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4月28日发布《关于恢复收费公路收费的公告》,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11,165,8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8,243,025.6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0.07%。201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11。
经核实,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