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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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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0,718,709股(含60,718,709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38)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意见,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通函、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在遵守届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前提下,如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且不允许授权的事项外,根据有关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非公开发行方案或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6、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报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

  8、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股东的相关资格要求,对拟认购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和筛选;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2)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0,718,709股(含60,718,709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原因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减持需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0-038)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39)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格14.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3,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6,900,000.00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6月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4966号”的《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7年6月1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黄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以下简称“浦西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交通银行上海北京东路支行(上海黄浦支行下辖网点)、上海银行徐汇支行(浦西分行下辖网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或法定程序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90,755,735.96元(包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8,259,919.3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2019年9月12日公司将交通银行上海北京东路支行的账户注销,2019年9月20日公司将上海银行徐汇支行的账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三、 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网络可视化技术平台升级及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总部上海变更为上海和武汉两个实施地点。该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故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8,677,013.35元。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5741号《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建成后将为公司产品提供全面的营销与服务支持,可提升公司销售服务的运作效率,增强市场营销能力、市场开发能力和服务能力。

  除此之外,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见本报告附表2。

  六、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发行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7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八、 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元

  ■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90,755,735.96元(包含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8,259,919.3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九、 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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