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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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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273,980元,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近年来,由于原糖受限,公司采取与其他制糖企业合作的方式加工原糖,并做部分贸易糖。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特点及行业定位

  公司上市之初一直是以甜菜为原料进行食糖加工企业,是甜菜制糖企业第一家上市公司。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暴发,并伴随着大量进口糖的涌入及甜菜收购量逐年下降等多种原因影响,全国糖价持续低迷,多家制糖企业关停,涉及多个产糖省,国内食糖产业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导致产品价格及销量一直处于低位水平。面对不利的经济环境,2011年底公司决定利用现有优势,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停止甜菜糖生产,以加工精炼糖(原糖)为主。原糖加工业务由于量小、利润微薄,扣除期间费用后,近几年主业一直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11,107.05万元,营业总成本15,838.76万元。

  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糖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国糖业协会从国家层面出发,发布《糖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2年》,通过“糖业发展”确保“我国4000万糖农脱贫致富”,从而促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9年,中国糖业协会以加快糖业改革为重点,继续做好反食糖走私工作,加快推动糖业转型升级,夯实糖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基础,引领全行业履行糖业扶贫攻坚使命,坚定信念,团结一致,勇于担当,直面困境,共渡难关,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20年制糖期全国已累计产糖882.54万吨(上制糖期同期737.72万吨),其中,产甘蔗糖743.26万吨(上制糖期同期607.88万吨);产甜菜糖139.28万吨(上制糖期同期129.84万吨)(数据来源中国糖业协会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收入制糖、投资理财及对外股权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107.05 万元; 营业总成本15,838.76万元;投资收益10,006.83万元,其中:获得恒泰证券投资收益为7,550.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6.29万元。

  2、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 户,具体如下:

  ■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0-01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世潮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862,910.8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248,601,601.28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82,343,473.99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934,565.13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73,420.94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273,980.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2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7年5月履职,截止2020年5月,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现提名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李怀庆、吴谊刚、吴振清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勇、于洋、代瑞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附件2)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八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人(税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八、九、十三、十四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宋卫东: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1992年9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1997年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2000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5月起至今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2、张世潮,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天津南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1998年11月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0年4月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职务;2001年11月起至今当选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董事、副董事长并兼任公司总会计师。

  3、赵建忠,男,汉族,1963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2年9月-1999年3月:包头市第一化工厂、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班长、工段长、副处长、处长、副厂长,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1999年3月-2000年2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物资部部长;2000年2月-2005年3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2000年4月-2002年8月兼任包头科达高新技术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包头晨鹿电子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0年任内蒙古赛立特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5日任华资实业总经理职务。2011年9月至今任华资实业董事兼总经理。

  4、李怀庆,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0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秘书、组织部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包头市九原区民政局局长。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任本公司第六届、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5、吴谊刚,男,1960年2月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7月于中国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内蒙古大学完成无线电传真课程及毕业。1997年1月在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完成经济与管理学本科生课程及毕业。1998年11月在中国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完成市场经济研究生课程并毕业。2003年4月至2015年6月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8年10月及2015年6月起分别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副董事长。

  6、吴振清,女,汉族,1974年12月16日出生,本科学历、学士。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吉林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北京工商大学会计专业。1997年9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北京大北软件有限公司。2002年3月至2008年1月就职于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2月至今就职于正元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8月至今担任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担任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2: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于洋,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0年9月至1995年7月第四军医大学医学学士,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后。2010年1月至2020年3月北京浩华际恒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浩华浩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大地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夏大地远程教育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浩华浩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浩华浩宏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馨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夏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赋才艾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马海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伊海旅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浩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智农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徐勇,男,1978年出生。1997年9月至2008年7月完成了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本科、南京大学法学本科、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业,2010年至2013年在青石股权投资基金与中科创金融控股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风控及管理工作,目前在深圳汉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泽汇投资有限公司、前海金桐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前海金桐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海斯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霸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深圳市德庆实业有限公司任监事。

  3、代瑞萍,女,1973年8月出生。1996年7月毕业山东工业大学电气技术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6年7月-2004年11月,济南市煤气公司,主管; 2004年11月-2005年11月,山东实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6年1月-2009年5月,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9年9月-2010年10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项目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7月

  ,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16年7月至今,山东济华港润燃气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证券代码:600191       编号:临2020-01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 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报废公司部分资产,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张涛、吴孟璠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员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成员,任期 3 年,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七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简历:

  1、张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法学专业,1998年至1999年在华宝冷冻厂办公室工作,1999年至2000年任包头市北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9月起至2008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吴孟璠,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在西北大学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7月至今在包头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20—01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核销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核销报废部分资产如下:

  1、应收款项核销

  应收款项核销金额为83,040,316.77元,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为83,040,316.77元。该款项均为公司给农民垫付的种子、化肥等款项,经公司多次催收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仍然保留对其继续追索的权利。

  2、固定资产报废

  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帐面余额44,790,891.23元,累计折旧26,280,377.68元,减值准备15,743,419.06元, 帐面净值总计2,767,094.49元,确认报废损失2,767,094.49元,其中:房屋672,187.18元,机器设备2,094,907.31元。此固定资产报废为超过使用年限、损毁且无法正常使用。

  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全额核销83,040,316.77元应收款项, 将减少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0,760,079.19 元。

  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将减少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702,949.26       元。

  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

  真实、客观性原则,有利于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 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报废公司部分资产,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核销报废部分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四层

  注册资本:1750万元

  执行本次审计业务分支机构名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以下简称“大连分所”)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12层3号

  历史沿革: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准所”)1996年3月注册成立于北京。前身为邮电部直属的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完成脱钩改制并变更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在长春、沈阳、大连、哈尔滨、上海、广州、深圳、苏州、西宁、济南、长沙、合肥、郑州、西安、重庆设有分所。

  1983年8月经财政部批准大连市财政局组建设立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是大连地区成立时间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也是全国范围内成立的首批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3年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批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00年10月与大连信义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12月加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大连分所。2013年11月随同总部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资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是首批取得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二十多年来,先后为近80家企业提供证券相关业务服务,一直是国内长期从事证券期货服务业务的全国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同时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从事金融相关审计资格、司法鉴定资格;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全国首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北京第一批碳排放交易核查机构(唯一入选的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相关审计业务是否主要由分支机构承办: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田雍先生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1100人,其中合伙人50名。截止到2019年末具有注册会计师 418名,2018年末416人,增加2人,近一年来注册会计师没有大的变动,其中超过300名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大连分所现有从业人员6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1人,资产评估师、税务师10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2018 年):2.22 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8 年):1.76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8 年):4340万元

  最近一年净资产(2018 年):2163.15万元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总计为近100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中20家为上市公司。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16家)、金融证券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 家),总资产均值为120.77亿元。大连分所2018 年度业务收入 20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万元,总计为近90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未计提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00元

  职业保险能否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宋连作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玉宝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宇力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0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19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准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准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收费标准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经营关系;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经过近20多天的审计工作,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相关的审计证据,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中准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用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准所有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多年来在为公司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续聘中准所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多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即拟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通知”),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 会﹝2019﹞16 号通知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9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4、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 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上述变更均依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其中,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关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则执行。

  (3)债务重组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则执行。

  (4)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相关规则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 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原合并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原合并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 “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三)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准则。

  (2)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

  (3)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四)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和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 2019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执行财会[2019]8 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 2019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执行财会[2019]9 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会〔2017〕 22 号。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6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6日

  至2020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20—011号、临2020-012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01、9.02、9.03、9.04、9.05、9.06、10.01、10.02、10.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疫情的特殊时期,各参会股东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3、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0-01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862,910.80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248,601,601.28 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82,343,473.99 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934,565.13元,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873,420.94 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273,980.0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决定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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