5.90%,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9.2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unctadstat.unctad.org;

  公司的产品多为中成药与化学药品制剂。化学药品制剂是所有药品中数量、品种最多的类别,也是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最广泛的类别,居我国医药工业的龙头地位。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12年-2018年复合增长率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率。2020年1月,全球爆发“新冠”疫情之后,对医疗的需求持续增加,民众健康意识大幅提高,叠加“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实施、人口老龄化、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和研发投入等因素,预计全球医药市场尤其是我国医药市场将继续保持着稳定增长,市场前景依旧十分广阔,与此同时,行业内的竞争更加激励。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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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9,375.40万元,同比增长4.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91.07万元,同比上升8.1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公司按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未进行自主会计政策变更。因《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有: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以上内容详见本报告附注中“(三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湘雅制药、博大药业、方盛博大、方盛育臣、恒兴科技、方盛医疗、永华网络、中润凯租赁、方盛康元、方盛华美、同系方盛长沙、方盛利普、三花制药、暨大基因、佰骏医疗、方盛康华、芙雅生物等31家子(孙)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告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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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庆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张林先生、张克坚先生与董事黄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91.07万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1.49万元,计提盈余公积910.15万元。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050.31万元,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0,849.36万元。

  董事会提议:拟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6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29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0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1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庆华、刘曙萍、张克坚、陈爱春回避了表决。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2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3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陈波先生、陈爱春先生回避了表决。

  十四、关于注销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4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5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周三)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20-036号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十五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以上议案中,第一、五、六、七、八、十一、十三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三项议案需由独立董事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29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91.07万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1.49万元,计提盈余公积910.15万元。至2019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1,050.31万元,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0,849.3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4,456,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067,40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3.0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详见2020-025号公告),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收到1份有效意见(建议每10股送/转6股转派现0.5元),公司证券部已将上述意见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2015年进行了较高比例的股份送转,结合实际情况,暂不具备进行高送转的条件,因此2019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 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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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10万元。该收费标准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收取的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0年收费标准将另行拟定后报董事会审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合理安排审计队伍,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骏医疗”)2020年预计与其关联人发生设备、耗材采购合计不超过4,1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子公司/上市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子公司/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1、预计情况

  2019年1月30日、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人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年度原料药购销、药品配送及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7,150万元。(详见公司2019-012、2019-039号公告)

  2、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因公司加大市场销售力度,使得与其他特定关联人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超出前期预计462.68万元,董事会同意确认该部分交易。

  3、年内偶发性关联交易(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0年公司与下表所列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290万元。(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告)

  ■

  2、本次新增预计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佰骏医疗与其关联方长沙泰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莱医疗”)、长沙通能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能医疗”)发生设备、耗材采购合计不超过4,100万元(其中,预计向泰莱医疗采购设备、耗材不超过3,200万元,预计向通能医疗采购设备、耗材不超过900万元)。

  ■

  3、其他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公司与其他特定关联人(特指:公司独立董事担任除公司外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董事会同意: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豁免公司与上述其他特定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经营中所必须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4、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庆华、刘曙萍、张克坚、陈爱春回避了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泰莱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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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能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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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关系介绍

  通能医疗、泰莱医疗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佰骏医疗之股东长沙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唐煊卫先生控制的企业,通能医疗、泰莱医疗之股东杨敏女士为唐煊卫先生之配偶。唐煊卫先生为佰骏医疗董事、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能医疗、泰莱医疗均构成佰骏医疗的关联人,佰骏医疗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4、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公司控股佰骏医疗前,其与通能医疗、泰莱医疗发生的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公司或控股/全资子公司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与关联人发生的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与上述关联人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关系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此类关联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此类关联交易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0年,预计佰骏医疗将与关联方发生不超过4,10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预计金额为佰骏医疗下属各家医院日常经营实际需要,通过综合比较及前期交易情况,拟定通能医疗、泰莱医疗作为设备、耗材采购的供应商,该类交易的存续有利于佰骏医疗旗下医院的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佰骏医疗在确定上述交易对象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佰骏医疗已分别与通能医疗、泰莱医疗分别签署《委托采购合作协议书》,佰骏医疗下属医院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与其关联人签署具体采购协议。《委托采购合作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佰骏医疗

  乙方:通能医疗/泰莱医疗

  1、在本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合作模式,在适合的项目中展开战略合作:甲乙双方签约,双方签订战略协议,乙方(或其指定并经过甲方认可的代理商)与甲方签订委托采购合作协议,各下属医院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货款。

  2、乙方在甲方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医院范围内委托采购提供如下服务:集团及下属医院所有血透室的耗材供应及血透设备的供应;集团耗材集采目录及设备集采目录的供应;集团各下属医院采购申请论证后的设备供应。

  3、根据本协议委托采购合作模式,战略优惠价格执行以下标准:双方约定血透耗材及血透设备合作价格,即:甲方按照乙方与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单价加10%供应给各医院;其他血透类设备采购,已形成采购目录的设备,按照采购目录价格进行采购;没有采购目录的设备,双方不约定合作价格,各下属医院需要采购时,乙方进行询价议价,甲方确认价格后,进行采购,并录入采购目录;甲方按照乙方与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的单价加10%供应给各医院;在本协议约定战略合作期内,除以下情况外,约定之价格不发生变化:如乙方与他人合作的价格水平低于本协议约定价格水平,则甲方可享受此最低价格;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降低,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信息,甲方可享受在降低的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根据战略协议甲方应享有的战略优惠价格;如乙方某种耗材或者某台设备单价高于其他公司供货价格5%,则甲方可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可与供货商进行协商,如价格未得到调整,则甲方可自由选择供货商进行购买;乙方承诺当甲方选用其它乙方产品(本协议约定战略合作领域外的)时,给予甲方战略合作伙伴才可享受的优惠价格。

  4、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时,双方如继续战略合作,则重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如双方协商不继续战略合作,则本协议有效期满后终止,结束战略合作关系。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已发生或拟发生的业务基于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需要,在确定上述交易对象前,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在定价的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同类交易的市场定价,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对公 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与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

  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即某一时点单笔或多笔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下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存款类业务;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策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银行存款类等产品。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拟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或证券公司。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会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时,将与购买方签署具体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63.9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安全、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为董事会对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活动的授权,暂未进行具体的现金管理,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量化分析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要求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没有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最近十二个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详见公司2020-019号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3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05元/股(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88万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20元/股(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在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3.50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全部已获授尚未解锁股份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也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441.50万股。现对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文件。

  2、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公告通知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2月12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5、2019年1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公司原拟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16名激励对象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为92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806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428,562,720股增加至436,622,720股。

  6、2019年3月14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年6月10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0年1月20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有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此外,有11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100%解禁的要求,公司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0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与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满足100%解禁的要求的激励对象所持的61.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10、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业绩与《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对比如下:

  ■

  综上,公司2019年度业绩未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期的4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离职人员所持限制性股份)不得解锁并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退休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武良)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不具备参与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武良,已离职)持有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人员外的其余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4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1.50万股。

  (三)回购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股票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情况,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如下:

  1)鉴于公司已实施完2018年度利润分配,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01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为2.9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98×(1+1.75%÷365×D)=2.98×(1+1.75%÷365×499)=3.05元/股,其中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缴款验资日的天数。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14×(1+1.75%÷365×D)=3.14×(1+1.75%÷365×375)=3.20元/股,其中D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缴款验资日的天数。

  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2、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及总额

  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3.05元/股×3,880,000股=11,834,000元

  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3.20元/股×535,000股=1,712,000元

  回购资金总额为13,546,000元(最终价款视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确定),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部分股份。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部分首期授予对象与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相关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方盛制药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除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方盛制药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4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优化管理层级,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湖南方盛利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利普”,现更名为“湖南利普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

  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4、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清算注销的原因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方盛利普进行清算注销处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方盛利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清算注销后,方盛利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财务数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方盛利普于2019年8月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其相关生产线对应的可生产药品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进行药品生产、工艺验证、注册申请。在方盛利普注销清算后,后续全部业务将由公司承继,不会对在研项目构成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注销全资子公司方盛利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本次注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方盛制药”)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9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562,238.62元。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2.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二) 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本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0〕246号),包含商誉的营口三花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4,789.00万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5,028.02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239.02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122万元。

  根据公司测试的包含商誉的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8,298.67万元,低于账面价值8,663.67万元,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65.00万元,其中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237.25万元。

  (三)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70万元,主要是因为生产技术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减少,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四) 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14万元,本期转回34.7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库存增加,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62,238.62元,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2,562,238.62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0日

  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下午15:00-5月20日下午15:00止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另,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3至议案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公告(公告号:2020-028、2020-029、2020-030、2020-031、2020-033、2020-037)。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庆华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15:00至2020年5月20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3、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法人股东持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长沙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长沙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运路299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1-88997135

  邮编:410205;传真:0731-88908647

  (五)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2020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7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16:30在公司新厂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方传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29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期间,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以及聘请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确认2019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酬为53.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聘期均为壹年。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0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八、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1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与银行存款类业务。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2号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部分首期授予对象与预留部分授予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际实现的业绩情况未满足《激励计划》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相关业绩考核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3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坏账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 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035号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三、四、六、八、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8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中,“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湖南恒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医药技术服务收入、湖南方盛医疗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收入和租办公楼租赁收入。

  2、主营业务分类别情况中,“其他”主要是指除心脑血管、抗感染类、儿科、妇科、骨伤科之外的其他各类药品销售收入及子公司非药品销售收入。

  3、因疫情影响,公司未能如期全面复工,采购、销售与商品物流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一季度各类药品的生产、销售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其中公司主营业务药品的销售收入(剔除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出现同比下降,目前来讲,对公司整体经营的影响不大。

  4、分行业中“其他行业”收入及成本项、分类别中“其他”项本期同比上期出现较大增长,系因合并新增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及成本。

  5、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中,湖南地区营收收入出现大幅增长,主要是合并新增子公司湖南省佰骏高科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院诊疗收入均来自湖南省内所致。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98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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