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3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6.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39,563,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85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94,834,7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9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44,728,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459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282,5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9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5,404,6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77,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8%。

  7.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38,71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75%;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259,285,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1%;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434,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938%;反对84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特别说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379,430,139股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0股

  8.02.候选人:选举岳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1股

  8.03.候选人:选举宋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0股

  8.04.候选人:选举王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1股

  8.05.候选人:选举李云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0股

  8.06.候选人:选举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89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邵长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7股

  8.02.候选人:选举岳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8股

  8.03.候选人:选举宋德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7股

  8.04.候选人:选举王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8股

  8.05.候选人:选举李云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7股

  8.06.候选人:选举朱学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6股

  (2)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邵长金、岳胜利、宋德顺、王文新、李云生、朱学新当选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尚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0股

  9.02.候选人:选举周阳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1股

  9.03.候选人:选举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9.01.候选人:选举尚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7股

  9.02.候选人:选举周阳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8股

  9.03.候选人:选举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7股

  (2)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尚贤、周阳敏、武龙当选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张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2股

  10.02.候选人: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519,328,90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张春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9股

  10.02.候选人: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5,404,608股

  (2)表决结果:上述候选人累积投票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张春雷、王军当选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周耀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