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三大业务板块,即实业板块、创新科技板块、金融服务板块,各板块业务规范运营,稳步发展。现公司已经发展成为集生产制造、创新科技开发、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企业集团。
(一)实业板块
公司实业板块为公司的传统主营业务,以全资子公司吉林永大电气开关有限公司为主。
(1)主营业务
永大电气主要从事永磁开关及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开关产品的营销网络已遍布全国二十几个省市,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售前、售中、售后”为一体的系统化服务。
为迎合当今社会和市场的需求,永大电气对开关柜及低压断路器相关产品进行了标准化升级和优化;对智能断路器系列的研发,符合国家智能电网的发展要求,具有故障的判断、记录、分析和基本的网络互动,可实现电网的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和互动化的要求。
(2)主要产品
永大电气主要产品包括KYN81-40.5(Z)、KYN61-40.5(Z)、GBC-40.5、XYN21-31.5(Z)/D-31.5、KYN28-24、KYN28-12、HXGN-12、GG-1A(F)、XGN-12(Z)、DXG-12、XYN17-12、JYN2-12、KYN2-12、KGN-12等型号高压开关柜; GCS、GCK、GGD、YMNS等型号低压开关柜;ZN73A-12、ZN107-40.5、ZN107-A40.5、ZN114-27.5、YWL-12、YWL-40.5、YDDMB-12、YDZN-24、YDDMB-27.5、YDDMB-24、YDDMB-40.5、YDDMB-A(F)40.5型系列永磁式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 ZN73F-12、YDDMB-F12固封极柱系列永磁式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YDD系列电弧炉专用永磁式高压真空断路器;YDDMW系列智能永磁户外交流高压真空柱上开关;YDDLB系列万能式低压真空断路器;EYSF-12、EYSL-12、YDDMF、YDDMC系列永磁式高压真空接触器;YDC1型永磁式低压接触器;ICU4000智能操控装置、KZC-2000开关状态控制器;YZB(W)-12户外箱式变电站。
(3)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开关公司以区域结合行业的销售管理模式为主,同时立足于国网公司和五大电力公司,在深耕原有行业基础上,加大清洁能源等相关行业营销,在大行业及大项目上有所增量,将传统优势行业存量市场做细,定期回访保证项目稳定,把项目做实,保证项目的成功率。
(二)创新科技板块
公司创新科技板块业务主要以子公司智容科技有限公司为主。
(1)主营业务
智容科技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服务,并聚焦于政务大数据、智慧市场监管、智慧物联网及社会信用服务四大领域。
在政务大数据领域,公司通过政务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实现政务数据的可循环、可持续、可利用,释放数据价值;在智慧市场监管领域,实现市场监管的一体化、精细化监管,强力支撑“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在智慧物联网领域,公司提供包括智慧消防、智慧电梯、智慧食品安全等物联网解决方案;在社会信用服务领域,公司利用政府+市场优势,构建高效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2)主要产品
智容科技在四大主营业务领域相继推出了“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于物联网的企业信用名片系统”、“三网融合信息发布系统”、“智慧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网上工商联平台”、“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县域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等软件应用产品。
(3)经营模式
a.销售模式
根据产品类型和区域性,智容科技销售采取直销模式。智容科技在北京、江西、河南等地建立了运维及营销网络,配备了销售人员,与客户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对客户的招投标信息及需求及时做出反应,获取销售机会,通过参加招投标或直接与客户商务谈判的方式直接获取订单。
b.采购模式
智容科技对外采购的物资主要是自用的开发工具、测试工具、服务器、PC机等软硬件,及根据客户需求采购的服务器、数据库、PC及配件、网络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物联网设备等软硬件。上述各种物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透明,公司按市场价格向供应商进行采购。
c.服务模式
智容科技运维服务采取自主运维模式。公司在业务覆盖的区域建立了运维网络,建立了一支专业技术服务队伍,通过驻场服务、远程服务、电话服务、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客户提供运行维护服务、实施部署、运行环境适配维护服务、软件数据维护服务及软件升级和使用咨询服务等。
(三)金融服务板块
公司金融服务板块业务主要以全资子公司融钰信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钰华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主。
融钰信通主营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目前融钰信通主要从事应收账款的保理服务,对融资申请人所提供的合格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服务,获得保理融资手续费及利息收入;融钰华通主营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鉴于受宏观环境及因防范金融风险及降杠杆等监管政策持续深入影响,报告期内融钰华通及融钰信通仅维护原有的存量业务,未来亦将不再拓展新的业务。
(四)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电气行业
公司的传统业务永磁开关业务属于电气行业大类,电气行业已成为反映一国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性行业。电气行业体现着国家工业发展进程,又受本国经济社会建设水平,尤其是工业发展总体环境的影响。近年来随着行业规模扩大、毛利率下滑加剧,传统电气设备企业面临着更为激烈的竞争和严苛的考验。而伴随“工业4.0”所带来的新机遇,如何加速技术进步,实现降本增效,迈向自动化、数字化以及智能化已经成为企业实现新突破的关键。
2、科技创新行业
创新科技板块是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之一,是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环节。20世纪80年代以来,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科技产业是一种知识与技术密集性高、技术难度大、智力要求高、竞争性和渗透性强、投资多、风险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大影响的前沿科学技术。由于科技是与技术产业连结在一起的,因此它又是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的生产体系,并且受到市场的大力推动。无论是从产业分布还是市场活跃度来看,中国的高科技产业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在迈入发展的“黄金时代”。
3、金融服务行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金融服务业获得了长足进步,金融资产总量快速增长,金融服务业成为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当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金融科技浪潮席卷而来,以迅猛态势改变金融行业生态和服务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持续推进改革和创新“双轮”驱动下,我国综合国力已迈上新台阶,大国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产业场景+大数据科技技术+金融服务平台”的产融结合模式,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前行,在稳定发展永磁开关业务的同时,实现公司实业、创新科技及金融服务三大板块业务互为依托、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5,321,874.62元、利润总额12,683,480.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40,930.97元。2019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各板块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实业板块:永大电气作为公司重点发展的传统主营业务,2019年积极改善销售管理模式,以区域结合行业的销售管理模式为主,同时立足于国网公司和五大电力公司,在深耕原有行业基础上,加大清洁能源等相关行业营销。报告期内永大电气致力于24kV 磁悬浮列车专用配电高压真空接触器研制、经济化控制器设计、YDDLB 低压永磁真空断路器全系列升级产品研发、永磁断路器紧急分闸延时重动装置、12KV-1250A 高压永磁智能真空断路器等产品的研发,扩充了产品类别,形成了产品系列化,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提升了产品性能,提高了产品竞争力。
创新科技板块:报告期内,智容科技完成了互联网+监管产品的项目研发,并已在河南地区上线使用;同时,智容科技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架构进行了升级规划,并对所有产品线微服务架构进行了改造。智容科技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工商业务产品线的整合更新迭代,推出了智慧市场监管平台V2.0。并完成了非公经济大数据云平台、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政务大数据应用平台、乡镇绩效考核评估系统等多个项目,未来随着智容科技研发的不断深入,智容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收益率预计可能会有所提升。
金融服务板块:鉴于受宏观环境及因防范金融风险及降杠杆等监管政策持续深入影响,报告期内融钰信通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仅为维护原有存量业务,在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划归变更后,融钰信通及融钰华通将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努力维护原有的存量业务,未来将不再拓展新的业务。
2、重视成本管理,提升内部管控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成本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成本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促使公司三大板块业务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工作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严格按照公司及各板块管理制度,加强投资管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对其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有效提高了公司的对外投资效果,促进子公司规范运营。
3、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完全开展经营业务且未产生实质收益的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及重孙公司进行了清算注销处置。
4、重视人才培养
公司秉承“开放、务实、包容”的发展理念,加强各类人才的引进、发掘和培养。完善培训体系,制定重点培训项目,推动关键岗位人员的储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维护人才队伍稳定,优化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加强管理、技术、营销等中高级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未来公司将不断强化人才建设,为公司自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财报格式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2019年1月1日起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按照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3、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上述子公司已进行工商注销,自注销日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注2:上述子公司系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失去其控制权,自转让日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
注3:公司通过减资方式退出原下属子公司湖南融钰财中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9月起不纳入合并范围。
注4:北京瑞驰安信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非同一控制合并取得,自并购日开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尹宏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韩光、于雷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0,930.97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453,834.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5,806,791.85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本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9,793,887.87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项目投资及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立足于未来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及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9年年度报告》;
5、《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6、《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8、《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10、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5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 19 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2703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相关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4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现任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010-85660586)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0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迎宾大路98号融钰集团证券部,邮政编码:132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 19 号楼保利国际广场 T1-2703A
3、现场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4、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10-85660586或0432-64602099
邮箱:kangchao@royalholding.cn
联系人:康超、姚恒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2
2、投票简称:融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投票说明:
1、非累积投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 “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备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27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家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40,930.97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3,453,834.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5,806,791.85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本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9,793,887.87元。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项目投资及补充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在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4月30日公告。
九、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取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韩光、于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0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财报格式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于2020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2019年1月1日起至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交易,应根据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 月1 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按照修订财报格式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2020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即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三)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对“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修订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及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变更相关的会计政策。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融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融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9
(下转B1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