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86,649,9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679.60万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 重要事项”。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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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经银保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地在南京。公司为全国首批获取金融许可证(1988年)、首家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2008年)、首家获准发行保险资产支持计划(2015年)、首批获准发行金融债券(2010年)、资产支持证券(2015年)、绿色租赁资产支持证券(2019年)、首家获准发行经国内外双认证的绿色金融债券(2019年)、首家及目前唯一一家A股主板上市(2018年)的金融租赁公司。公司现为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二)报告期内经营范围、主要业务开展及主营业务变更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经监管机构批准,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模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等。
2019年,公司继续坚持“转型+增长”双链驱动战略,推进“厂商+区域”双线并进的经营策略,携手行业龙头厂商,聚焦经济发达地区,在能源环保、工业装备、农业机械、信息科技、工程机械等多个转型板块重点市场发力,同时继续巩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传统板块,形成了转型、增长业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报告期末,公司业务模式更加成熟清晰、市场布局趋于多元,战略转型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活动。
(三)获奖情况
1. 荣获《新华报业》授予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江苏高质量发展标杆企业”;
2. 荣获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奖”;
3. 荣获《证券时报》颁发的“2019年度金融租赁公司天玑奖”;
4. 荣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商务厅等授予的“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江苏交易团先进集体”;
5. 荣获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江苏省文明单位”;
6. 荣获中国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优秀金融债发行人奖”;
7. 荣获南京市总工会、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金融发展促进会颁发的“‘码上租’2018年度服务中小企业优秀金融产品奖”;
8. 获得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 荣获猎聘颁发的“2018年非凡雇主”;
10. 荣获中共建邺区委组织部、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邺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授予的“2018年度南京市建邺区引进留学回国人员先进单位”;
11. 荣获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19年度建邺区经济突出30强”。
(四)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金融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投资于一体的现代金融方式,是我国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其独特优势,在助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服务保障社会民生、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金融租赁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与银行信贷等传统融资方式形成差异化发展,在解决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价值。自2007年以来,随着法律、税务、监管、会计四大支柱体系的健全完善,行业整体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公司数量及规模连年攀升,经营能力和实力显著增强,服务范围不但覆盖电力、交通运输、采矿、水利等国民经济主要传统行业,更涉及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
目前,欧美发达国家租赁市场渗透率一般在15%—30%,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租赁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近年来,“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新兴产业”、“一带一路”、“新基建”等政策的陆续出台,持续推动智能制造、民生工程、基础建设等领域融资租赁需求增长,为行业发展带来大量市场机遇;2019年《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进一步统一行业监管规则,营造有序竞争的环境。未来,金融租赁行业将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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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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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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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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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06,562.97万元,同比增加62,902.27万元,增长25.82%;利润总额为211,178.80万元,同比增加44,543.61万元,增长26.73%;净利润为158,326.77万元,同比增加33,223.29万元,增长26.5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司按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对金融工具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自2019年起,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做调整,相关影响金额683.97万元调减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
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自2019年起,公司按照财会〔2018〕36号文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对上年末和上期比较数据不做重述。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自2015年度起,本公司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信托,并将该些信托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详见附注八。本公司及该些特殊目的实体统称为“本集团”。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熊先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关于《各专门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2019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9年度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2019年度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2019年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2019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公司拟订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实现净利润158,326.77万元。依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32.68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9年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15,401.96万元。
(三)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86,649,9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679.60万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5.27%(即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
(四)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37,389.46万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全文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关于《2019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联董事熊先根、张义勤已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 关于《2019年度主要股东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 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巩固厂商租赁业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设立专业子公司,出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且按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会议同意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奥理德已回避。
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与法巴租赁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升业务专业化能力,丰富多元化资产布局,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会议同意公司在境内保税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同时批准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指引、风险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规范与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江苏银保监局提交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申请,经江苏银保监局批准该业务资格后,依法合规开展此类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改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 关于公司高管因工作变动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关于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关于修订《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 关于新增《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关于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刘恩奇已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与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文毅已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尉安宁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杜文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十四、 关于2020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 关于2020年度风险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 关于申请发行公司2020年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通过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筹措低成本中长期资金、防范流动性风险,会议同意公司发行规模不超过100亿元的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租赁业务发展。该议案自表决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 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十、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0 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董事会负责召集召开事宜。《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见随同本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四、六、七、九、十二、二十三、二十七、二十八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8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关联方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专业拓展厂商金融租赁业务,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5.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5%;法巴租赁出资4.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5%。公司对专业子公司控股并实施并表管理。
●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12个月期间内,公司与法巴租赁关联交易主要系法巴租赁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业务,公司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累计发生金额共计1,664.87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与法巴租赁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经营发展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本次设立专业子公司事项尚待监管机构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厂商租赁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监管办法,拟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5.5亿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55%,法巴租赁出资4.5亿元,占子公司注册资本的45%,公司对子公司控股并实施并表管理。截至2020年4月29日,本次设立专业子公司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交监管机构批准。
因法巴租赁为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法巴租赁与我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12个月内,公司与法巴租赁关联交易主要系法巴租赁向公司提供咨询服务业务,公司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累计发生金额共计1,664.87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交易发生后,公司与法巴租赁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
法巴租赁成立于1963年,是经法国中央银行法国审慎监管局批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接受法国审慎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注册资本2.85亿欧元,注册地位于法国楠泰尔市波特街12号。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设备管理等。法巴租赁为BNP Paribas Leasing Solutions S.A(以下简称“BPLS”)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法国巴黎银行。BPLS具有超过60年的租赁行业经验,在全球20个国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以厂商租赁为业务特色,通过合作协议、品牌联合、合资公司等形式与国际厂商开展深入合作,90%以上的业务来自厂商租赁。
截至2019年12月末,BPLS总资产为237.7亿欧元,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340亿欧元,全年新增投放项目合同数346,000笔,新增投放金额141亿欧元;法巴租赁总资产为49.99亿欧元,净资产为12.15亿欧元,2019全年净利润为1.09亿欧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交易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颜延、裴平、王明朗、薛爽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标的公司概况
(一)拟用名:江苏法巴厂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JFL BNP Paribas Vendor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
(四)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五)出资金额:本公司以现金出资5.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5%;法巴租赁以现金出资4.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
(六)业务模式:与中外厂商、经销商合作,专业从事厂商金融租赁业务。产品以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为主。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设立专业子公司,出资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方在新设公司的股权比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约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法巴租赁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公司以现金出资5.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5%,法巴租赁以现金出资4.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5%。专业子公司将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专业从事厂商金融租赁业务,产品以直接租赁、经营性租赁为主。主要业务模式为与制造业厂商经销商合作,重点为采购设备的中小微客户、个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专业子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和金融租赁监管法规,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拟设董事5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专业子公司将在监管政策框架下,制订业务发展规划,以及风险、内控、合规、授信、融资、财务和人力资源等公司政策。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与法巴租赁设立专业子公司是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符合加快引进境外金融资本的政策导向,也是公司自身深化“转型+增长”战略,加快差异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专业子公司将借助双方优势和资源,借鉴法巴租赁国际厂商业务经验、管理方法和信息科技经验,以专业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进一步增强厂商租赁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八、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与法巴租赁拟共同出资设立专业子公司,该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厂商租赁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法巴租赁为公司主要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法巴租赁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 独立意见
1. 本次合资设立专业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厂商租赁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本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商业化、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0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吴尚岗因公务原因,已书面委托监事丁国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陈泳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并发表了相应书面意见: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监事会对监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后,公司拟订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订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2019年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按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本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一季度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第一、二、三、六、七、八、九项议案需上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9,069.0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986,649,9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679.6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的45.27%。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兼顾考虑了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的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以及平衡股东短期和中长期利益等因素,制订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18年度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计33家。
目前毕马威华振已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厦门、青岛、佛山、沈阳、南京、杭州、天津和西安设有12家分所,自1992年成立至今,未进行过任何合并或分立,所有分所均为自行设立。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项目由毕马威华振南京分所(以下简称“南京分所”)承做。南京分所是毕马威华振于2015年在南京设立的分所,工商设立登记日期为2015年8月19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18号12层01、02、05、06、07单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339334616N,分所执业证书编号为110002413201。南京分所在总所的授权下根据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政策及程序承接和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5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人,合伙人人数较去年同期净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较去年同期净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约为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5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约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11亿元)。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4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前述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按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监管要求,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2018年,证监局向毕马威华振出具警示函2次。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石海云,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海云1999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石海云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0年,担任合伙人超过8年。石海云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董帅,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董帅2011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高级经理。董帅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8年。董帅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8年。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吴源泉,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资格。吴源泉2004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吴源泉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4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3年。吴源泉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6年。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相关人员均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 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毕马威华振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同比增长20%,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毕马威华振的执业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6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一、 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四、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文毅、刘恩奇、尉安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客观的规则,独立董事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经对公司部分关联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和公允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各项关联交易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类别
2020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表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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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在原南京市39家城市信用社及信用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7年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009。
截至2019年末,南京银行注册资本84.82亿元,资产总额13,335.59亿元,存款总额8,438.93亿元,贷款总额5,644.59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19.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9亿元,不良贷款率0.89%,拨备覆盖率415.51%。
2. 关联关系
南京银行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21.09%。
3. 2019年度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19年公司对南京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8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6.3亿元。2019年公司与南京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19年末,上述交易业务余额为零。
4. 2020年度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0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8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6.3亿元,与2019年额度一致。
(二)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
截至2019年9月末,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资产总额171.29亿元,净资产15.23亿元。
2.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拥有共同的控股股东。
3. 2019年度关联关系开展情况
2019年公司对交通控股财务公司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3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1亿元。2019年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发生的资金融入类、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19年末,公司与交通控股财务公司的资金融入类业务余额为5亿元,资金融出类业务余额为零。
4. 2020年度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0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30亿元,拟申请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1亿元,与2019年额度一致。
(三)国际金融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FC)是世界银行集团的成员之一,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于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是一家根据其成员国订立的《国际金融公司协定》成立的国际组织。
截至2019年6月末,IFC注册资本25.66亿美元,总资产992.57亿美元,归属于IFC的净收入为0.93亿美元。
2. 关联关系
IFC为持股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6.7%。
3. 2019年度关联关系开展情况
2019年公司对IFC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2019年公司与IFC发生的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19年末,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余额为人民币9亿元。
4. 2020年度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0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与2019年保持一致。
(四)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银行”)成立于2007年1月,是由江苏省内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在上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19。
截至2019年9月末,江苏银行注册资本115.44亿元,资产总额20,665.77亿元,存款总额12,080.68亿元,贷款总额10,106.51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132.9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80亿元,不良贷款率1.39%,拨备覆盖率225.10%。
2. 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杜文毅担任江苏银行董事。
3. 2019年度关联交易开展情况
2019年公司对江苏银行核定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50亿元,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5亿元。2019年公司与江苏银行发生的资金融入、融出类关联交易全部在核定额度内开展。截至2019年末,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余额为26.5亿元,资金融出类关联交易约为零。
4. 2020年度拟申请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20年拟申请资金融入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70亿元,较去年增加20亿元,主要由于江苏银行2019年增加了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拟申请资金拆出类关联交易最高余额5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月 30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佘云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佘云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佘云祥先生的辞职报告已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高管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于佘云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20-030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4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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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和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扬子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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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四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99号金融城1号楼3111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86815298
传 真:025-86816907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它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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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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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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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901 公司简称:江苏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