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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3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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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主要从事多剂型的仿制药、生物药、创新药及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研、产、销为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医药企业。公司坚持华海特色,完善和优化制剂和原料药两大产业链,深化国际国内两大销售体系,加快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速生物药和新药领域的发展。制剂方面,公司形成了以心血管类、中枢神经类、抗病毒类等为主导的产品系列,主要产品有甲磺酸帕罗西汀胶囊、盐酸强力霉素缓释片、氯沙坦钾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盐酸多奈哌齐片、拉莫三嗪缓释片、安非他酮缓释片等。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包括心血管类、中枢神经类及抗艾滋病类等特色原料药,其中心血管类原料药主要为普利类、沙坦类药物,公司是全球主要的普利类、沙坦类原料药供应商。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的采购工作。采购部有三大主要职能,分别为:供应链的建设与维护及发展、供应保障管理工作、采购商务管理工作。公司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生产设备、配件及辅助材料;分析仪器、实验室耗材和试剂等,其中制剂的活性成分原料大部分由公司自行生产供应。公司大宗或大额物资实行公开招标模式采购,由多家合格供应商提供报价,公司从质量、价格、技术、服务四个维度进行考核后选择。公司内部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对新供应商从EHS、GMP、供应保障及价格等多维度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此外,公司会按照GMP规范要求对关键供应商进行定期审计,根据考核及审计结果,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会进行及时的更新调整。公司原辅料的采购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及仓贮备料情况制定,由采购部负责执行,公司仓库管理部、生产部及采购部会就公司生产计划及原料仓储情况进行定期沟通,根据外部需求及内部实际情况,对采购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2、生产模式:

  (1)自主品牌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营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年度销售预测做好产能和物料安全库存准备,按产销计划衔接实施订单管理,运营部按订单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各车间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环节中,生产运营部门负责订单跟踪、资源协调并保障生产进度;生产车间按照cGMP规范有计划组织生产;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质量管理部负责物料和成品放行并对生产全过程监控,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规范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订单按客户要求交付。

  (2)定制化生产模式

  定制化生产的主要形式有:委托加工、合同定制化生产、合作研发。

  3、销售模式:

  1)特色原料药的销售模式

  公司原料药的销售市场按照药政法规严格程度大体可以分为药政市场和半药政/非药政市场。规范市场主要包括美国、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非规范市场国家也在提高药品的准入门槛,规范和非规范市场的差距逐渐缩小。公司特色原料药的销售渠道如下图所示:

  ■

  公司原料药境内销售主要包括两种方式,1)直接销售;2)通过国内贸易商、中间商销售。

  公司原料药出口销售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① 自营出口

  公司自2000年开始获得自营进出口权,自营进出口的比重在逐年增加,主要包括欧洲、美国等区域。为减少中间环节的费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采取了不同客户区分对待的方式,加大自营出口销售比例,目前自营出口已成为公司最重要的出口方式之一。

  ② 贸易公司/中间商出口

  公司部分业务是借助于国内的贸易公司和中间商进行的,公司与许多专业的贸易公司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市场能力为公司带来客户资源,但鉴于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公司也会与终端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2) 制剂销售模式

  ① 制剂国内销售模式

  为适应国家带量集采新医改政策,实施“省区经营管理责任制”+“精细化招商管理”多元混合销售模式,强化体系建设,采取管理下沉、资源整合、简化流程及学术推广跟随策略,在有限的资源下更好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省区发展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集采中选微利产品(厄贝沙坦片)为契机,积极探索大流通等销售新模式,为慢病微利产品拓展基层、OTC和第三终端市场奠定坚实的渠道基础。

  ② 制剂国外销售模式

  公司境外制剂销售产品主要分为自行销售模式、合作销售模式和代理销售模式

  A、自行销售模式。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和注册制剂产品,并通过境外子公司寿科健康自身的销售队伍和分销渠道销至最终客户。

  B、合作销售模式。1. 公司通过境外子公司普林斯通公司与境外公司合作,双方按合同共同分担研发费用和风险,共同注册制剂产品,公司按合同对定制化生产的合作制剂产品,通过合作公司在美国销售,所有合作产品的费用和利润由双方共同分担和分享。2. 合作产品由合作方生产,通过寿科健康在美国销售,合作产品的销售利润双方分享。

  C、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在经过几十年的高速增长后,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改善,我国居民对健康问题日益重视,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显著提升,促进国内医药行业快速增长。2019年,我国医药产业改革的步伐加速,市场开放的节奏提速,在鼓励竞争、集采降价、合理用药、医保控费、贸易摩擦等新环境压力的推动下,创新、绿色、共享、高质量、国际化、智能制造、互联网+等新动力正推进医药工业快速转型升级。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医药行业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了健康发展势头,对经济发展贡献继续增加。与此同时,受全球贸易环境不稳定因素增多、宏观经济发展减速以及“三医”联动改革新政策变化的影响,医药工业收入增速有所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1-11月, 我国医药制药业实现营业收入2.16万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同比下降约3.9%;实现利润总额2,842.8亿元,同比增长10%,增速同比回升1.6%。资料来源:东莞证券研究所,wind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球医疗支出不断增加,有力的促进了医药工业的发展,新的医疗技术、医疗器械、医疗产品等层出不穷,医药行业市场规模日益扩大。2019年全球药品市场需求将达12,249亿美元,2015-2019年全球药品市场需求年均复合增长率将维持在4%-5%之间;新兴市场的药品需求增长尤其显著,亚洲(日本除外)、非洲、澳大利亚2014年至2019年的医药市场增速将达到6.9%-9.9%,超过同期预计全球4.8%的增速水平。总体来看,全球医药行业保持了数十年的快速增长。(数据来源于:中国产业信息网)

  (四)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首家通过美国FDA制剂认证的企业,在国际GMP认证、制剂以及原料药的海外注册、国际合作等领域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国内通过美国FDA、欧盟、WHO(世界卫生组织)、澳大利亚TGA(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等国际主流市场官方认证最多的制药企业之一,在制剂国际化领域走在国内行业的前列。同时,公司是国内特色原料药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心血管药物领域,是全球最大的普利类、沙坦类药物供应商。

  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设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省级企业研究院”,是中国首家荣获“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医药企业。同时,公司还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众多荣誉,且公司成功列入工信部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获评“绿色工厂”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8,809.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6,959.5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9.7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注]:主要系由于公司合营企业丹阳海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公司相应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3,430.00元。

  (2)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4)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单位:元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华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和华海(美国)国际有限公司等33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法定代表人: 陈保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0-02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预计向本公司提供设计及技术咨询服务费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杜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33.3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未来几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相关要求,对2019年度向其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1.7亿元的资产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以实际担保金额为准。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190万元/年的报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王虎根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相应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情况: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0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8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时公

  司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相关要求,对2019年度向其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1.7亿元的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14亿元为公司信用担保,4.5亿元为下属子公司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所属部分资产抵押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本次公司拟

  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78,000,000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3.3亿元(具体以实际融资发生额为准);同时公司将根据要求,为下属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14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

  注1: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要求,对向其申请的有效期内的融资额度追加1.7亿元的资产抵押担保。

  注2: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4.5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10亿元为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年限为9年;剩余4.5亿元的担保方式为资产抵押(该子公司所属的部分资产),抵押担保年限为至相关贷款偿还完毕为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签署相关资产抵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同时,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信用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担保发生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选定银行、与银行签订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法定代表人:涂国良

  主营业务范围:有机中间体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临海华南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度末,临海华南化工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859.89万元,负债总额18,205.97万元,净资产17,653.9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7,603.3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532.90 万元,净利润5,239.0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

  法定代表人:陈保华

  主营业务范围:药品批发

  浙江华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95%股权,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临海华南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截至2019年度末,浙江华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2,258.25万元,负债总额31,671.03万元,净资产20,587.2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671.0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880.88万元,净利润1,056.6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1号

  法人代表:陈其茂

  主营业务范围:药品研发、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度末,浙江华海制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863.46万元,负债总额3,351.88万元,净资产27,511.58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50.7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28万元,净利润-523.8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和投资建设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33.3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未来几年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相关要求,对2019年度向其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追加1.7亿元的资产抵押担保。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在确保运作规范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信用担保,具体以实际担保金额为准。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具体实施事宜无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提供的相应担保合法可行,有助于子公司高效筹集资金,切实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董事会在审议和表决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总计为  78,000,000元,均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证券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0-03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不存在重大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阳公司”)预计2020年将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其中关联董事杜军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玉民先生、曾苏先生、辛金国先生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事前知晓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2020年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美阳公司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因此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1幢11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杜军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0日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化工、化肥、环保、医药、建筑、装饰的工程设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工程总承包。

  公司副董事长杜军先生任美阳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原则上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由设计单位自行报价,由工程部门调研当前设计行业市场价格,并以此为基准,结合项目类别、复杂程度、项目大小、设计周期以及施工过程中配合服务程度等方面,通过多轮议价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可能发生的交易,因此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视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具体实施进程而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国内医化工程设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拥有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AW133013461)的设计资质证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石化、化工、医药甲级的工程咨询资质证书(91330000609104029D-18ZYJ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第三类压力容器及GB、GC类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在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设计中,美阳公司能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从而使公司各相关项目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针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视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程,签订有关项目的合同,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其负责实施的“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3号文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2,314股,发行价为13.77元/股,共计募集资金984,999,963.7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03,000.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65,00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主要产品为生物类药品,厂区主要由A楼、B楼以及C楼构成,三幢建筑之间由一个人行通道连通,其他的辅助单体有污水处理站、试剂库及门卫等。该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将该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根据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市场的发展趋势,积极推进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但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也对该项目建设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此外,由于项目规划设计与建设施工涉及的审批流程较为复杂、环节较多,也对项目建设进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导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滞后于原计划。

  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运用,结合当前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在综合考虑后期整体施工进展的基础上,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市场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虽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公司并未改变项目的投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批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客观实际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华海药业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3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1,532,31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77元,共计募集资金98,4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6,999.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6,32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981.24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1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0,981.2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9.1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5,468.1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68.16万元,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4,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浙江华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9月3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548.5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8975号)。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9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不超过4.4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4.4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归还。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目前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海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海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浙江华海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募投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

  [注2]: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比承诺投入金额多5.40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本项目。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9 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时尽职尽责,能够严格遵守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履行的续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较好的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确定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1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四楼国际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

  至2020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至2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联系电话:0576-85015699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9,595,139.81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按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9,998,826.73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091,590,909.78元,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3,430.00元,2018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591,190,652.86元。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

  本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分红派息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发展的客观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预案后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21                      公司简称:华海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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