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9 公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靳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聪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分析:
■
利润表项目分析:
■
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的方上海光裕股份承诺:经北特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海光裕股份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4,700.00万元、5,800.00万元。若光裕股份2017年或2018年度任一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未满95%的(不包含本数),或者光裕股份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未达到100%的,交易对方应对北特科技进行业绩补偿。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计算: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1—(截至当期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累积实际净利润)÷当期承诺净利润。
现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根据《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方须优先以其在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向公司补偿,并在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未来公司有可能通过诉讼来督促业绩承诺方兑现业绩补偿业务,存在诉讼风险以及业绩承诺方是否能足额补偿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